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政府工作高效运行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提高行政效能,推动工作落实,区政府决定实行周例会、月调度、双月推进、季度点评、半年观摩、年度总结高效运行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周例会

原则上每周一由区长或常务副区长主持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即区长碰头会议。参会人员为区长、副区长、区政府办主任。根据议题和需要,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通报近期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近期重点工作、研究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应对处置工作。

二、月调度

(一)部门月度座谈会。原则上每位分管副区长每月召集分管部门召开一次部门月度座谈会,会上各部门汇报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存在问题以及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区长根据阶段性工作需要参加会议。

(二)党组会、常务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或根据需要临时召开,传达学习上级有关精神、讨论审议相关重要文件、研究处置相关重要事项。

三、双月推进

(一)产业发展双月推进会

由分管副区长牵头,区发改和科技局负责,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推进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现场观摩相关企业和项目。区长根据阶段性重点工作需要适时参加会议。

(二)安全生产双月推进会

由分管副区长牵头,区安委办具体负责,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推进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暗访检查某个行业领域企业。区长根据阶段性重点工作需要适时参加会议。

(三)乡村振兴双月推进会

由分管副区长牵头,区乡村振兴局和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推进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参观乡村振兴发展示范乡镇。区长根据阶段性重点工作需要适时参加会议。

(四)城市更新双月推进会

由分管副区长牵头,区住建局负责,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推进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现场参观示范点或落后点。区长根据阶段性重点工作需要适时参加会议。

(五)生态环保双月推进会

由分管副区长牵头,生态环境榆阳分局负责,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推进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现场参观示范点或落后点。区长根据阶段性重点工作需要适时参加会议。

四、季度点评

围绕项目建设、产业发展、乡村振兴、营商环境、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煤矿安全等重点工作,区政府各分管副区长、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加强调度推进,推动工作有力有序开展。由常务副区长牵头,区政府办负责,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综合点评会(第二季度点评会与半年观摩会合并召开,第四季度点评会与年度总结会合并召开),对各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点评,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引导各级各部门单位比学赶超、勇争一流。区长根据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需要适时参加会议。

五、半年观摩

由常务副区长牵头,区发改和科技局负责,每半年选定若干项目,实地观摩项目并召开现场推进会。

六、年度总结

由区长召集和主持年度工作总结会,总结全年工作情况,对下一年度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附件1.榆阳区重点建设项目高效推进机制

2.榆阳区重点产业发展高效推进机制

3.榆阳区乡村振兴工作高效推进机制

4.榆阳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高效推进机制

5.榆阳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效推进机制

6.榆阳区安全生产工作高效推进机制

7.榆阳区煤矿安全工作高效推进机制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30日        

附件1

榆阳区重点建设项目高效推进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重点建设项目的绩效管理,确保项目建设有力有序推进,切实发挥好项目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特制定项目建设“一月一调度、一季一评比、半年一观摩、全年一考核”高效推进机制。

一、分类责任体系

成立区重点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执行组长,区政府各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发改和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审计局局长为成员。区重点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重点办)设在区发改和科技局,由区发改和科技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开展项目建设的季度评比、半年观摩、年度考核和日常调度、通报等工作。

(二)政府分管领导为项目总责任人。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每月至少到一线督导调度一次项目,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难点和堵点问题,对项目推进缓慢的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项目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项目第一责任人。定期走访、持续跟进,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加快前期手续办理,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及早开工。

(四)项目协调负责人项目直接责任人针对每个项目提出一套切实可行的推进方案,每周至少召开一次项目推进会或现场办公会,逐项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并将单项问题落实到具体经办人,明确完成时限。

(五)重点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园区主要负责人为项目属地责任人。靠前服务,帮助项目单位协调解决征地、用水、用电等前置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协调配合,不断优化项目建设环境。

(六)区住建局、区审批服务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资源规划榆阳分局、生态环境榆阳分局等其他职能部门单位负责人为项目要素保障责任人。积极支持和配合项目建设工作,对涉及本单位职能范围内的相关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思路和办法。

二、分级推进措施

一般事项由项目协调负责人或项目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会同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园区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项目负责人调度解决。

特殊事项或重大问题由区政府区长或分管副区长牵头,及时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召开项目现场协调会或项目专题会研究解决。

区级层面不能解决的问题由区级相关职能单位牵头,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专项方案,并指派专人负责协调盯办,争取最短时间得到支持和解决。

