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区道路交通煤矿危化品安全“三项攻坚行动”宣传方案》的通知

榆区安监发〔201842

关于印发《全区道路交通煤矿危化品安全“三项攻坚行动”宣传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镇)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全区道路交通煤矿危化品安全“三项攻坚行动”宣传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榆阳区委宣传部榆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日

全区道路交通煤矿危化品安全“三项攻坚行动”宣传方案

为切实做好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安全“三项攻坚行动”的宣传工作,及时、全面反映“三项攻坚行动”中的新亮点、新经验,推动“三项攻坚行动”任务的更好落实,特制定《全区道路交通煤矿危化品安全“三项攻坚行动”宣传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宣传工作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宣传报道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领域“三项攻坚行动”的主要任务、工作进展、攻坚成果、先进经验和做法,为切实推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和“三项攻坚行动”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三项攻坚行动”的安排部署情况。重点宣传实施“三项攻坚行动”的重要意义和决策部署,宣传“三项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和阶段性安排。

(二)宣传“三项攻坚行动”的工作进展情况。结合攻坚战阶段部署,分期宣传“三项攻坚行动”动员工作开展情况、检查执法情况和整改提高情况。

(三)宣传“三项攻坚行动”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宣传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各部门在“三项攻坚行动”中强化措施、创新方法等方面的探索。

(四)宣传“三项攻坚行动”的阶段性成效。宣传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等方面的成效;宣传“三项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安全生产形势的变化和长效机制的建立等。

三、宣传形式

(一)市区主流媒体宣传。借力各类媒体,刊发“三项攻坚行动”重点稿件,邀请市上主流媒体记者及时跟进“三项攻坚行动”进展,刊发相关成果稿件;在榆阳报、榆阳电视台等媒体策划“安全生产三项攻坚战”专版专题报道,推动“三项攻坚行动”宣传常态化。区安监局、区煤炭局、区交通运输局每月向市主流媒体推送稿件不少于1篇,向区属媒体推送稿件不少于2篇,同时将向媒体推送的稿件上报区安委办。

联系人:鱼建军方强联系电话:0912-3525113

箱:1067058865@qq.com

(二)创新宣传载体。围绕“三项攻坚行动”主题,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宣传“七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等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观看典型事故案例,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在车站广场、楼宇电梯间、出租车、公交车灯箱和地面、移动平台等播放“三项攻坚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口号,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

(三)强化简报交流。区安监局、区煤炭局、区交通运输局,“三项攻坚行动”领导小组要安排专人收集汇总攻坚行动相关情况,及时编发工作动态,交流工作经验和好的做法,推动“三项攻坚行动”深入开展。

(四)丰富内容注重实效。区安监局、区煤炭局、区交通运输局,“三项攻坚行动”领导小组要积极撰写“三项攻坚行动”宣传稿件,注重信息时效,保证信息质量,做到信息内容真实、语言流畅、文字简练,在丰富稿件内容的同时又能及时准确的反映出“三项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力戒假、大、空,不断做好信息的采集、编写和报送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我区道路交通煤矿危化品安全“三项攻坚行动”宣传工作,进一步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区上决定成立由区委宣传部副部长王森为组长,区安委办主任张建国为副组长,区安监局、区煤炭局、区交通运输局宣传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委办,具体负责我区道路交通煤矿危化品安全“三项攻坚行动”宣传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各相关部门的“三项攻坚行动”宣传工作宣传部门要加强对“三项攻坚行动”宣传工作的指导,协调区属媒体加大对“三项攻坚行动”的宣传报道。

(二)落实责任。区安监局、区煤炭局、区交通运输局“三项攻坚行动”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攻坚行动宣传工作的领导,对宣传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加大宣传投入,配强宣传力量,细化攻坚行动宣传方案,积极策划宣传活动,切实做好“三项攻坚行动”宣传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同时要指派专人负责宣传稿件和工作动态、简报的报送工作,区安委办将对未按时上报宣传稿件和工作动态、简报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三)形成合力。各部门要把“三项攻坚行动”的宣传与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追赶超越主题宣传以及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宣传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政策宣讲、新闻报道、社会宣传;要多途径、立体化、全方位开展宣传活动,协作呼应,形成“三项攻坚行动”的宣传合力。要在5月份集中开展“三项攻坚行动”各项宣传活动,组织媒体记者深入基层、企业宣传报道“三项攻坚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同时为6月份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好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