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绿色榆阳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镇)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思想,改善全区城乡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加快大美榆阳建设,助力我市如期建成国家森林城市。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统一工作部署,现就有关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的十九大精神为引导,紧抓新时期新一轮生态建设的有利时机,继承和发扬“榆阳治沙精神”,紧紧围绕创森总目标,加快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建设绿色榆阳。

(二)主要目标。照“北治沙、南治土、中治水”的总体布局,以全面推进林业深化改革,优先生态资源管护、培育林业新活力、提升生态新动能,加快发展壮大生态文化产业为抓手,实现榆阳林业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协调统一发展。

二、发展布局

围绕实现“一个目标”(省级生态示范名区),建设“三带三路”(防沙治沙成果示范带、黄土高原生态观光带、榆溪湿地旅游带的“三带”和公路、铁路、高速路的“三路”),打造“七园七景”(榆林国家沙漠森林公园、黄土地质公园、大墩山城市森林公园、小纪汗碳汇循环园、昌汉界省级沙地公园、红石峡头道河湿地公园、女子民兵治沙连军旅文化园“七园”和黑龙潭4A级景区、红山季鸾公园3A级景区、中国美丽田园示范景区(寨洼古村落民俗文化景区、黄崖窑美丽田园示范景区、赵家峁全国生态文化旅游景区)、青云山景区、卧云山森林环境体验景区、镇北台生态景区、红石桥乐沙戏水景区的“七景”),开展“九大工程”(绿色长廊美化工程、资源精准管护工程、智慧林业建设工程、美丽乡村(民居)彩化工程、沙地提质增效工程、林业碳汇循环工程、森林康养旅游工程、生态脱贫增收工程及湿地环境保护工程)。到2019年,形成基本稳定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生态服务功能得到较大提升,全区森林覆盖率达33%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35%,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6.05㎡,水岸森林覆盖率达到83%,道路绿化率达到83%,郊区森林自然度达0.69,每年配合举办市级生态科普活动。全面达到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要求,建成国家森林县城,助力我市通过国家林业局验收,获批“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

三、重点任务

以国家森林城市创建为抓手,注重规划设计,突出生态文化建设重点,实施九大工程。

(一)绿色长廊美化工程。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在榆林主城区新建绿道19公里,补植完善和改造历年来建设的绿色通道。要把绿色长廊建设放在生态环境建设的优先位置,实行政府统一组织领导,部门(行业)分工负责,落实具体实施单位、包抓领导和工作力量,确保任务按期完成。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实施,选用高规格苗木,加强后续管护,做到一次栽植成形,三年见效,努力把绿色长廊建设成一流精品工程,建成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标志性工程。

(二)资源精准管护工程。加大森林资源管护力度,进一步推进“封山禁牧、挂图作战、精准护林”工作。严格落实《封山禁牧管理办法》,全面实行舍饲养畜,保护生态建设成果。加强林地林木管理,新建小纪汗森林公园、卧云山森林公园和黑龙潭森林公园;实施天然林封育2161公顷,京津风沙封育2688公顷;在长城沿线两侧10-20米范围内,对现有植被进行保护,对老化、退化林地进行改造;筹划建立20个万亩民办林业管护分站,对历年园区、道路、绿色长廊、樟子松基地、大扁杏基地、长柄扁桃基地进行精准管护,做好百万亩国有林场大提升及灌木平茬等工作。推进依法治林,对各年度永久、临时使用林地进行彻底清查,建立台账逐一登记;严格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严厉打击违法毁林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不动摇。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注重宣传、狠抓落实、从严管理,着重加强防火基础设施、防火隔离带和防火道路建设;加大火灾案件查处力度,对重大火灾案件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坚决执行“两证一签”,对全区的林木种苗进行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苗木一律不允许使用,确保为全区造林绿化提供高标准、高质量的绿化苗木。

(三)智慧林业建设工程。逐步建成集森林防火、病虫害监测、资源管护和营造林管理为一体的信息化应用管理平台,并建立一处生态科普场所。实现林业高效高质量发展,增加动态监管手段,提高紧急救援和应急调度指挥能力,增加新形势下森林防火、防病虫害等工作的科技含量和提升信息化水平,从源头上来解决森林管理难题。

