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组织部《关于王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榆区组干发〔2023〕532号),区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王平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高瑶同志任市第四中学副校长(主持工作,试用期一年);

张培军同志任市第七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郭子平同志任市第十二中学副校长(主持工作,试用期一年);

朱聿政同志任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兼);

方立贵同志任区水资源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区红石峡水库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刚同志任区能源局副局长。

免去:

毛永飞同志驼峰路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彩虹同志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张建革同志区能源局副局长职务;

郑彦荣同志鼓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赵鹏飞同志区农垦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