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榆林市榆阳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第一号)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榆林市榆阳区统计局

榆林市榆阳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1日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要求,我区进行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8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区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区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圆满完成了经济普查前期准备、单位清查、现场登记、数据处理、质量抽查等各项工作,总体上实现了“总量指标查准、单位个数查全、行业结构查清”的既定目标,客观反映了榆阳区近五年来的经济发展现状。

一、组织领导有力

2018年6月29日,榆阳区成立了以刘军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统计局、发改局、财政局等26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和12个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为成员的“榆林市榆阳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建了“榆林市榆阳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下设综合协调、二产普查、三产普查、个体普查、数据处理、普查宣传、法制保障、后勤保障等八个工作组。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全区所有乡镇、街道以及相关部门均建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各级普查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提供多方保障,确保了普查的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对国民经济进行的一次“全面体检”。2019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区2013名基层普查人员克服重重困难,对我区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逐一入户完成数据采集。通过这次普查,既摸清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我区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也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三、采用科学方法

普查的每个工作环节,严格遵循国家制定的《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各项工作流程。在方法运用上,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采取“地毯式”清查的方法,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清查后,对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建筑业法人单位在其注册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数量众多的个体经营户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样本登记。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能源生产与消费情况、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根据不同普查对象,分别设置了一套表单位普查表、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个体经营户普查表和部门普查表。

四、创新普查方式

为减轻调查对象负担,提高工作效率,这次普查积极应用“五证合一”改革成果,大力提高部门参与程度。在清查和普查阶段,积极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业务资料,收集、整理了多个部门的单位名录信息,通过比对、合并生成底册信息24137条。全面提高普查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全面使用手持移动终端(PAD)采集数据,广泛应用行业代码自动识别赋码技术,普查数据生产全过程实行电子化、网络化,大大提高了数据采集处理效率。

五、强化执法监督

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格履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通过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加大普查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普查工作中造假作假责任追究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动公开普查工作过程,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

六、确保数据质量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各级普查机构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加强入户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抽查,坚持联动审核,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为检验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事后质量抽查,对全区12个街道办事处和6个重点乡镇的36个样本小区里的1236家单位进行了抽查。事后质量抽查结果显示,我区普查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低于普查方案规定的综合差错率,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我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充分运用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18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3284个、产业活动单位14217个、从业人员24.9万人,与2013年全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相比分别增长98%、90%和28.9%;个体经营户37646户。

榆林市榆阳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榆林市榆阳区统计局

榆林市榆阳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1日

根据榆阳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单位的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3284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 6575个,增长98%;产业活动单位14217个,增加7476个,增长90%;个体经营户37646个(详见表2-1)。

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13284

100.0

    企业法人

10450

78.6

    机关、事业法人

1007

7.6

    社会团体

154

1.2

其他法人

1673

12.6

二、产业活动单位

14217

100.0

第二产业

1936

15.2

第三产业

12281

84.8

三、个体经营户

37646

100.0

第二产业

3183

8.4

第三产业

34463

91.6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4137个,占31.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828个,占13.8%;建筑业1271个,占9.6%。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5793个,占42%;住宿和餐饮业6716个,占17.8%;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744个,占15.3%(详见表2-2)。

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13284

100.0

37646

100.0

采矿业

87

0.7

6

0.0

制造业

428

3.2

1529

4.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13

0.9

5

0.0

建筑业

1271

9.6

1643

4.4

批发和零售业

4137

31.1

15793

42.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68

2.8

5744

15.3

住宿和餐饮业

215

1.6

6716

17.8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46

2.6

224

0.6

金融业

66

0.5

0

0.0

房地产业

498

3.7

48

0.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828

13.8

820

2.2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619

4.7

35

0.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43

1.1

11

0.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64

2.7

3955

10.5

教育

898

6.8

248

0.6

卫生和社会工作

363

2.7

280

0.7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18

2.4

589

1.6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142

8.5

0

0.0

农、林、牧、渔服务业

80

0.6

0

0.0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2018年末,全区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10450个,比2013年末增加5921个,增长130.7%。其中,内资企业占99.9%,外商投资企业占0.1%。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0.5%,私营企业占75%(详见表2-3)。

2-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单位数(个)