区重点办每月3日前收集上月项目进度、存在问题和调度需求等,上报区政府并向项目建设单位发放项目推进提示单。

三、工作督查考核

区重点办采取不定期现场检查与定期集中督查相结合方式,对重点项目推进的形象进度、投资完成情况、问题解决情况等进行全面督查考核,督查结果随时通报,考核结果作为建设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表彰奖励依据。

附件2

榆阳区重点产业发展高效推进机制

为有效落实《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阳区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榆区办字〔2021〕69号)文件要求,加快培育产业竞争新优势,全力打造产业发展新格局,特制定“月调度、季评比、年考核”工作推进机制。

一、主要目标

以推动产业链向中高端迈进为核心“延链”,以推进现有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为重点“补链”,以依托优势资源要素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为路径“建链”,以实施全产业链改造升级实现绿色低碳发展为基础“强链”,锻长板、补短板、强优势、固底盘,促进区域特色产业加快实现融通协同循环发展。

二、具体措施

(一)链长:每月召开产业链工作调度会议,对产业链工作进行总结、分析,研究解决产业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二)牵头单位:不定期组织专班单位召开产业链工作会议,按照产业链工作职责要求,开展产业链调查研究,制定产业链“一套工作方案”和“一套支持政策”,并持续推进产业链技术支持和招商引资等工作。每月向链长汇报产业链需要推进的重大事项,向“链长制”办公室报送产业链工作推进情况。

(三)专班单位:明确一名业务领导,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开展相关工作。每月向产业链牵头单位报送具体任务落实情况。

三、综合考核

季度评比:区“链长制”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产业链工作评比活动,对各产业链工作情况进行通报,由总链长或执行链长对排名靠后的产业链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年度考核:区委组织部将产业链工作纳入各牵头单位和专班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由区“链长制”办公室牵头开展年终考核,区政府将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链长、牵头单位、专班单位及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附件3

榆阳区乡村振兴工作高效推进机制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决策部署,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围绕后评估工作和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一月一推进、两月一审计、一季一点评”工作推进机制要求,我区制定实施“一周一监测、一月一督导、两月一审计、一季一排名、半年一结、全年一考核”工作高效推进机制。

一、工作时段

从脱贫之日起的五年过渡期内。

二、具体措施

一周一监测。防返贫动态监测网格员每周对所监测的户籍人口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进行排查,将符合条件的农户,特别是“三类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及时纳入监测范围,并在1个月内落实帮扶措施。同时各有关部门根据网络系统监测情况动态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建立落实监测户帮扶措施台账。

一月一督导。由区乡村振兴局牵头,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重点成员单位参与,成立5个督导组,对全区19个乡镇和2个涉农街道开展工作督导,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个别访谈、座谈反馈等方式,每个乡镇随机抽取1个村、6个重点户,围绕巩固衔接重点工作和后评估各项指标,重点督导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巩固成效、有效衔接等五个方面内容,及时指出存在问题,督促落实整改。

两月一审计。每两个月由区审计局抽审一个乡镇和一个重点成员单位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责任落实和政策落实情况等,并在调度会上及时通报,限期一周内完成整改。

一季一排名。每季度由区乡村振兴局牵头负责,根据督导检查和审计情况评估各部门单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开展情况,并按照好、较好、一般三个等次进行排名打分,在全区范围内通报。

半年一结。每半年由区政府区长或分管副区长组织召开一次总结会,领导小组重点成员单位对各自负责工作进行总结发言,并指出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排名末位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在会上进行表态发言,区乡村振兴局对下半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区级领导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全年一考核。由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政研室、区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参与对19个乡镇、2个涉农街道及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主要任务的区级相关部门进行考核,评分细则由区乡村振兴局会同区考核办制定。获得中省市典型案例的给予加分,加分值根据工作成效由区考核办最终确定,原则上不超过考核评分细则单项最大分值。考核结果作为各部门单位年终评先评优和干部提拔任用重要依据。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对综合排名靠后且工作任务完成较差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对因工作落实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提交区纪委监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附件4

榆阳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高效推进机制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压实工作责任,推动任务落实,特制定“主管部门周例会、分管领导月调度、领导小组季督查、政府层面年考核”工作推进机制。

一、总体要求

按照《榆阳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规定,营商环境16个一级指标专项工作组及调研问效组、专项督查组组长单位为各专项工作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本组成员单位推进具体任务落实;各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营商环境工作,并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具体分管,明确一个股室具体负责,明确一名干部具体联络,每月按时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营商办)报送本单位任务落实情况。

