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启用社保卡发放养老金须知

1、参保单位应向未启用社保卡领取待遇的退休人员收集社保卡复印件,核实无误后盖章确认,收集一批申报启用一批,对已经启用社保卡领取的不再收集变更。

2、对未激活的社保卡,应在申报启用后告知退休人员尽快到发卡行激活,否则待遇无法支取。

3、对无社保卡或原社保卡丢失、注销、报废的,建议本人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到我区养老金发放银行制卡激活(二街新楼巷建行),确保待遇即时到账。

4、对个别因高龄病残等特殊情况不便换卡或激活的退休人员,各单位可联系我中心进行登记,后期按规定安排处理。

5、在社保卡启用过程中,参保单位发现退休人员去世或服刑的,应立即申报待遇暂停并注销社保卡,防止出现多领冒领养老金现象,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避免出现退休人员集中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