比重(%


合 计

10450

100.0


内资企业

10438

99.9


 国有企业

50

0.5


 集体企业

20

0.2


 股份合作企业

2

0.0


 联营企业

4

0.0


 有限责任公司

2384

22.8


 股份有限公司

143

1.4


 私营企业

7835

75.0


 其他企业

0

0.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2

0.0


外商投资企业

10

0.1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4.9万人,比2013年末增加5.6万人,增长29%,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0.05万人。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6.4万人,增加0.2万人,增长3.8%;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18.5万人,增加5.3万人,增长40%。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0.5万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4.2万人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建筑业30963人,占12.4%; 批发和零售业30591人,占12.3%;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27526人,占11%。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4.1万人,占39.1%;住宿和餐饮业2.5万人,占23.6%;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1.1万人,占10.8%(详见表2-4)。

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


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人)


其中:女性

其中:女性

合 计

249147

99962

105246

41907

采矿业

11803

1445

49

6

制造业

16127

5507

5289

1785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5182

2087

13

3

建筑业

30963

4256

6040

918

批发和零售业

30591

11949

41181

1960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8682

2658

9336

502

住宿和餐饮业

6752

4039

24877

11670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322

2577

474

192

金融业

0

0

0

0

房地产业

8776

3902

337

117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6778

5416

1654

370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7189

2339

75

19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7018

3615

28

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472

958

11399

4463

教育

21939

15349

1384

863

卫生和社会工作

9897

6880

958

506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077

1804

2152

889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7526

8927

0

0

农、林、牧、渔服务业

424

127

0

0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18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917.1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30.2%,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69.8%。法人单位负债合计4839.1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19.2%,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80.8%。

2018年,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1810.7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50.5%,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49.5%(详见表2-5)。

2-5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资产负债状况营业收入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5917.1

4839.1

1810.7

采矿业

850.7

438.9

391.8

制造业

469.7

247.4

213.5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97.9

113.2

53.6

建筑业

268.2

131.7

254.7

批发和零售业

384.3

117.3

660.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6.4

26.9

41.3

住宿和餐饮业

25.1

10.3

10.7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8.7

28.7

42.5

金融业

2423.2

3131.1

-

房地产业

352.6

293.7

39.8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30.8

220.8

56.9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4.1

18.3

19.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68.2

36.1

5.8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4.9

0.6

7.3

教育

2.0

2.3

2.5

卫生和社会工作

0.9

7.4

2.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1.0

2.8

8.3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48.4

11.6

-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榆林市榆阳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第三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榆林市榆阳区统计局

榆林市榆阳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1日 

根据榆阳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工业和建筑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628个,比2013年末增长15.0%;从业人员3.3万人,比2013年末下降10.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624个,占99.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个,占0.2%;外商投资企业3个,占0.4%。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13个,占全部企业的2.1%;私营企业425个,占68.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6%,外商投资企业占0.6%。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的12.8%,私营企业占25.4%(详见表3-1)。

3-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28

33112

内资企业

624

32657

  国有企业

13

4244

  集体企业

0

0

  股份合作企业

1

0

  联营企业

0

0

  有限责任公司

172

18996

  股份有限公司

11

1227

  私营企业

425

8183

  其他企业

2

7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

189

外商投资企业

3

266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87个,制造业428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13个,分别占13.8%、68.2%和18.0%。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4.2%、12.3%和11.5%。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35.6%,制造业占48.9%,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15.5%。在工业行业大类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31.1%、11.8%和11.5%(详见表3-2)。

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28

33112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72

10288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1

602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

-

非金属矿采选业

6

843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6

88

其他采矿业

2

4

农副食品加工业

40

774

食品制造业

17

93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25

515

烟草制品业

-

-

纺织业

4

18

纺织服装、服饰业

57

2889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

102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3

11

家具制造业

6

129

造纸和纸制品业

2

12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30

208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9

38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19

3131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4

1734

医药制造业

2

103

化学纤维制造业

-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9

124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89

1622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2

71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4

3908

金属制品业

20

71

通用设备制造业

13

95

专用设备制造业

24

138

汽车制造业

4

78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5

35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

3

仪器仪表制造业

1

2

其他制造业

-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1

202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16

96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77

3828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17

787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9

47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18.3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8.3%。负债合计799.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58.9亿元(详见表3-3)。

