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区政办发〔2016〕2号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阳区2016年春节前后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镇)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榆阳区2016年春节前后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11日

 

  榆阳区2016年春节前后和全国两会期间

  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1月6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榆政办发明电〔2016〕1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的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安全标准化建设,净化安全生产环境,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步骤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从即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1月11日至1月17日)

  各有关企业要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入手,全面细致的排查企业日常安全管理中的漏洞和不足,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任务,带头深入生产一线进行安全检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要做好记录,对未制定自查方案,检查记录不全,检查走过场等行为将予以严肃查处。

  (二)全面检查阶段(1月18日至3月19日)

  各乡镇、街道(镇)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专人,组成专项工作组对所辖区域、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拉网式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要落实专人跟踪督查整改,需要挂牌的要及时上报区安委办进行挂牌督办。

  (三)督查验收阶段(3月20日至3月31日)

  区政府将责成区安委办、监察局、区政府督查室组成2个督查组(具体组化人员名单后附),对各乡镇、街道(镇)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工作不力,走过场、走形式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因主观原因引发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检查重点及分工

  (一)煤矿安全。由区煤炭局牵头,区发改局、国土榆阳分局、公安榆阳分局等部门配合,要按照《榆阳区遏制重特大煤矿事故攻坚战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手续不全的非法生产、建设矿井,一律叫停。对拒不履行停产指令的矿井,要采取停止供应火工品、停止供电等强制措施。对手续齐全、正常生产的矿井要逐一进行检查,检查人员要深入井下生产一线,重点检查煤矿“大面积冒顶、火灾预防、水患治理、机电运输、劳动定员管理”等专项整改和煤矿双七条规定的执行情况,要从严查处煤矿超员生产、超能力生产、超层超界开采等违法生产行为。特别要加强对开采年限较长的矿井采空区监控,防止发生大面积冒顶事故。对春节前停产的矿井,煤炭、国土部门要督促企业做好企业现场管控措施,在复产前要严格履行验收程序。公安部门要督促企业做好火工品回收管理工作。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由区安监局牵头,区商务局、公安榆阳分局、质监榆阳分局、区消防大队等部门配合。要重点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严格落实冬季防冻、防凝、防静电、防火和防爆安全管理措施,严防因储罐、管线冻裂、堵塞引发泄漏、中毒、火灾、爆炸事故。要进一步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24小时监控和巡查制度,确保万无一失。要对前一段时间省、市、区专家会诊过的企业进行回头望,对所发现隐患逐一进行复查。对未进行整改的隐患,督促企业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限期进行整改;对未进行专家会诊的危险化学生产经营企业,此次要进行全面重点检查。区商务局要对全区的加油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同时按照区政府确定的工作机制,加大对非法经营、储存、调剂成品油等违法行为打击。质监部门要加强对气体充装企业设备完好性的检测、检查。

  (三)道路交通安全。由市交警一、二、三大队、榆横大队,区交运局依照各自职责,统筹做好春运安全工作,强化道路安全措施,加强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确保安全有序。区交运局要加强对客运、危运、货运场站的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客运、危运、货运市场秩序,要加强对仓储企业检查,特别是消防安全的检查,严防火灾事故发生。交警一、二、三大队和榆横大队要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路面管控,严格落实24小时巡逻检查制度,确保车辆停放有序、交通畅通;要加强路查力度,严厉打击超载、超速、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违规冒险行车、以及农用车非法上路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充分发挥服务站的作用,在重点区域和事故多发地段增加执勤服务站、落实对客运车辆逢车必查措施,督促客运车严格落实0至5时落地休息制度,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四)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由区消防大队牵头,公安榆阳分局、工商分局、商务局、文体局、各街道办事处配合。要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的作用,各成员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互相配合。消防大队要联合工商、文体、街道办事处对城区范围内大型商场、宾馆、饭店、影院、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消防通道是否通畅,逃生指示标志是否醒目,消防设施是否灵敏有效,监控系统运转是否正常等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限期进行整改,不能进行整改的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各公安派出所要联合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五小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要重点检查上述场所用电、用气、明火取暖的安全措施,防止发生火灾、煤气中毒等事故。同时加大对彩钢房等临时建筑物违规住人的检查力度,对存在突出隐患的要坚决予以制止和取缔。消防部门要及时制定备勤、出警和防重大火灾事故预案。宗教部门要提前对无量殿、东岳庙、青云寺、黑龙潭等大型庙宇集会的安全检查,认真安排好春节期间活动各项安全工作,做到设施、设备、人员、预案四到位。   

  (五)非煤矿山安全。由区安监局牵头,国土榆阳分局、公安榆阳分局配合,督促区内小型采石厂等非煤矿山企业做好春节期间现场管控工作,严防边坡垮塌、火灾、煤气中毒等事故发生。公安部门要严格控制火工品的供应,防止企业违规冒险生产。 

