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衔接资金扶持脱贫户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第二批)项目计划的公示

根据省人社厅、乡村振兴局、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切实做好脱贫攻坚过渡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12号),“对跨省转移就业的脱贫劳动力补贴不超过500元的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区人社局《关于申请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资金的函》(榆区政人社函〔2021〕234号)。现随文下达2021年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第二批)项目计划4.05万元,计划扶持大河塔镇、古塔镇等12个乡镇的脱贫户中,81名符合条件的跨省就业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助,每人补助500元(详见附表)。资金从2021年度衔接资金项目结余资金中列支,由区人社局负责乡镇申报项目资料审核、补助资金兑付等工作。

现对该项目计划予以公示,请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联系人:侯愉

联系电话:3898681

公示时间:长期公开公示

国家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榆阳区2021年扶持脱贫户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第二批)兑付花名册.xls

榆林市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榆林市榆阳区财政局

榆林市榆阳区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