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明确细化乡镇和街道(镇)办事处 气象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镇)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省市驻区各有关单位:

为了夯实基层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气象工作职责,切实加强气象管理,强化服务职能,全面提升基层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和公共气象服务水平,最大限度避免或减轻气象灾害带来的损失,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气象工作职责的通知》(榆政办函[2016]172号)以及《榆阳区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榆区发〔2015〕15号)精神,现就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各乡镇、街道(镇)办事处气象工作职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各乡镇、(镇)办事处气象工作主要职责是气象公共服务、人工影响天气和灾害防御;城区街道办事处气象工作主要职责是防汛抗旱和防灾减灾、人工影响天气和气象工作管理。各乡镇、街道(镇)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气象灾害防御预警信息和农业气象服务产品的接收和传播,确保第一时间将各类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或送达人民群众,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要制定和完善本辖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落实有关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目标任务,做好当地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组织实施;要定期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和应急准备认证工作;要建立健全气象工作服务站机制体制,确定气象协理员专职负责;要组建和完善村组、社区、街道、辖区学校的气象信息服务站和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并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基层气象工作有岗位、有职责、有专人、有经费;要及时收集气象灾情并向区政府和气象部门上报,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综合效益评估。

二、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各乡镇、(镇)办事处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人工影响天气(以下简称人影)工作,制定人影作业的工作计划,负责人影作业人员的选拔和更换,进行人影作业点的日常管理工作;要承担人影作业的安全管理,签订安全责任书,在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按要求适时开展人工防雹增雨作业,及时收集并反馈人影作业情况和灾情状况;要定期组织人影作业装备和弹药临时存放点的安全检查和安全监护,开展应急演练,处理突发事件;要帮助解决人影作业点道路、供电和通讯等问题。

三、加强气象设施管理及科普宣传工作

各乡镇、街道(镇)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自动气象站、区域气象站、电子显示屏、气象预警大喇叭等气象信息接收传播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要面向大众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科普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高民众的气象科学素质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