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田宏斌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组织部《关于田宏斌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榆区组干发〔2023〕613号),区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田宏斌、刘强同志任区优化营商环境和科技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永胜同志任区司法局副局长;

赵芗愉同志任区水利局副局长;

刘运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正科级);

曹桂军同志任鼓楼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驼峰路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海飞同志任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李振军同志任区农垦总公司总经理,免去其区信访局局长职务;

朱东方同志任榆阳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和招商服务部副部长;

余郡同志任区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安中同志任区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世泰同志任区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免去其区文化旅游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职务;

张玉军同志任区文化旅游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李军同志任区城投公共服务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陕西有色驼城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

免去:

李琦同志区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付茜同志区纪念馆博物馆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陈灏同志新明楼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赵昌宝同志鼓楼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张东华同志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雷声坤同志区林草生态修复中心副主任职务;

高子义同志区农垦总公司总经理职务;

张彦飞同志区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职务。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