3-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518.3

799.5

658.9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738.7

376.6

356.8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103.3

60.2

28.6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0

0.0

0.0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0.0

0.0

0.0

非金属矿采选业

7.7

1.9

5.2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0.9

0.1

1.2

其他采矿业

0.0

0.0

0.0

农副食品加工业

4.4

0.8

5.9

食品制造业

0.3

0.0

0.3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9.0

1.5

4.5

烟草制品业

0.0

0.0

0.0

纺织业

0.1

0.0

0.1

纺织服装、服饰业

8.6

4.1

8.9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0.3

0.2

0.4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0.0

0.0

0.0

家具制造业

0.5

0.0

0.4

造纸和纸制品业

0.1

0.0

0.1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0.5

0.0

0.7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0.1

0.0

0.2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227.1

107.1

76.2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57.2

28.1

27.1

医药制造业

0.5

0.4

0.3

化学纤维制造业

0.0

0.0

0.0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0.5

0.1

0.5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0.6

6.2

8.6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4

0.3

1.0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37.2

89.1

74.7

金属制品业

0.1

0.0

0.4

通用设备制造业

2.8

0.3

0.5

专用设备制造业

1.0

0.5

0.8

汽车制造业

4.5

6.0

0.2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0.0

0.0

0.0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0.1

0.0

0.2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0.0

0.0

0.0

仪器仪表制造业

0.0

0.0

0.0

其他制造业

0.0

0.0

0.0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3.3

2.6

1.0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0.6

0.2

0.5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72.7

101.5

32.0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20.9

10.7

20.4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3

1.0

1.2

(三)主要产品产量。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详见表3-4。

表3-4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原煤

万吨

9216.1

兰炭

万吨

89.7

洗煤

万吨

848.5

甲醇

万吨

70.6

发电量

亿度

58.8

水泥

万吨

57.9

天然气

亿立方米

84.0

原盐

万吨

115.4 

电石

万吨

5.0

铝锭

万吨

61.0

煤制油

万吨

53.1

原油

万吨

1.15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区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1271个,从业人员30963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52.2%和25.5%。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1271个,占100.0%。其中,国有企业占内资企业的0.2%,集体企业占0.1%,私营企业占72.4%。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0%。其中,国有企业占内资企业的0.7%,集体企业占0.1%,私营企业占50.6%(详见表3-5)。

3-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271

30963

 内资企业

1271

30963

   国有企业

3

213

   集体企业

1

23

   股份合作企业

0

0

   联营企业

0

0

   有限责任公司

335

14365

   股份有限公司

12

694

   私营企业

920

15668

   其他内资企业

0

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26.7%,土木工程建筑业占40.0%,建筑安装业占6.9%,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26.4%。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41.8%,土木工程建筑业占48.1%,建筑安装业占2.6%,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7.5%                                                                                                                                                                                                                                                                                                                                                                                                                                                                                                                                (详见表3-6)。

3-6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271

30963

  房屋建筑业

339

12937

  土木工程建筑业

509

14896

  建筑安装业

88

802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335

232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68.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9.3%。负债合计131.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54.8亿元(详见表3-7)

3-7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亿元)

负债合计(亿元)

营业收入(亿元)

合 计

268.2

131.7

254.8

 房屋建筑业

135.1

75.4

145.8

 土木工程建筑业

121.7

54.2

95.7

 建筑安装业

2.7

0.6

3.5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8.7

1.5

9.8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

整。

榆林市榆阳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榆林市榆阳区统计局

榆林市榆阳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1日

根据榆阳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4137个,从业人员30591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27.6%和24.9%。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36.1%,零售业占63.9%。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44.6%,零售业占55.4%(详见表4-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9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外商投资企业占0.06%。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5.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外商投资企业占4.4%。(详见表4-2)。

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137

30591


批发业

1492

13646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56

351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08

1415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93

531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41

247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31

272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548

7709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507

2544


 贸易经纪与代理

17

65


 其他批发业

91

512


零售业

2645

16945


 综合零售

415

2700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214

1205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90

930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84

865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59

1880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356

4036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350

1687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598

2695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79

947

4-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492

13646


内资企业

1491

13050


 国有企业

8

896


 集体企业

2

8


 股份合作企业

-

-


 联营企业

-

-


 有限责任公司

299

3987


 股份有限公司

14

1270


 私营企业

1154

6847


 其他企业

14

42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1

59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84.3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2%。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92.6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1.7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1.5%和下降21.9%。负债合计117.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60.3亿元(详见表4-3)。