(四)美丽乡村(民居)彩化工程。在全区范围内,充分利用村边荒地,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发展庭院经济,打造村在林中,院在绿中,人在景中的乡村环境。建成绿化村庄27个,森林村庄26个,美丽村庄8个。营造生态防护林型、经济林型、花卉苗木型等不同模式村庄林,提高村庄、街道绿化美化水平。利用攀爬类植物,对建筑物外立面、围墙等进行立体、多层次、多功能的绿化美化。种植花果,打造家庭园艺景观,推进庭院绿化。

(五)沙地提质增效工程。完善巩固2013、2014年度22022公顷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新建397公顷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低效退化防护林修复3035公顷,灌木平茬复壮3644公顷,中幼林抚育1486公顷。天然林营造100公顷,京津风沙营林3493公顷,义务植树314万株。逐步有序推进北部沙区提质增效工程。栽植高规格、高标准适生苗木,提高林分质量,改善林分结构,人工更新枯死病死杨树和沙柳等灌木;按照“三季有花、四季常绿”原则,逐步用花卉更替沙蒿、沙打旺。

(六)林业碳汇循环工程。全区资源开采转化企业全面完成厂区绿化建设任务,绿地率达到3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开展采区生态综合治理,全区开采区综合治理率达到60%以上,植被恢复率达到70%以上,建设3个开采区生态治理示范地。建设绿色和谐村企15个,绿色示范企业2个,能源林建设588公顷。积极探索推进林业碳汇交易。一是抓好《国家林业局关于推进林业碳汇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林业碳排放配额制度研究,探索通过配额管理,推进林业融入国家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二是积极探索推进各类林业增汇减排项目试点,鼓励通过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机制开展林业碳汇项目交易。三是深入调查研究,总结推广林业碳汇交易经验。通过碳汇交易制度,不断完善森林、湿地生态补偿机制,为实现国家增汇减排目标作出贡献。

(七)森林康养旅游工程。在保护现有林地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基础上,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推进供给侧改革,以新型产业业态满足小康社会民众需求,提升公共资源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建设环城屏障,新建榆阳小纪汗森林公园、卧云山森林公园,续建榆阳掌盖界森林公园、城郊林场大敦梁石庄梁森林公园四座郊野公园10259公顷。建成森林公园3个,生态旅游保护区1个,生态旅游乡村田园2个,森林体验康养基地1个,森林艺术基地3个,举办森林文化节事活动1次。

(八)生态脱贫增收工程。实施退耕还林1615公顷,新建经济林基地1993公顷,经济林基地改造1055公顷。持续推动林业产业发展,选聘安置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落实退耕还林补助及公益林补偿政策,抽调林业技术人员,长期深入基层一线对贫困户进行退耕还林政策、公益林政策、林业产业政策及大扁杏、核桃等经济林栽植、丰产管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进行宣传和培训,选派系统内业务强、思想上进的林业技术骨干任驻村“第一书记”,并配备扶贫工作队员,赴贫困村和软弱涣散村,开展驻村扶贫工作。帮助贫困村建立农村合作社、修建蓄水池、修建防火道路、建设林果基地、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及落实森林抚育任务等,建立精准扶贫示范点1个。

(九)湿地环境保护工程。加快湿地保护步伐。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实施榆溪河绿化1158公顷、无定河绿化46公顷、佳芦河绿化735公顷,建设刀兔湿地公园;同时,推动湿地保护宣传,严格依法保护管理湿地资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镇)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园区(新区)管委会(筹建办)要充分认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生态林业建设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区委、区政府成立以区委书记任组长、区长任执行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创森办设在区林业局,各成员单位都要成立创森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推进创森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林业部门要充分发挥创森牵头部门职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出台创森考核办法,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统筹协调全区创森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宣传教育。发改、财政部门负责立项审批和资金筹措。创建办负责督促协调及创森宣传。住建部门负责美丽乡村建设。交运部门负责高速公路、国省干线、乡村公路、铁路的绿化。水务部门负责河流水系绿化及水源地保护。煤炭、工业部门负责能源企业绿化。农业部门负责水果经济林产业建设。畜牧部门负责人工种草及草原生态保护。旅游部门负责景区绿化。各相关部门都要制定详细可行的创森工作方案,强力推进。

