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各级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别是安全发展理念还不够牢、安全责任不落实、本质安全水平不高、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不完善等瓶颈性、根源性、本质性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全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还不高,实施榆阳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是: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保障机制,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要得到有效遏制,全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我区尽快实现“11255”发展目标提供坚实稳固的安全保障。

三年专项整治的内容是:“1+2+19”工作思路,1个总体方案、2个专题和19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1个行动方案:榆阳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个专题: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二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19个专项是聚焦风险高隐患多、事故易发多发的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消防、道路运输、民航铁路等交通运输、工业园区、城市建设、危险废物、医疗卫生、文化和旅游、特种设备、校园、电力设施、商贸和成品油、民爆物品、农林牧渔业、工业和工矿商贸等19个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安全整治。

三年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今年7月份为动员部署阶段。目前区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和相关单位正在制定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二是今年8月至12月为排查整治阶段。主要是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三是2021年为集中攻坚阶段。整治工作中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攻坚力度,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四是2022年为巩固提升阶段。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矛盾,梳理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形成一批制度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