二、主管部门周例会

各专项工作主管部门原则上每周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周例会,各组成员单位按照要求参会,共同研究工作措施、协商解决有关问题。

三、分管领导月调度

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每月召开调度会,听取各专项工作主管部门专题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四、领导小组季督查

由专项督查组和调研问效组牵头,按照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安排,每季度开展一次营商环境专项督查和调研问效,季度督查结果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予以通报,对工作不力、成效不实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五、政府层面年考核

按照《榆阳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办法》规定,由区营商办牵头,年底对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送区委组织部,计入各部门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同时在全区通报专项考核结果。

附件5

榆阳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效推进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体制,着力解决我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结合区情实际,特制定本机制。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压紧压实各部门责任,以持续推进铁腕治污各项攻坚行动为抓手,以推动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建立“一督查、通报、双月一调度、一点评、总结”工作机制。

二、具体措施

(一)督查。由生态环境榆阳分局牵头,围绕铁腕治污攻坚行动、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中省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任务,开展督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实行销号闭环管理,必要时联合区委政研室开展联合督查。

(二)通报。生态环境榆阳分局和区大气污染防治指挥调度中心就督查发现的问题,每半月进行一次全区通报并抄送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三)双月一调度。区政府分管领导每两月组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效推进领导小组和涉及环保问题的单位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就通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调度,进一步夯实责任,明确工作任务,抓好整改,未完成整改任务的单位要倒排期限,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和分管领导,并制定整改方案,报送生态环境分局。由生态环境分局进行全程催办,确保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全面完成整改。

点评。区政府区长或分管副区长按季度召开区生态环境工作现场推进会,由生态环境榆阳分局通报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根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确定相关部门做经验介绍和表态发言。

总结。生态环境榆阳分局梳理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总结存在问题并形成意见建议,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措施。

三、组织保障

成立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效推进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生态环境榆阳分局局长担任,成员为区纪委监委、区委政研室、区发改和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工贸局、区住建局、区能源局、区交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畜牧局、区水利局、区市场管理局、区环卫局、公安榆阳分局、资源规划榆阳分局、市执法局相关支队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榆阳分局,具体负责推进相关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对接,密切协作配合,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对因工作任务推动不力或不认真履行生态环境工作职责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区委、区政府将进行通报、约谈或诫勉,对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予以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6

榆阳区安全生产工作高效推进机制

为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强化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特制定安全生产“一月一排查,一季一安排,半年一点评、年度一考核”工作推进机制。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原则,理顺安全监管体系,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有效发挥15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统筹协调职能,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大局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一月一排查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按照属地和行业原则,一个月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隐患排查工作,严查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排查情况及时上报区安委办。

)一季一安排。区政府区长或者常务副区长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点评会,分析研判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开展经验交流和表态发言。

)半年一点评区安委办对全区半年安全生产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和举措进行汇总梳理,形成专题工作报告上报区政府。

)年度一考核。区安委办根据《榆阳区安全生产考核评分细则》,对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考评,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提出针对性工作措施,表彰先进,激励后进。

三、组织保障和责任追究

成立区安全生产工作高效推进机制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成员为十五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各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对因工作推动不力或者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通报,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7

榆阳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高效推进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体制机制,着力解决我区煤矿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机制。

一、总体要求

结合区政府制定的“五项规定”“九条措施”和“煤矿安全十个一律”要求,建立“周必查、月下井、季调度、年评比”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高效推进机制。

二、具体措施

(一)周必查。各煤矿根据安全生产管理计划,每周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并将自查结果报区能源局和属地乡镇。

(二)月下井。由区能源局制定煤矿安全检查计划,区政府分管领导、区能源局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下井检查一次。区能源局对全区煤矿安全检查实现全覆盖,并建立问题台账、夯实工作责任、限时整改到位。

(三)季调度。区能源局按季度组织相关部门、驻矿安监员、煤矿负责人召开一次煤矿安全生产调度会和安全生产研判会,并抽调各煤矿各岗位专业技术人员,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交叉检查(检查人员不检查本人所在煤矿)。

(四)年评比。区能源局根据各煤矿对各级各类督察检查所发现问题和整改完成情况,结合各煤矿主体责任落实、产量完成、安全投入、固定资产投入、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评出一类煤矿(占30%)、二类煤矿(占60%)、三类煤矿(占10%),并对一类煤矿进行奖励,对三类煤矿进行处罚。

三、组织保障

成立区煤矿安全管理工作高效推进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能源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区能源局副局长及区能源局综合业务科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区能源局局长担任,具体负责推动本工作机制的推进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