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区政办发〔2015〕6号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榆阳区环境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镇)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榆阳区环境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30日
榆阳区环境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和创新环境管理方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细化夯实环境监管责任,不断提升环境监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精神,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现结合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化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美丽榆阳为主题,通过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将环境监管的触角向最基层延伸,层层夯实环境监管责任,消除全区环境监管盲区,着力提升环境保护水平。
二、目标任务
遵照环境执法“规范化、精细化”要求,以创新环境监管方式为抓手,通过推行“条块结合、网格划分、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和“职责明确、精抓细管、严格考核”的工作机制,层层夯实区、乡、村三级责任,及时掌握区域环境现状,及时化解环境信访问题,及时查处环境污染案件,做到“寸寸土地有人管、件件污染有人查”,促进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优化。
三、基本原则
(一)条块结合,整体联动。全区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条”上工作由环保榆阳分局及下属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块”上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镇)办事处和村组(社区)组织实施,形成部门、乡镇(办事处)、村组(社区)三级上下联动机制,合力完成各项监管任务。
(二)突出重点,全面提升。全区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要以保护环境为重点,辐射带动其他领域环境保护工作,并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从源头上减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切实改善区域人居环境。
(三)层级负责,属地管理。全区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共分为三级网格,各级网格长是本级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组织辖区内的环境监管和上报工作。环保榆阳分局负责对各级网格运作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督促和指导,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
(四)权责一致,严格考核。依托全区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平台,科学划分环境监管责任区域,确定责任主体,明确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严格责任追究,夯实工作职责,形成责任唯一、重心下移的环境保护工作新格局。
四、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
全区环境监管划分为区、乡、村3级31个单元537个网格。
(一)区级环境监管网格网格长由区政府分管环境保护的副区长担任。区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管理办公室具体督促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负责全区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工作;督促协调乡级网格内环境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在乡级网格内的执行情况;协助乡镇、办事处制定环境保护工作计划,监管区内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调查区内环境违法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对辖区内环境污染纠纷进行调查处理,受理环境信访案件,查处各类环境投诉(包括各类批转件);监管区内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及各类专项排查、检查等工作;做好各类案卷(一企一档)及资料的收集保管工作;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乡级环境监管网格网格长由各乡镇乡镇长和办事处主任担任。环保分局分管片区环境监察股室具体督促协调,各乡镇、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体负责片区内环境监管,处理具体问题。
(三)村(社区)级环境监管网格网格长由村委会(居委会)主任担任。依托村委会(居委会)构建,共537个,巡查并及时报告环境问题,第一时间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五、运行管理机制
(一)逐级负责,分级办理。环境网格化监管按照明确地域、明确人员、明确任务、明确要求的目标,对网格内环境问题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按照环境问题大小,级别分为日常、一般、较大、重大四类。
1、日常环境问题:指简单、不涉及执法的环境问题(如焚烧垃圾、秸秆和杂物等行为;由村级环境监管网格根据情况自行处置,及时制止污染行为;处置后,立即上报乡级网格核实确认并结案。  
2、一般环境问题:指较复杂、不涉及执法的环境问题。由村级环境监管网格负责上报,乡级环境监管网格办理。办理完毕后,上报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管理办公室结案;若核查未通过,由乡级环境监管网格再次办理,直至通过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管理办公室核查并结案。
3、较大环境问题:指复杂、涉及执法的环境问题。由乡级环境监管网格上报区级环境监管网格,由区级环境监管网格交付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管理办公室进行办理。完毕后,由区级环境监管网格向乡级、村级环境监管网格反馈办理结果。
4、重大环境问题:指需市级协调解决的重大、涉及部门或部门间联合执法的环境问题。由乡级环境监管网格上报区级环境监管网格,区级环境监管网格长请示区环境网格化体系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上报市级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乡、村级环境监管网格。
(二)谁监管、谁负责。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实行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网格内每项工作做到定人、定岗、定责。
1、网格化体系领导小组组长工作职责:负责指挥全区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协调处置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及跨行政区域污染事件纠纷。
2、各级网格长工作职责:区级网格长工作职责:负责全区环境网格化监管日常工作,指挥区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查处全区环境违法问题,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处置辖区重点环境案件;联系协调市级环境保护部门。乡级网格长工作职责:对乡级网格内环境监管工作负总责。以环境保护等工作为重点,统筹安排乡级、村级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协调驻乡镇(办事处)相关单位及有关站、所、办,协同开展农村(社区)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联合执法行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村级网格长工作职责:负责环保日常工作,指导和督促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制止、上报环境违法问题,在网格内开展日常环境巡查工作。
3、乡级网格工作职责:负责乡级网格内本单元的环境监管,环境保护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向区级环境监管网格及分管片区环境监察人员报送本辖区环境污染源和环境违法案件,对辖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进行督查上报,在第一时间予以制止;广泛宣传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配合环境保护执法人员依法保护辖区生态环境和开展各项环境保护检查和执法活动;研究、探索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新路子、新方法,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4、村级网格工作职责:负责本网格的监管工作。在乡级环境监管网格的直接领导及片区环保人员的指导下,在辖区内开展环境巡查工作,发现并及时上报环境违法问题;对网格内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劝告、制止;收集和上报本网格内环境保护信息;协助环境执法人员开展环境执法行动;宣传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区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区长担任,成员由区法院、检察院、财政局、监察局、发改局、中小企业促进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安监局、煤炭局、住建局、交运局、广电局、电力局、区政府督查室、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国土分局、质监分局及各园区管委会(筹建办)和各乡镇、办事处等部门及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下设全区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环境监管网格化日常工作,主任由环保榆阳分局局长兼任(环保榆阳分局电话:3888969,举报电话:12369)。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将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纳入常规工作范围之内,建立由行政主要领导负责的日常监管工作机制,认真履行环境网格化监管责任;要安排专门人员、列支专项资金,认真做好网格内环保工作,确保全区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二)及时举报上报。建立健全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对网格内出现的未批先建、偷排乱排及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举报上报,在第一时间将环境违法行为控制在萌芽状态。
(三)强化执法保障。区法院、检察院、公安榆阳分局等部门要联动配合,对重大环境污染案件提前介入,快速立案,依法审判,震慑和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为环境网格化监管提供坚强的执法保障。环保榆阳分局要不断深化区域环境污染防治监测监控平台及环境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基层环境监管人员移动联络网和环境监管网格信息联络系统,为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配备数字化装备,确保各项监管工作有序开展。   
(四)严格考核问责。将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纳入各乡镇(办事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环保榆阳分局要强化对网格化监管工作的监督考核力度,定期对各类环境污染事件进行严肃督办,确保各级环境监管网格正常运转。对发生在本网格内的环境违法行为明知不报、久拖不报,包庇隐瞒、失职渎职的一律严格追究网格长的领导责任和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检委,区人武部,区法院、
      检察院,省、市驻区各有关单位,各园区管委会(筹建办)。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