  (六)烟花爆竹安全。由区安监局牵头,公安榆阳分局、区供销社配合,充分发挥烟花爆竹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依据各自职责加强对烟花爆竹销售环节的安全管理。安监部门要严格烟花爆竹零售点的规划、布局管理,重点整治烟花爆竹企业三库四防不达标和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等问题,严肃查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各种违规经营行为。公安部门要加大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烟花爆竹非法经营重点区域要进行专项整治,同时要做好燃放安全管理,对居民小区、庙会、集会等聚众燃放场所要实行重点监控。

  (七)特种设备安全。由质监榆阳分局负责,突出抓好化工企业、气体充装企业等重点单位及学校、医院、车站、商场、体育场馆、公园、旅游景点等重要场所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客运索道及土锅炉、土起重机构等设备的安全检查。对各类气瓶要开展经常性检查,防止报废气瓶散落,造成安全隐患。

  (八)地质灾害安全。由国土榆阳分局牵头,各乡镇、街道(镇)办事处配合,对全区现有5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集镇、医院、学校、村庄等人员密集区和重要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及矿山和工程建设区,对排查出的各个隐患点要加强动态管理,落实防范措施,提前预警,及时撤离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九)城镇燃气安全。由区住建局牵头,区工业经济、工商分局、质监分局、榆川天然气公司等部门单位配合,加强对城镇燃气使用的监督检查,重点做好饭店、宾馆等用气大户的安全检查,督促各燃气使用单位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履行好安全主体责任,坚决消除安全隐患。榆川天然气公司要立即对供气管网、天然气使用单位和城镇居民用户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老化管线和阀门等配件,立即进行更换;对居民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炉具、热水器和管线,要告知使用风险,促使其尽快更换。质监部门要加大对液化气压力容器的检查检验,坚决淘汰超期未检验容器,杜绝燃气事故发生。区工业经济局要认真做好油气管道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管道安全。

  其他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认真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四、检查方式

  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行业部门全面检查,政府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乡镇、街道(镇)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过程中,把大检查与推进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企业基础管理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实现查隐患、促整改、强基础、防事故目标,切实提升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镇)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安排部署,加强过程监督,推动责任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细化措施,牵头抓好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工作。各类企业要切实做到五落实五到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乡镇、街道(镇)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各部门和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春节前后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要确保信息畅通,并及时上报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

  (二)严格检查执法。要采取联合执法检查、专项检查、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查隐患、深挖问题。对存在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措施,坚决查封一批、关掉一批、处罚一批、曝光一批,打出声势、查出实效。

  (三)强化整改治理。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整改结果要经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对问题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当地政府,并做好跟踪督查。各乡镇、街道(镇)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紧盯重大隐患、严重非法违法问题和重点领域以及已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企业,开展暗查暗访和回头看检查,严防前纠后犯、死灰复燃。

  (四)强化结果应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大检查工作进展迟缓的单位,将进行批评、通报;对大检查活动组织开展不力或活动期间事故多发的,要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开展约谈警示。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在目标责任考核中实施一票否决。对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失职渎职导致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问题得不到及时查处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春节前后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组名单

  附件

  春节前后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组名单

  第一组

  组  长:刘小莉  财贸系统纪检组组长

  成  员:鱼建军  区安委办副主任

  王亚利  财贸系统纪检组副科纪检员

  谢荔添  区政府督查室干部

  督查对象:

  1、园区、乡镇、街道(镇)办事处: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麻黄梁工业集中区、金鸡滩循环经济产业园,麻黄梁镇、牛家梁镇、金鸡滩镇、孟家湾乡、小壕兔乡、岔河则乡、马合镇、小纪汗镇、补浪河乡、红石桥乡、巴拉素镇、芹河镇,上郡路办事处、青山路办事处、新明楼办事处。

  2、部门:煤炭局、安监局、工业经济局、教育局、农机中心、公安榆阳分局、国土榆阳分局、质监榆阳分局、消防大队

  第二组

  组  长:薛  淼  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成  员:王建瑞  区安委办副主任

  李海萍  财贸系统纪检组干部

  张晨政  区政府督查室干部

  督查对象:

  1、园区、乡镇、街道(镇)办事处:东沙新区、汽车产业园、芹河新区,镇川镇、青云镇、鱼河镇、鱼河峁镇、上盐湾镇、古塔镇、大河塔镇,安崖办事处、余兴庄办事处、刘千河办事处、清泉办事处、长城路办事处、驼峰路办事处、鼓楼办事处、航宇路办事处、崇文路办事处。

  2、部门:交运局、住建局、水务局、商务局、文体事业局、交警一、二、三大队。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检委,区人武部,区法院、

  检察院,省、市驻区各单位。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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