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盐湾九年制学校新建教室及附属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及榆阳区教育和体育局的申请,榆阳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22日,对榆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实施的上盐湾九年制学校新建教室及附属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上盐湾九年制学校等四所学校校舍改扩建项目的建设方案经榆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榆区政发科审发〔2021〕307号)批复,概算总投资431万元。本次审计上盐湾九年制学校新建教室及附属工程,概算总投资131万元,建设内容为新建教室及室外硬化、草坪软化、新建透视围墙等。2021年7月榆阳区财政局对该工程进行了预算评审,评审价1246721.02元。

该工程由榆林市科达建筑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西北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监理,2021年7月榆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委托榆林华锐世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邀请性发包,由榆林市永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包,承包(合同)价为1241026.38元。开工日期2021年8月2日,完工日期2021年10月2日,2021年11月20日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上盐湾九年制学校新建教室及附属工程结算送审价1240876.14元,核减31327.89元(含应缴未缴“规费”25360.91元),审定结算价1209548.25元。

审计结果表明, 榆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在该工程送审结算中存在多计工程价款及施工企业应缴未缴“规费”的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并在今后建设工程中引起重视。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多计工程价款及应缴未缴“规费”问题的处理。

多计工程价款5966.98元的问题违反了财政部、原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十一条 “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三)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的规定。

应缴未缴“规费”25360.91元的问题违反了住建部、财政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规费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省级政府和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或计取的费用”的规定。

以上两个问题依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2011年1月14日发布)第八条“审计机关应当提高工程造价审计质量,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据实结算。”的规定,责令建设单位对多计工程价款5966.98元予以核减,对施工企业应缴未缴“规费”25360.91元予以扣除。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榆阳区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榆阳区教育和体育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并积极进行整改,一是对于此次审计中发现工程多计取的工程造价做了调整。二是施工企业应缴未缴“规费”由榆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扣除。榆阳区教育和体育局今后承诺将进一步加强项目工程预结算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提高工程结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