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水生态环境室

负责人:郑建军

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全区大气、噪声、光、恶臭、机动车、化学品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指导全区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贯彻执行全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制度。

贯彻执行全区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水功能区划,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全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电 话:0912-3388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