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384.3

117.3

660.3


批发业

292.6

90.9

508.9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2.7

0.5

1.9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8.2

5.2

42.9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1.6

0.2

3.7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1.2

0.1

2.1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3.7

1.4

4.6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248.7

80.0

421.4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3.3

3.2

27.7


 贸易经纪与代理

0.8

0.02

0.8


 其他批发业

2.4

0.3

3.8


零售业

91.7

26.4

151.4


 综合零售

10.4

3.3

13.8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3.9

0.8

7.5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3.5

0.4

5.2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4.1

0.7

7.2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3.7

4.7

18.5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38.4

14.0

62.9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4.7

0.9

12.4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9.9

1.0

18.2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3.1

0.5

5.7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352个,从业人员7756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20.4%和0.5%(详见表4-4)。

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52

7756


 铁路运输业

-

-


 道路运输业

299

5186


 水上运输业

-

-


 航空运输业

3

539


 管道运输业

-

-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16

278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22

306


 邮政业

12

144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6.4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4.9%。负债合计26.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1.3亿元(详见表4-5)。

4-5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66.4

26.6

41.3


 铁路运输业

-

-

-


 道路运输业

49.3

19.1

33.3


 水上运输业

-

-

-


 航空运输业

6.9

0.9

1.2


 管道运输业

-

-

-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2.1

0.4

1.6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6.2

5.1

1.3


 邮政业

1.9

1.0

3.9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215个,从业人员675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5.0%和下降30.6%。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31.2%,餐饮业占68.8%。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58.2%,餐饮业占41.8%(详见表4-6)。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7.2%。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7.6%(详见表4-7)。

4-6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15

6752


住宿业

67

3928


  旅游饭店

34

3439


  一般旅馆

21

368


    民宿服务

-

-


    露营地服务

-

-


  其他住宿业

12

121


餐饮业

148

2824


  正餐服务

127

2683


  快餐服务

4

18


  饮料及冷饮服务

4

35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4

34


  其他餐饮业

9

54

4-7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15

6572


内资企业

209

6411


 国有企业

-

-


 集体企业

-

-


 股份合作企业

-

-


 联营企业

-

-


 有限责任公司

169

5363


 股份有限公司

1

14


 私营企业

39

1034


 其他企业

-

-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6

16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5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0.4%。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7.5亿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5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8.3%和15.6%。负债合计10.3亿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10.7亿元(详见表4-8)。

4-8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5.0

10.3

10.7


住宿业

17.5

8.7

5.9


  旅游饭店

15.9

7.8

5.0


  一般旅馆

1.2

0.7

0.6


    民宿服务

-

-

-


    露营地服务

-

-

-


  其他住宿业

0.4

0.05

0.3


餐饮业

7.5

1.6

4.8


  正餐服务

7.0

1.6

4.3


  快餐服务

0.02

0.0

0.05


  饮料及冷饮服务

0.3

0.0

0.1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0.03

0.0

0.1


   其他餐饮业

0.1

0.0

0.2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38个,从业人员4781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72.9%和下降6.4%(详见表4-9)。

4-9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38

4781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19

3089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97

542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22

115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7%,外商投资企业占0.3%。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87.9%,外商投资企业占12.1%(详见表4-10)。

4-10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

从业人员

()


合 计

338

4781


内资企业

337

4217


  国有企业

4

92


  集体企业

-

-


  股份合作企业

-

-


  联营企业

-

-


   有限责任公司

116

523


  股份有限公司

9

2087


  私营企业

208

1515


  其他企业

-

-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1

56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8.7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5.3%。负债合计28.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2.5亿元(详见表4-11)。

4-1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68.7

28.7

42.5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64.0

28.0

35.6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1.1

0.1

2.4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6

0.6

4.5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497个,比2013年末增长64.6%。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76个,物业管理企业223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59个,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0.1%、134.7%和11.3%。

2018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8743人,比2013年末增长42.1%。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168人,物业管理企业5912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293人,分别比2013年末下降16.9%、增长133.3%和下降49.7%(详见表4-13)。

4-1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497

8743


 房地产开发经营

176

2168


 物业管理

223

5912


 房地产中介服务

59

293


房地产租赁经营

19

172


 其他房地产业

20

19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352.6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61.5%。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344.2亿元,物业管理企业5.0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0.8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65.3%、21.9%和下降42.3%。负债合计293.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9.8元(详见表4-14)。

