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应急管理局 榆阳区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推动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安委会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按照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榆政应急发〔202040)文件要求,精准防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当前面临的各类安全风险,确保全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稳定,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工作。现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榆阳区应急管理局 榆阳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5月14日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按照应急管理部5月9日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动员视频会议精神和榆林市应急管理局、榆林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强化应急管理部门与消防救援机构协作联动,联合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检查)。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时间安排。2020年5月14日至6月30日。

1.5月14日至5月20日,区应急管理局和区消防救援大队组成联合专项检查组,并聘请工艺、设备、电气、仪表、消防领域专家,开展现场检查。

2.5月20日至6月10日,配合市应急管理局和市消防救援支队完成现场抽查。

3.6月11日至6月30日,梳理汇总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并限期全部完成督办。

(二)检查范围。全区范围内具有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检查重点部位是重大危险源罐区和储存仓库。

(三)工作目标。通过此次专项检查督导,实现“两全面,一建立”,即:全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检查全面覆盖,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面挂牌督办整治,应急管理系统逐步建立消地协同的危险化学品联合监管工作机制。

二、组织实施

为加强对本次专项检查的组织领导,区应急管理局和区消防救援大队成立市专项检查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高 弘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张建国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应良 区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组 员:于栋楷、刘耀文、徐小喜、郭冬冬

区专项检查组的主要任务是负责现场检查,督促隐患整改。组织应急管理部门危险化学品监管人员、消防救援力量和行业领域专家组成专项检查组,深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实地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及时督促相关企业限期进行整改,进一步核准重大危险源数量和接入风险预警系统的条件要求,各相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配合区专项检查组完成专项检查工作任务。

三、检查重点内容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一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承诺制落实情况;是否制定202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主要负责人落实带班值班情况;是否按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罐区装卸安全管理。二是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情况:落实《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风险管控的通知>的通知》情况,是否按照任务清单,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是否存在违反工艺要求私自更改储罐上上、下下限参数,超液位运行、超量储存等不安全行为。三是自动控制监测报警系统建设使用情况;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储存设施是否设置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监测报警系统、安全仪表连锁系统(SIS)、紧急停车系统(ESD)、视频监控系统、液位上下限报警系统、容器超压报警系统、紧急切断装置、安全阀切断阀、泄压排放系统、万向管道充装系统、防爆电气设备、冷却降温设施等安全运行情况;重大危险源是否接入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未接入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是否已按要求完善相关设施设备,做好接入准备工作;是否确定专人管理运行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做到报警必查,及时处置消除安全风险。四是企业重大危险源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是否已开展相关整改工作。

(二)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一是企业防火间距、防火堤、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等是否符合要求,消防水泵房、泡沫泵房、消防水管网、稳高压管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推车式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水炮、消防竖管、泡沫灭火系统、固定消防喷淋等完好有效情况。二是企业是否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是否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并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是否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是否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是否根据需要建立了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并定期进行技能训练或综合演练。

四、工作措施

(一)统筹安排部署区应急管理局和区消防救援大队积极沟通,确定专项检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名单,明确检查重点和检查要求,制定检查计划,组织骨干力量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查培训,完成专项检查的相关准备工作。

(二)开展集中检查。区级专项检查组按照“检查+服务”的方式集中开展实地检查,充分发挥重点县指导服务专家和第三方机构的技术支持作用,组织对辖区内具有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逐一检查,建立一企一清单台账,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督促企业加快整改。

(三)加强督办曝光。区专项检查组办公室将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跟进督办,实施闭环管理,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的企业进行公开曝光。

(四)实施应急演练。6月底前,所有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区应急局将联合区消防救援大队选择相关重点企业开展一次化工事故处置联合演练。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有关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落实专人,按照要求准备相关软件资料,做好迎检准备,并针对专项检查组反馈的问题隐患逐一明确整改负责人,逐一制定整改措施,逐一组织整改验收,确保安全生产。

(二)积极协作联动。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要在专项检查过程中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整体推进专项检查工作,积极会商,对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依法予以停产停业整顿,对专项检查中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及时予以通报曝光。

(三)按时报送信息。区专项工作小组确定了专人负责汇总检查情况和隐患整改情况,各相关企业要确定一名联络人负责本企业隐患整改情况收集汇总每日进行上报,区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汇总完成后每日上报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于栋楷 刘耀文 电话:0912-3607222

邮箱:1500926120@qq.com

附件:1.专项检查督导的重点内容

2.重大危险源企业名单

3.榆阳区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分配专家信息表

附件1

专项检查重点内容

一、企业是否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严格落实。

二、危险化学品储罐是否存在超温、超压、超液位操作和随意变更储存介质等问题。

三、危险化学品储罐安全阀切断阀、泄压排放系统和冷却降温设施是否完好且正常投用。

四、危险化学品罐区温度、压力、液位、可燃及有毒气体报警和联锁系统是否投用,重要参数是否能够远传和连续记录。

五、内浮顶储罐运行中是否存在浮盘落底现象。

六、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是否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是否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七、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是否能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和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是否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八、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是否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设置注水措施。

九、是否按照《危化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要求,对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进行排查;重大危险源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十、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是否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

十一、危险化学品罐区库房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值班操作人员是否会熟练使用;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泡沫泵房是否正常运行。

十二、是否存在未进行气体检测和办理作业许可证,在油气罐区动火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是否使用未经培训合格人员和无相关资质承包商进入油气罐区作业;是否存在未经许可的机动车辆及外来人员进入罐区。

十三、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是否正常投用,视频监控系统是否24小时处于正常投用状态。

十四、是否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是否存在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

现象。

十五、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实用有效,是否定期应急演练并总结改进。

十六、储罐防火间距、防火堤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灭火药剂储备是否满足救援需要。

十七、企业专职消防队、工艺处置队是否组织实战训练和联合演练,建立完善应急处置联动机制。

十八、企业是否制定了从主要负责人到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制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否存在千篇一律的形式主义。

十九、企业是否落实从下而上的安全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向社会公开承诺(公示牌、网络)。

二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是否制定方案;负责人是否亲自组织带队排查,现已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清单。

二十一、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是否搬离装置区。确需布置在装置区的,是否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制定抗爆整改方案(年底前完成整改)。

二十二、在甲乙类火灾、爆炸性粉尘、中毒危险性厂房及仓库内等危险区域内是否有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和巡检室。如有,是否制定拆除清理方案(8月底前拆除清理完毕)。

二十三、是否建立双重预防机制;是否对所有岗位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并实施分级管控。

二十四、一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否接入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三四级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是否做好接入准备。

附件2

专项检查重大危险源企业名单(10家)

1.液化空气(榆林)有限公司

2.榆林华辰洁净能源有限公司

3.榆林市洪盛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4.榆林环能煤化科技有限公司

5.兖矿榆林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6.榆林正兴能源有限公司

7.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8.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

9.榆林市云化绿能有限公司

10.榆林圆恒能源有限公司

附件3

榆阳区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分配专家信息表

序号

危化品重点县

专家姓名

专业

职 称

专家所在单位

联系电话

1

榆阳区

王 涛

化工专业

工程师

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15353209620

赵林

化工工艺

工程师

中煤陕西榆林能源有限公司

15589815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