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榆林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省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榆乡振函<2022>77号)。经区巩衔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268万元(含欠发达农场建设资金400万元)。
2023年中央和省级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268万元共计实施项目38个(含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10个),其中区水利局使用衔接资金470.02万元,实施项目8个;区人社局使用衔接资金9万元,实施项目1个;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使用衔接资金150万元,实施项目2个;区农田水利综合开发中心使用衔接资金660万元,实施项目3个;区畜牧局使用衔接资金150万元,实施项目2个;鱼河农场(欠发达农场)使用衔接资金400万元,实施项目1个;区乡村振兴局使用衔接资金1194.56万元,实施项目14个;大河塔等3个乡镇使用衔接资金234.42万元,实施项目7个(详见附表)。
现对该项目计划予以公示,请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联系人:常增仪
联系电话:3898681
联系地址:榆阳区人民政府512室
公示时间:长期公开公示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榆阳区2023年中央和省级提前下达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表.xlsx
榆林市榆阳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
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