4-14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352.6

293.7

39.8


 房地产开发经营

344.2

291.0

29.0


 物业管理

5.0

1.2

7.9


 房地产中介服务

0.8

0.1

1.7


 房地产租赁经营

1.6

0.9

0.6


 其他房地产业

1.0

0.5

0.6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776个,从业人员15663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11.1%和149.1%。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9.5%,商务服务业占90.5%。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8.1%,商务服务业占91.9%(详见表4-15)。

4-15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776

15663


 租赁业

168

1270


 商务服务业

1608

14393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0%。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6)。

4-16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合 计

1776

15663


内资企业

1776

15663


  国有企业

10

165


   集体企业

368

2851


   股份合作企业

-

-


   联营企业

-

-


   有限责任公司

314

4082


   股份有限公司

16

692


   私营企业

1068

7873


   其他企业

-

-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30.8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69.9%。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2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23.6亿元。负债合计220.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6.9亿元。(详见表4-17)。

4-17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530.8

220.6

56.9


 租赁业

7.2

0.7

4.6


 商务服务业

523.6

219.9

52.3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榆林市榆阳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榆林市榆阳区统计局

榆林市榆阳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1日

根据榆阳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619个,从业人员7189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510个,从业人员4979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23.7%和6.4%(详见表5-1)。

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510

4979


 研究和试验发展

49

227


 专业技术服务业

351

4129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10

623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5-2)。

5-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合 计

510

4979


内资企业

510

4979


   国有企业

12

286


   集体企业

2

155


   股份合作企业

-

-


   联营企业

-

-


   有限责任公司

206

1673


   股份有限公司

10

144


   私营企业

280

2721


   其他企业

-

-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4.1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89.6%。负债合计17.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6亿元(详见表5-3)。

5-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34.1

17.5

19.6


 研究和试验发展

13.3

12.3

0.8


 专业技术服务业

17.2

4.9

16.5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3.6

0.3

2.3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143个,从业人员7018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60%和24.1%。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45个,从业人员5655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88%和增长5.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8.24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75%。负债合计36.1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8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25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5.66亿元。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36个,从业人员231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39.5%和43.6%(详见表5-4)。

5-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336

2312


 居民服务业

103

668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179

1325


 其他服务业

54

319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5-5)。

5-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合 计

336

2312


内资企业

336

2312


   国有企业

2

28


   集体企业

-

-


   股份合作企业

-

-


   联营企业

-

-


   有限责任公司

163

795


   股份有限公司

-

-


   私营企业

171

1489


   其他企业

-

-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9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66.2%。负债合计0.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3亿元(详见表5-6)。

5-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4.9

0.6

7.3


 居民服务业

1.0

0.1

1.9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3.3

0.5

4.6


 其他服务业

0.6

0

0.8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教育法人单位898个,从业人员21939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81.4%和45.8%。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747个,从业人员20871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60.1%和42.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01亿元,比2013年增长25%。负债合计0.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5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65.03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7.41亿元。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363个,从业人员9897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61.3%和35.3%。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30个,比2013年末增长4.5%,从业人员9172人,增长26.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95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493.7%。负债合计-0.0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1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6.16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1.67亿元。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318个,从业人员4077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89.3%和25%。其中,企业法人单位257个,从业人员2415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05.6%和14.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0.99亿元,比2013年增长218.6%。负债合计2.7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3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8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16亿元。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8年末,全区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1142个,比2013年末下降11.8%,从业人员27526人,增长5.3%。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的本年支出(费用)合计61.81亿元。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榆林市榆阳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第六号)

——部分新兴产业基本情况

榆林市榆阳区统计局

榆林市榆阳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1日 

根据榆阳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部分新兴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8年末,全区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0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8.0%。其中,新能源产业5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50.0%;生物产业2个,占20.0%;新材料产业2个,占20.0%;节能环保产业1个,占10.0%。

二、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18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3个,比2013年增长333%,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0.4%。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68人年。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8.4亿元,比2013年增长2647%;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1.4%。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42件,比2013年增长320%,其中发明专利申请8件,比2013年增长14.3%;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19%。

三、文化及相关产业

2018年末,全区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1450个,比2013年末增长192.9%;从业人员10324人,比2013年末增长50.5%;资产总计42.4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3.2%。

