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阳区国家税务局关于2017年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的报告

2017年,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税总发〔2016〕169号)(以下简称“规划”),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意见》(陕国税函〔2016〕414号)(以下简称“意见”),榆林市国家税务局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意见》(榆国税函〔2017〕58号)。总局对今后五年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部署,省局对全省国税系统深化落实《规划》提出了具体工作部署,市局提出贯彻落实《规划》和《意见》的具体实施意见和部分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为了深入贯彻总局、省局和市局的要求,全面落实税收法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区局依法治税工作再上新台阶,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持续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的开展,现将榆阳区国家税务局2017年度依法治税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紧急围绕法治主题,切实提升法治软实力

(一)建成法治学习制度,引导法治思维。为提高队伍法治执行力,我局从加强干部队伍法治素养着手,将领导班子法制学习和干部法制培养作为绩效考核法治工作部分考点,并形成制度加以落实。2017年我局明确规定班子成员会前学法、机关干部法治专题培训具体实施办法。以固定形式,每月至少一次开展干部法治学习活动,旨在形成法治学习氛围,养成法治思维,有效提高队伍执法行动能力。

(二)利用税收法治宣传,推动法治意识。我局积极开展税收宣传和普法工作,不断拓展手段和方式,充分利用税收宣传各种渠道,通过税收大讲堂、纳税人学校、传统纸质媒介等持续做好税收法治宣传,向社会广泛宣传税收政策和法治信息,提升全社会对税收法治的关注和遵从度。

二、坚定依法治税基本原则,全面履行税务工作职能

(一)补充两个制度,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一是持续抓好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总局、省局及市局依法行政工作要求,我局已陆续建立重大税收执法决定审核、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税务行政复议等工作制度。成立榆阳区国家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局依法行政工作。二是补充2个制度。对全局依法行政日常工作做出具体要求,以制度明确要求全局以工作规则习惯形式予以履行。

(二)坚持两个例会,贯彻落实依法治税日常工作

我局坚持把依法治税基本原则始终贯穿日常税收工作,把法治思维作为引领组织收入和税收征管工作的核心意识,在全局系统坚持推进税收分析和风险管理两项工作季度例会。针对组织收入工作情况,我局为防范税收执法风险,针对目前轻管理重服务的工作形势,为防范税收日常征管中的风险,我局以政策法规科、收入核算科和征管科为牵头科室,所有局领导参与,每个季度对依法行政形势和组织收入工作进度进行分析预判,对各单位前段时间税收征管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交换和总结,对各阶段的税收执法风险进行综合,会议研讨应对各时间点各风险点的应对,组织区局业务骨干成立风险应对小组,部署下阶段工作措施。

(三)执行2项重大决策机制,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1.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我局政策法规科对照省局巡视发现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工作,督察重点包括对近三年案件开展回头看,是否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是否按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移送。要求区局稽查局和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要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第34号令文件规定,认真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全面规范税务执法,持续提升税务稽查工作质效。2017年区本级已审结重大税务案件2件。

2.严格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坚持区局不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原则,局领导高度重视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控管理,在制度建设和程序规范上加以重视。清理前期规范性文件或类似规范性文件,从源头上防范执法风险。及时将市局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形成文件公告,确定失效和废止文件,确认继续有效文件,并按照规定做好相关备案和公开工作。

(四)结合2项督察审计,严格税收执法责任

开展年度税收执法大督察和日常执法督查工作。按照市局关于年度税收执法督察工作部署,我局在自查基础上进行随机选取,实施年度税收执法督察。成立税收执法督察领导小组,开展了重点督查工作。重点督察组在被查单位自查的基础上,通过走访相关部门及纳税户,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执法卷宗、查看征管系统、询问情况等多种手段,采取详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基层单位各专项检查项目逐项落实。

三、狠抓三项制度贯彻落实,推动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我局深刻认识到“三项制度”的重要性。9月19日至9月21日和9月27日至9月29日,分别派遣相关人员参加了市局和省局举办的“三项制度”师资力量培训,认真掌握制度内容,领会会议精神,为该项工作在我局的开展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

为保障该项工作稳步推进,我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安宁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负责“三项制度”的具体实施,努力以“三项制度”试点为突破口,促进“放管服”改革提质增效,采取多项措施认真开展“三项制度”工作。

1.切实强化组织领导,迅速着手贯彻落实

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全局各单位、各部门共同推进。在省局和市局的安排部署下,迅速响应,我局成立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和其他领导亲自参加学习和推进会议,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提出实施意见,稳抓贯彻落实。

2.组织全体单位人员培训,提高“三项制度”认知

我局于10月20日开展全员“三项制度”专题培训,10月25日召开了“三项制度”工作推进会,10月27日请市局政策法规科同志来我局进行“三项制度”的培训。通过我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深入培训使全局统一思想,增强工作自觉性和责任感,提高“三项制度”对日常税务工作具有必要性的认识,积极引导干部改变原有的固有的思维方式和工作习惯。

3.积极响应,推进“三项制度”

我局已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文字记录、推行音像记录、提高信息化水平、强化记录运用,让权力以“看得见”的方式规范运行;建立了执法记录仪领用台账,严格规范管理:组织培训了执法记录仪的使用方法;近期对企业进行的纳税评估已经规范使用了执法记录仪。

四、做好综合法治服务,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落实深化总局、省局和市局关于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规范行政许可的实施,防范对已取消审批事项实行变相审批,实时跟踪改革进程,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局工作情况,分季度对改进行政审批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分解、工作跟进、组织评议、督导督察等进行具体部署。由政策法规科、纳税服务科联合组织督导工作组,重点开展对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双公示情况进行督导督察,第一季度重点督导受理、公布服务规范和指南、设立指示标识(包括大厅、路牌、专用受理窗口指示牌等)、准备相关申请表证单书纸质资料等硬件配套情况;第二季度重点督导各单位落实办理情况,查阅许可申请以及申请人满意度评价表等相关纸质资料,持续到全年。8月份组织全局各单位开展阶段性回头看。9月份开展全面案卷评查工作,对各基层税源管理单位2016年度至2017年9月已办结的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处罚案卷、税务稽查案卷、行政复议案卷进行评查,严格按照评查标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及时做好相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落实好“双公示”制度,主动在区局办税服务厅公告栏上公开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所有公告文件、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许可决定,严格按照总局11号公告规定依法向社会公布保留审批事项清单,并确保每个事项设定的法律依据准确。二是法治服务信息公开。主动在区局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和电子滚屏上公开总局、省局以及市局的所有公告文件,方便纳税人和社会各界查询使用。

3.积极配合市局推进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通过聘用法律顾问,确保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税收执法、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充分发挥专业指导作用,以第三方视角防范税收执法风险。2017年由法律顾问直接参与的法律咨询有3起。严格合同管理,通过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共同审查,全面规范我局系统合同谈判、起草、签订、履行、监管各环节。

4.做好法规综合调研反馈工作。做好各类征求意见及反馈达完成营改增企业税收情况自查调研,完成税收执行情况反馈3期。

榆林市榆阳区国家税务局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