(二)落实推进政策。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政策,组建林木林地资产评估机构和林权管理服务机构,引导林地使用权、经营权合理流转、抵押、入股。大力培育和扶持新型林业经营主体,鼓励兴办村办林场、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组建规模化林场,扶持培育龙头企业,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全社会兴办林业。实行工程造林,优化招投标程序,针对造林项目建设季节性强的特点,由市区进行招投标。在本地有优良实绩、有苗木和技术优势的营造林主体,享有投标优先权。推行灵活有效的造林机制,实行“造林育苗一体化”,有苗木、有地块的营造林主体,根据林业总体规划实施造林,林业部门验收合格后给予补助;示范性、标志性工程和工期紧的工程,林业单位自建自用绿化工程,由林业单位直接组织实施;经济林基地建设等补贴性营造林项目由农民自主实施,不招投标。全面推行项目监理制、施工单位准入制。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将林木资源管护工作向社会公开承包。获得林地经营权的个人或经济组织有造林绿化的责任和义务;公路建设、城市规划的绿化用地必须用于绿化;棚户区改造后退出的土地,全部用于城市绿化;企业、单位征用后闲置的土地,限期绿化。城市外围、城乡接合部、通道两侧的空地,可采取征用、租赁、合作、置换等办法进行绿化。采取多种措施保障绿化用地,严厉打击无理取闹、干扰林业工程建设的违法行为。积极开展“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提升行政审批效率。

(三)拓宽融资渠道。积极争取中省投资,用好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毛乌素沙地综合治理示范区等支持政策。加大区级财政支持力度,实施精品示范工程。积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建立森林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和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探索林业PPP融资模式,鼓励各类所有制经济积极参与绿色榆阳建设,逐步建立起政府投入、资源有偿使用、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的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行中省市区林业建设资金整合,统筹使用,把更多资金配置到林业建设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动员适龄公民积极履行义务,每人每年义务植树5至10株,全区每年义务植树170万株。通过认建、认养、捐资以及采取“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履行植树义务,使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

(四)强化科技支撑。健全科技机构,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激发人才创新创业的活力。加强林业科技人才培养,选拔一批区级林业科技首席专家、拔尖人才和基层林业技术骨干。加强对干部和林农的专业技术培训,培养一批职业林农。允许参与技术指导的技术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加强科技创新,强化交流合作,引进吸收和开发利用国内外先进适用技术。科学规划,统筹推进,提高造林绿化质量和标准。研究不同地理类型的造林模式、树种配置模式,积极选育和引进良种,丰富城乡绿化树木品种。建立健全区、乡、村三级林业科技推广和服务体系,促进林业科技成果转化。扩大技术服务覆盖面,每年选派100名技术干部下乡。推进自动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运用;依托“智慧榆林”建设工程,建成“榆阳区林业地理信息系统”,基本实现榆阳“数字林业”目标。

(五)严格考核问责。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标纳入各乡镇、办事处、管委会、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发挥考核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将考核结果作为相关部门和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三项机制”。建立健全督察机制,强化激励手段,加大问责力度,对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对任务完成不力、工作进度迟缓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确保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六)营造舆论氛围。在榆林日报、榆阳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广泛宣传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目的、意义和部署安排;广泛宣传“榆阳治沙精神”和治沙造林英模事迹,赋予“榆阳治沙精神”新的内涵;在全区有关公众场所、交通干道、主要出入口设立户外广告;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各大通信运营商的短信平台、各类宣传橱窗及其他公共设施开展广泛宣传;在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区、学校开展以创森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不断发现、总结和宣传创森典型。要通过广泛宣传,大力营造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舆论氛围,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植绿、兴绿、爱绿、护绿的生态文明意识,全面提高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知晓率和支持率,努力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成为广大人民群众践行生态文化建设的自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