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2018年榆林市榆阳区应急管理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镇)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2018年榆林市榆阳区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

2018年榆林市榆阳区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8年,全区应急管理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2018年榆林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等文件指示精神和省市应急管理工作的部署,牢牢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查漏补缺、巩固创新、精准发力,大力弘扬创先争优、担当作为的精神,全面提升应急能力,不断增强群众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更好的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一、健全应急管理组织机构,不断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各乡镇、街道(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应急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应急管理人员,明确具体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职责,实现专人专责。要强化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不断完善企业应急救援队伍、民兵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优化装备配置,加强日常训练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援队伍实战能力。要进一步组建镇村两级辅助应急救援队伍,逐步形成区、乡、村三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要依托共青团组织、基层社区、红十字会以及其他群团组织,建立形式多样的应急志愿者队伍。

二、深化预案修编,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修订完善各类预案。根据《榆阳区突发事件总体预案》确定的4大类、24个区级专项预案以及46个部门预案目录,在以往预案编修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应急处置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重点抓好数据统计和内容更新,做到及时完善和补充,提高预案的实效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及时编制和完善基层应急预案,积极推动基层应急预案全覆盖,突出抓好企业和乡镇、街道(镇)办事处、行政村(社区)等单位和基层组织,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机构,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能源、交通、环保、公共安全等重点部门,大型会展、文化体育旅游等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多层次、广覆盖、相互接的应急预案体系。

()开展应急预案大演练活动。各乡镇办事处、区直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组织预案演练工作,全面分析本辖区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找准最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领域和环节,制定详细的应急演练方案,年内至少组织开展1次综合性应急演练。安监、环保、煤炭、住建、旅游、教育、卫计、交通运输、公安消防等行业部门应结合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专项应急演练。各企业单位要针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和易发生事故的岗位、环节,至少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综合预案演练、专项预案演练或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演练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评估,查漏补缺,切实达到提升预案实效、普及应急知识、完善应急准备的目的。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在演练前20日将演练方案报区应急办备案。

()创新应急预案管理机制。各乡镇、街道(镇)办事处、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建立预案的动态管理机制,使其更加科学规范。要结合本行政区域、本行业、本单位和基层组织的具体情况,编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重点明确风险隐患分析、处置工作程序、应急队伍和装备物资相关情况以及突发事件现场组织指挥机制、队伍分工、应对措施等内容,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效果。要建立应急预案报备制度,各乡镇、街道(镇)办事处和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的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后必须及时向区政府应急办报备。

三、完善应急机制,不断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建立应急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区应急办每季度组织应急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加强各部门的沟通联系,协同解决相关问题,研究防范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措施,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长效机制。

()强化突发事件联动处置机制。进一步完善区级有关部门突发事件联动处置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形成应对合力,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置快捷。不断完善与110、119、120等紧急救援联动机制,全面加强与安监、交通等相关部门的对接协调,及时掌握各类突发信息。

()完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机制。要进一步强化公安、气象、水务、住建、安监、国土等部门监测预警信息工作建设,完善监测预警网络,提高监测预警的全面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有效利用,为防范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供前瞻性服务。

()建立完善突发事件评估分析机制。从预防预警、抢险救援、应急保障、宣传报道、工作协调等各个环节进行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四、整合平台资源,不断提升服务支撑能力

()扎实推进四级应急平台建设与运维工作。2017年11月下旬区应急办组织专业人员对我区各乡镇、街道(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安装了应急平台软件,实现了省、市、区、乡四级互联互通。同时对应急平台软件系统安装、维护等内容进行了专业的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操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各乡镇、街道(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区应急办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对平台软件记性系统维护,确保信息通畅,确因工作需要,更换值守人员的,需经各单位专业骨干培训后方可上岗。

()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和避难场所建设。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整合各类社会资源,优化应急物资的储备布局和方式。在我区全面开展重点应急资源和避难场所调查、登记、填报等工作。

五、拓宽宣传渠道,提升全民应急能力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微博、微信等载体,结合“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安全生产宣传月”、“6.5”普法等时机,大力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新《安全生产法》和应急安全知识的宣传活动,同时定期向中小学生、社区居民、村社群众、务工人员、工矿企业职工等群体宣传普及灾害风险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着力增强全社会安全应急意识,营造共同关注公共安全、共同承担社会责任、共同参与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的浓厚氛围。

六、狠抓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的实效性、准确性

()持续强化应急值守工作。各乡镇、街道(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应急值班工作无小事的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区关于加强应急值班工作的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值班体系,充实值班人员力量。各乡镇、街道(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必须坚守24小时值班制度、节假日领导在岗带班等制度,严肃值班工作纪律,加大应急值班工作检查督导力度,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在第一时间及时报告、快速反应、快速处置。

()继续健全完善重要信息报告制度。按照建立“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的要求,各乡镇、街道(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或本系统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进一步明确首报责任,强化首报意识,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后,事发地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手段及时了解核实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区政府总值班室。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进一步优化信息处理流程,强化审核把关,简化审批程序,减少中间环节,创新报告手段,提高报送效率。

()加强值班工作的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区应急办将采取电话抽查或实地检查的方式,对各乡镇、街道(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值班落实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全区通报,对值班坚守岗位、信息报送及时的部门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值班出现空岗、漏岗和信息迟报、漏报、瞒报以及未按要求上报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迟报而贻误最佳应急救援处置时机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注重自身建设,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一)加强理论学习。要充分利用好个人自学和集中授课等方式,持续抓好区应急办相关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夯实理论基础,提高专业技能水平,为积极履职夯实理论根基。

(二)加强制度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值守、带班值班、信息报送等制度,坚持在继承中创新,不断细化完善各项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规可循、有章可依,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

(三)加强作风建设。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中省市有关规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工作纪律,规范职务行为,搞好协调配合,增强执行力,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努力打造务实亲民的窗口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