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互助资金管理的通知》(陕扶办发〔2020〕30号)和《榆阳区互助资金管理办法》(榆区政乡振发〔2022〕27号)文件精神。经各乡镇审核申报,区乡村振兴局审核,现随文下达财政衔接资金13.78万元,用于扶持青云镇、上盐湾镇、鱼河峁镇、鱼河镇4个乡镇、161户建档立卡脱贫户(含监测帮扶户)互助资金占用费补贴,补贴资金详见附表。资金从2023年度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榆区巩衔发〔2023〕28号)中列支。
现对该项目计划予以公示,请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联系人:郝军
联系电话:0912-3525117
公示时间:长期公开公示
国家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