2023年榆阳区公开招聘驻矿安全监督管理员和财务人员公告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驻矿安全监督管理员32名和财务人员10名。现就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1.驻矿安全监督管理员32名:采矿12名、机电12名、安全通风4名、防治水4名。

2.财务人员10名。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品行;

2.应聘人员须为榆林市户籍,户籍迁入榆林市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

3.具有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硕士研究生可按相似相近专业报考)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4.年龄应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26日-2005年10月25日期间出生);

5.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特岗全科医生、振兴计划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选岗、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网(www.yuyang.gov.cn)和榆林市榆阳区人力资源报名服务系统(www.yyksbm.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仅限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因应聘人员填写失误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1.报名网址:www.yyksbm.cn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0日8:00-11月1日17:00。

3.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0月30日9:00至11月1日19:00。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11月3日12:00至11月4日18:00。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部分紧缺专业岗位可降低开考比例。

(四)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合卷,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成绩查询:应聘人员登录榆林市榆阳区人力资源报名服务系统查询本人成绩。

(五)面试资格复审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紧缺岗位可降低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的按照本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八)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各招聘岗位末位总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形成的岗位空额,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对象总成绩并列的,一并列为体检对象。

(九)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人员在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网(www.yuyang.gov.cn)和榆林市榆阳区人力资源报名服务系统(www.yyksbm.cn)公示5个工作日。

(十)选岗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定岗位。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1.聘用人员和榆林市榆阳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聘期内年度考核评为合格等次及以上的续签聘用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聘。若考取其他事业单位或公务员者须办理解聘手续。

2.聘用人员与用工单位职工同考核同奖惩,年度考核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进行。聘用人员由用工单位负责考核管理,考核结果由主管部门汇总报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备案。驻矿安全监督管理员在聘期内须服从能源局轮岗制度,否则予以解聘。

3.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三年后方可享受榆阳区年度工作考核奖金)、职称评聘、考核奖惩、评优树模等与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对待,区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依据考核情况统一发放。

4.由榆林市榆阳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五、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资料和填报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填报虚假信息的,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考生要及时关注榆林市榆阳区人力资源报名服务系统发布的招聘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912-6669935;0912-6669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