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新明楼街道办事处八狮社区辘轳井湾滑坡隐患点周边居民立即搬离的通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镇)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新明楼街道办事处八狮社区辘轳井湾滑坡隐患点为省市确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2017年1月6日,该隐患点发生土体崩塌灾害,崩塌土方量约750立方米。灾害发生后,区国土、住建等部门及新明楼街道办事处多次通知该区域内居民搬离危险区域,但截至目前,仍有部分居民拒不搬离。经检测,该隐患点地质仍处于不稳定状态,随时可能再次发生崩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区政府研究决定,该隐患点周边居民必须立即搬离危险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新明楼街道办事处八狮社区辘轳井湾183排所有住户必须立即搬离该地质隐患点危险区域。

二、相关搬离措施由国土、住建、公安等部门和新明楼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三、对拒不执行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搬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