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 禁止在麻黄梁集镇过境线和金鸡滩 至十八墩二级公路改造项目规划范围内 抢栽抢种抢修抢建的通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镇)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2018年全区重点道路项目建设计划及省市有关要求,我区近期计划开工麻黄梁集镇过境线和金鸡滩至十八墩二级公路改造项目。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麻黄梁集镇过境线和金鸡滩至十八墩二级公路改造项目已完成方案设计和放线栽桩工作,界桩以内及两侧各10米为项目建设红线控制范围。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该项目红线控制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村组和个人进行挖沙取土、抢修抢建、抢栽抢种等行为。

三、上述项目红线控制范围内土地现状已经依法进行了视频取证,之后新形成的建(构)筑物、附着物、苗木和农作物,一律不予补偿,并由相关责任人负责恢复旧貌。

四、对违法抢栽抢种、抢修抢建、恶意骗取补偿款的单位、村组和个人,将由相关部门坚决依法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