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审理岗位

负责人:吕永峰

主要职责:

承担审计方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审计项目的复核和审理工作;组织实施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和业务考核;审核局机关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决定等审计文书及审计程序的规范性;负责组织局机关审计处罚听证工作;组织对社会审计查证质量的审计监督;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负责审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0912-3525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