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

职权名称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
职权类型行政给付法定期限6个月
权力来源法定本级行使承诺期限6个月
实施机关榆林市榆阳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咨询电话0912-3648633
责任单位榆林市榆阳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监督投诉电话0912-3525074
办事对象拥有榆阳区户籍的70周岁老年人办理地点、时间榆林市榆阳区政府大楼法定工作日
申报条件拥有榆阳区户籍的70周岁老年人
办理材料1、申请表;
2、近期个人照片3、提供指定银行办理的银行账户
办理流程图

民政3.jpg

收费情况不收费
实施依据陕老龄办发[2012]52号关于印发《陕西省高龄老人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凡具有陕西省户籍,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依据本人申请,均可享受高龄补贴。年满70-7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年满80-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年满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300。
责任事项1.审查阶段责任:材料审核;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及本区实际情况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信息采集入系统,纸质材料归档管理;提出初审意见。
2.决定阶段责任:区老龄办初审结果报省市老龄办进行复审确认。
3.送达阶段责任:复审确认后,根据相关规定对不同年龄阶段的老年人发放相应的保健费金额-实行一卡通。
4.事后监管责任:开展后续监管、检查工作。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依据陕老龄办发[2012]52号关于印发《陕西省高龄老人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