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暨全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活动督查的通知

 

榆区安委办发〔2018〕19号

榆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暨全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活动督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镇)办事处,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重点企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全区开展的“三项攻坚”行动,结合5月24日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调度会议精神,区安委办会同区政府办督查室决定,开展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暨全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活动督查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1、2018年6月11日-2018年6月29日,对各乡镇办事处开展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暨全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督查活动

2、2018年7月10日-2018年7月30日,对各专项整治部门开展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暨全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督查活动

二、督查范围

1.各乡镇、街道(镇)办事处和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2.抽查辖区内安全监管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三、督查内容

1、督查是否按照2018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书内容,落实相关情况。(准备一份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2、督查贯彻中、省、市、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文件的落实情况。

3、督查全区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情况。

4、督查学习宣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落实情况。

5、督查全区2018年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活动的动员部署和集中排查整治的落实情况。

6、督查是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情况;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落实情况;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进展情况。

四、督查方式

1、督查采取查阅资料、明查暗访、现场核查、重点抽查、突击检查、双随机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

2、区安委办会同区政府督查室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活动全程督导。

五、具体要求

1、督查组要深入基层一线,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严肃认真地开展督查工作。对工作不认真、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的,要通报批评,集中曝光,严肃问责。对大排查大整治不彻底、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确保督查工作扎扎实实,取得实效。

2、检查企业时,不提前通知被督查企业,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进行检查,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要责成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榆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