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薛攀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组织部《关于薛攀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榆区组干发〔2019〕134号)、《关于李建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榆区组干发〔2019〕148号)、《关于马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榆区组干发〔2019〕151号)、《关于朱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榆区组干发〔2019〕156号)精神,区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薛攀同志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免去其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总工程师职务;

朱利军同志任区驼城律师事务所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涛同志任区企业财务所所长;

赵建军同志任区文教行政事业财务所所长;

柳建树同志任区乡镇财政服务中心主任;

谢春富同志任区税源调查中心主任;

李锦旗同志任区国有资产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韩勇同志任区预算外资金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区文化馆馆长职务;

方兴旺同志任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站站长;

党亚利同志任区文化馆馆长;

任建斌同志任区红十字会工作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拴奎同志任区农村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思耀恒同志任区流动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喜才同志任区崇文路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李亚武同志任区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区昌汗界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职务;

高建军同志任区昌汗界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白生堆同志任区林木种子站站长;

刘培东同志任区鱼河林场场长(试用期一年);

高兵同志任区垃圾清运中心主任,免去其区航宇路环境卫生管理所所长职务;

梅彦飞同志任区垃圾收费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国旗同志任区新明楼环境卫生管理所所长,免去其区鼓楼环境卫生管理所所长职务;

康玉峰同志任区鼓楼环境卫生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东厚同志任区航宇路环境卫生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惠小龙同志任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方尚鹏同志任区信访接待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政虎同志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

常文青同志任沙河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丽丽同志任新明楼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冯卫兵同志任上郡路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免去其上郡路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所长职务;

乔丽同志任青山路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刘建军同志任驼峰路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高强同志任崇文路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王军同志任航宇路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徐大东同志任沙河路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张宏宇同志任明珠路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马伟同志任区政府副科级督查专员;

王惠同志任区农田水利综合开发中心主任;

李琦同志任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中心主任;

刘云利同志任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区鱼河峁区域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职务;

郑振宇同志任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钟克玺同志任区农村能源技术推广站站长;

闫海燕同志任区种子技术推广站站长;

贾晓斌同志任区农业农机广播电视学校校长;

袁浩同志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席旺德同志任区园艺场场长(试用期一年);

付永飞同志任区巴拉素区域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温世喜同志任区渔种场场长;

余生爱同志任区广播电视传输中心主任;

薛晓红同志任区纪念馆博物馆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田军平同志任区食品稽查大队队长;

郝生飞同志任上郡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霍小龙同志任新明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闫立博同志任崇文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建华同志任区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开艮同志任区政府机关事务服务科副科长;

王刚、冯继红同志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付成同志任区小纪汗林场副场长(试用期一年);

张军同志任区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东平同志任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静同志任区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加兵同志任区农业机械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

雷鸣同志任区农机安全服务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万丽梅同志任区信访接待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小云同志任区社会救助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边雷雷同志任区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维同志任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闫鹏同志任区城建监察大队副队长;

张荣同志任区南郊抽水站副站长;

杨娥、寇彩莲同志任市星元图书楼副馆长;

朱赟同志任区乡镇财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高继改同志任区企业财务所副所长;

张欢同志任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瑞同志任区财政资金评审评价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田启星同志任区预算外资金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梅同志任区会计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虎平同志任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建民同志任区农村能源技术推广站副站长(正科级);

刘东波同志任区农田水利综合开发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区扶贫经济合作社副主任职务;

陈晨同志任区农田水利综合开发中心副主任;

房强、谢玉军同志任区农业农机广播电视学校副校长;

高培生同志任区农业农机广播电视学校副校长(试用期延续);

李军、张应成同志任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副主任;

常俊江同志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贺海军同志任区园艺场副场长(试用期一年);

高歌同志任区农村经营服务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周倩同志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治新同志任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永峰同志任区镇川区域农业技术推广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李涛同志任区农机安全服务站副站长;

白彩虹同志任区农机安全服务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郭彦忠同志任区农业机械服务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关向阳同志任区南郊抽水站副站长;

冯继华同志任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纪建兵同志任区淤地坝项目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房兴平同志任区榆高渠管理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高力强同志任区红石峡水库管理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凯同志任区渔种场副场长(试用期一年);

霍海鹏同志任区纪念馆博物馆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吴宝成同志任区青山路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崔俊梅同志任区航宇路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薛高明同志任区崇文路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慕广平、张东华同志任区农村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婷同志任区红十字会工作中心副主任;

牛鱼同志任区普查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高娜同志任区社会经济调查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康飞同志区工业商贸局副局长职务;

卢利琴同志新明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张蕊同志新明楼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副主任职务;

高梅同志航宇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刘文波同志沙河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朱继发同志区林木种子站站长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郭毅同志区鱼河林场场长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周广华同志区崇文路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郑峰同志崇文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任建民同志区园艺场场长职务;

马建国同志区渔种场场长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关向阳同志驼峰路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亚成同志区麻黄梁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总工程师职务;

张强同志区政府机关事务服务科副科长职务;

胡建平同志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队长职务;

叶文银同志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主任职务;

张志东同志区巴拉素区域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职务;

姚守存同志区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职务;

高建军同志区森林公安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马增保同志区苗圃主任职务;

曹占胜同志区苗圃副主任职务;

叶士斌同志区畜牧技术推广站站长职务;

陈政虎同志区城建监察大队副队长职务;

郭喜元同志区农业机械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刘平飞同志区农业机械管理站副站长职务;

康彩花同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国永同志市第三中学副校长职务;

张华同志区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职务;

袁浩同志区园艺场副场长职务;

席旺德同志区农村能源技术推广站副站长职务;

霍小龙同志区红石峡供水站副站长职务;

马志光同志榆林市苏州中学副校长职务。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