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阳区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榆阳区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2日

榆阳区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陕西省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第二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陕中医药发〔2019〕7号)精神,我区被确定为第四次全国中医药资源普查第二批项目工作(县)区。为切实做好中药资源普查工作,摸清中药资源家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区开展野生及栽培中药材资源调查,掌握我区重要中药材资源的种类、分布、栽培与野生、蕴藏量、资源变化趋势收购量、需求量、质量、民间用药经验、传统知识等本底资料,建立中药材资源数据库、动态监测网络和预警体系,保障基本药物目录中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原药材供应,促进中药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满足人民健康需要。

二、组织管理机构和工作任务

(一)成立榆阳区中药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成立由区政府副区长倪志茂同志任组长,区卫计局局长白志强同志任副组长,国土、发改、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区中药资源普查工作组织协调和实施;具体组织和协调全区人力资源,在专家指导下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及时听取普查队工作汇报,充分利用普查成果提升和发展全区中药资源产业及经济。

(二)成立榆阳区中药资源普查队

依托榆阳区中医院,成立由西北大学副教授刘晓任队长,区中医院孙城军院长任副队长的榆阳区中药资源普查队。普查队成员名单详见附件。普查队按照国家中药资源普查技术方案,负责培训普查队员并开展普查工作;按要求进行腊叶标本、药材样品、种质材料等的制作收集和整理,严格数据管理,完成我区中药资源重点品种、一般品种、人工种植药用植物、民间用药等传统知识调查,汇总上报中药资源普查成果。

三、普查时间

全区中药资源普查工作时间为2019年3月至2019年12月。

(一)启动阶段(2019年3月)

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区级中药资源普查启动工作

(二)野外调查阶段(2019年4月-2019年11月)

重点开展中药资源野外调查工作,收集黄芪、黄芩、板蓝根、款冬花、远志等多种种植资源药材、土样,并进行种质资源质量评价。对柴胡、地黄、阴阳藿、艾草等多种野生药材资源进行动态监测,定期观察以上药材生长发育情况,掌握野生资源自然变化开展内业整理与普查数据的输入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9年11月-12月)

中药资源普查工作总结评估由区普查队长牵头执行,严格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要求和考核指标完成中药资源普查工作任务,于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汇总并上报。

四、工作经费

中央、省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经费使用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中医药规财发〔2017〕32号)执行。

五、工作要求

1、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高度重视,积极协调配合此项工作开展。各有关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各有关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为普查队尽可能提供房屋、人员等方面的支持,所需经费由普查队在专项资金中列支。

3、为确保我区中药资源普查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不定期对普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考核指标按照《陕西省第四次全国中医药资源普查第二批项目实施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