2018年末,全区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1230个,比2013年末增长213.8%;从业人员7459人,比2013年末增长72.7%;资产总计38.3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0.8%;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6.8亿元,比2013年增长235.5%。

2018年末,全区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220个,比2013年末增长113.6%;从业人员2865人,比2013年末增长12.7%;资产总计4.2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20.0%;全年支出(费用)3.8亿元,比2013年增长88.8%。

榆林市榆阳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第七号)

——分区域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

榆林市榆阳区统计局

榆林市榆阳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1日 

根据榆阳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分区域的单位、个体经营户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我区共有19个乡镇,12个街道办事处。19个乡镇拥有法人单位2741个,占全部法人单位的20.6 %;个体经营户12197 户,占全部个体户的32.4 %。12个街道办事处拥有法人单位10543个,占全部法人单位的79.4%,个体经营户25449户,占全部个体户的67.6%。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是:航宇路街道办事处1414个,占10.6 %;长城路街道办事处1248个,占9.4%;上郡路街道办事处1230个,占9.3%。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是:长城路街道办事处3364个,占8.9%;新明楼街道办事处2965个,占7.9%;驼峰路街道办事处2746个,占7.3%。

按乡镇、街办分组的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情况表详见表7-1。

7-1 按乡镇、街办分组的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

比重(%)

数量()

比重(%)

合  计

13284

100%

37646

100%

街道办事处

10543

79.4

25449

67.6

鼓楼

529

4.0

2730

7.3

青山路

1173

8.8

2551

6.8

上郡路

1230

9.3

2441

6.5

新明楼

266

2.0

2965

7.9

驼峰路

1209

9.1

2746

7.3

崇文路

679

5.1

2301

6.1

航宇路

1414

10.6

2149

5.7

长城路

1248

9.4

3364

8.9

金沙路

329

2.5

849

2.3

朝阳路

346

2.6

1042

2.8

沙河路

967

7.3

848

2.3

明珠路

1153

8.7

1463

3.9

乡、镇

2741

20.6

12197

32.4

鱼河

122

0.9

846

2.2

上盐湾

110

0.8

525

1.4

镇川

149

1.1

1356

3.6

麻黄梁

130

1.0

593

1.6

牛家梁

490

3.7

2182

5.8

金鸡滩

196

1.5

1333

3.5

马合

85

0.6

285

0.8

巴拉素

72

0.5

313

0.8

鱼河峁

109

0.8

274

0.7

青云

353

2.7

764

2.0

古塔

112

0.8

548

1.5

大河塔

114

0.9

172

0.5

小纪汗

152

1.1

449

1.2

芹河

163

1.2

885

2.4

孟家湾

99

0.7

507

1.3

小壕兔

127

1.0

391

1.0

岔河则

46

0.3

130

0.3

红石桥

54

0.4

310

0.8

补浪河

58

0.4

334

0.9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19个乡镇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5.3万人,占 21.3 %,个体经营户2.3万人,占22.76%。12个街道办事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19.6 万人,占78.7 %;个体经营户7.8万人,占77.4 %;。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是:航宇路街道办事处3.5万人,占14.2%;上郡路街道办事处2.7万人,占10.9%;青山路街道办事处2.3万人,占9.3%。

按乡镇、街办分组的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情况详见表7-2。

7-2 按乡镇、街办分组的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人)

个体户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49147

100527

街道办事处

196092

77834

鼓楼街道办事处

11011

10709

青山路街道办事处

23282

11828

上郡路街道办事处

27258

9720

新明楼街道办事处

5697

8842

驼峰路街道办事处

11503

5811

崇文路街道办事处

10031

4733

航宇路街道办事处

35303

4802

长城路街道办事处

17388

9292

金沙路街道办事处

4507

2334

朝阳路街道办事处

5418

2327

沙河路街道办事处

22806

2710

明珠路街道办事处

21888

4726

乡、镇

53055

22693

鱼河

1307

846

上盐湾

805

808

镇川

2370

3001

麻黄梁

3789

1033

牛家梁

8713

3472

金鸡滩

14162

2396

马合

541

518

巴拉素

702

471

鱼河峁

888

420

青云

3462

1646

古塔

1099

1124

大河塔

1571

271

小纪汗

4313

632

芹河

4729

1697

孟家湾

1450

2930

小壕兔

1662

897

岔河则

345

238

红石桥

672

675

补浪河

475

618

注释:

 [1]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