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 禁止在榆乌路拓宽改造项目规划范围内 抢栽抢种抢修抢建的通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镇)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2017年全区重点道路项目建设计划及中省市有关要求,我区近期计划开工榆乌路(S302小纪汗至陕蒙界段)拓宽改造项目。为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榆乌路拓宽改造项目已完成方案设计和放线栽桩工作,界桩以内及两侧各30米为项目建设红线控制范围。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该项目建设的红线控制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村组和个人进行挖沙取土、抢修抢建、抢栽抢种等行为。

三、上述项目红线控制范围内土地现状已经依法进行了视频取证,之后新形成的建(构)筑物、附着物、苗木和农作物,一律不予补偿,并由相关责任人负责恢复旧貌。

四、对违法抢栽抢种、抢修抢建、恶意骗取补偿款的单位、村组和个人,将由相关部门坚决依法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