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拨付米冬洋等三人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公示

按照《榆林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榆政财社发〔2020〕313号),经审核,米冬洋等3人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领取条件,每人拟拨付补贴资金5000元,共计15000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2023年11月02日—11月8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反映情况。

联系人:薛文涛

联系电话:0912-3525173

地 址:榆林大道166号314办公室

邮 编:719000

附 件:榆林市榆阳区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花名表.xlsx

榆林市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