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远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组织部《关于高远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榆区组干发〔2023〕254号)精神,区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高远同志任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副局长,免去其区工业商贸局副局长职务;

冯华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区水利局副局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郝智峰同志任区水利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区能源局副局长职务;

苏健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正科级);

张冰同志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高梅同志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高永军同志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水利局副局长(兼),免去其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鱼建军同志任区林业局副局长(兼);

周莉梅同志任区统计局副局长(正科级);

冯继业同志任区信访局副局长;

张彦军同志任区能源局副局长;

白虎伟同志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免去其区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白治胜同志任区学生后勤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鹰同志任区教学研究室主任,免去其区学生后勤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东华同志任市第三中学校长,免去其区教学研究室主任职务;

张军同志任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高峰(区工业商贸财务所)同志任区非税收入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姬文武同志任区财源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白雯芹同志任区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海军同志任青山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马凌花同志任航宇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伟同志任航宇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其区财政局朝阳路财政和统计所所长职务;

赵志伟同志任朝阳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双世同志任区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免去其区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职务;

朱彦飞同志为区水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区煤矿疏干水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人选、总经理;

高峰(区水务有限公司)同志为区水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区香水供水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人选、总经理;

王世鑫同志为区水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区色草湾供水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人选、总经理;

刘玄波同志为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人选、总经理;

王永报同志任榆林农业科技园区经营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姜小平同志任区农业财务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贾治国同志任区尤家峁水库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成福同志任区水资源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区红石峡供水站副站长职务;

李建新同志任区农村供水安全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许生伟同志任区红石峡供水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张巧凤同志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尹晓梅同志任区双拥工作服务中心副主任。

免去:

姜丕谢同志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副局长职务;

李钢、高艳清同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王进华同志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张文艳同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李刚同志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邹国雄同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周建斌同志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张利同志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吕永峰同志区审计局总审计师职务;

刘强同志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职务;

谢春富同志区财源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高海涛同志区环境卫生管理局驼峰路环卫所所长职务;

王广林、刘国富同志长城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常佳瑜同志驼峰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刘涛同志区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高文智同志区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李瑜忠同志区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付永峰同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人选职务;

高海军同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职务;

贺建国同志陕西果业集团榆阳有限责任公司特派员职务;

白治胜同志区继续教育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宏斌同志市第十五小学副校长职务;

胡春梅同志区救助站副站长职务;

高峰同志区工业商贸财务所副所长职务;

姬文武同志区农业财务所副所长职务;

白雯芹同志区文教行政事业财务所副所长职务;

刘东波同志区农田水利综合开发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亚梅同志市星元图书楼副馆长职务;

慕广平同志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刚同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曹东民同志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站副站长职务。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