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榆阳区健康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榆阳区健康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

2019年9月30日

榆阳区健康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

开展健康城市建设是“健康榆阳”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现实需求,对于改善我区人居生态环境、提高全区人民健康水平、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区卫生健康大会精神,巩固和提升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果,加快推进健康榆阳建设,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全爱卫发〔2016〕5号)、《中共榆林市委 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榆林2030”实施纲要〉的通知》(榆发〔2018〕5号)、《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榆林市健康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榆政发〔2019〕24号)精神,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健康陕西2030”规划纲要》要求,以保障和促进人的健康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健康优先、政府主导共建共享、城乡统筹典型示范、问题导向创新发展的基本原则,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营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优化健康服务、培育健康人群、发展健康文化,建设环境宜居、社会和谐、人群健康、服务便捷、富有活力的健康城市,实现城乡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以全面健康促进全面小康。用三年时间全面巩固和深化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着力解决影响全区人民健康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人群健康素养水平。到2021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高,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体育健身服务,基本达到健康城市评价标准。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积极推进五大领域的健康建设

1、着力营造健康环境,打造生态宜居榆阳。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施工、交通和堆场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强化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管控。推进工业污水和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实施黑臭水体治理。严格饮用水源保护、城市水体保护。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治理与修复。加大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力度,着力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责任单位:区住建局、生态环境榆阳分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交运局、区环卫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排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单位,其他为配合单位,下同)

2、努力构筑健康社会,完善健康支持体系。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基本实现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全覆盖。促进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公共就业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城镇常住人口全覆盖。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支持慈善事业发展,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有尊严地生活和平等参与社会发展。建立覆盖全过程的农产品和食品药品监管制度,保障饮食用药安全。(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

3、全面优化健康服务,满足群众健康需求。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分级诊疗制度,加强基层卫生人才特别是全科医师队伍建设,补足医疗卫生服务的短板。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高疾病监测和干预能力,积极防治传染病、寄生虫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等重大疾病。完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机制,提高卫生应急能力,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及时处置传染病疫情。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探索中医药与养老、旅游、文化等产业协同发展新业态。(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民政局、区文旅文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大力培育健康人群,提高市民健康素养。强化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实施综合干预措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倡导社会性别平等,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实施好全面两孩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群众身体素质。保障中小学体育课时,大力开展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加强青少年体育技能培训。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普及健康知识与技能,定期开展健康素养监测调查。引导居民建立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和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增强群众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能力。(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住建局、区教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全面发展健康文化,倡导科学健康理念。各种大众传播媒介开设健康宣传专栏,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健康知识,倡导正确的健康理念,提高全民健康意识,移风易俗,改变陈规陋习和不健康的生活方式,把健康科学知识转变为群众能够理解接受、易于养成践行的良好行为习惯。加强中医药科普宣传,传播中医药健康文化,提升群众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大力倡导健康文化,鼓励和支持健康文化产业发展,创作出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健康文化作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健康文化需求。健全市民公约、村规民约等社会规范,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公序良俗,让健康理念深入人心。(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文旅文广局、区卫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高效推进七大重点任务落实

1、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广泛开展健康家庭、健康学校、健康村庄、健康军营、健康机关、健康社区、健康企业、健康医院等8类健康细胞示范建设工作,按期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筑牢健康城市建设的基础。扎实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稳步提高城乡环境卫生水平。扎实推进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国家卫生城镇比例。积极开展健康镇村建设,引导群众树立健康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商场、无烟单位。(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直工委、区妇联、区教体局、区工贸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人民武装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建立健康管理工作模式。加快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预防、治疗、康复和自主健康管理一体化的健康信息服务工程,建立完备的人口健康信息化机制。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以大数据支撑群体疾病预测和个体化服务。发挥中医预防保健优势,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建设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推进全民预防保健服务,对居民的健康危害因素及健康状况进行全面的监测、分析、评估、预测,通过疾病预防和治疗,实现有病早治、未病先防。(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分类化、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加快城区巷道公厕改造,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管理规范的城市公厕服务体系。扩大城市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范围,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责任单位:区环卫局、区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善风险防控和预警监控体系。实施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当地饮用水源、供水单位出厂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并向社会公布。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检测,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责任单位:生态环境榆阳分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卫健局)

5、改善环境质量。切实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采取源头管控、减少污染物排放等措施,积极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全面提升环境整体质量。积极推进城乡绿化美化亮化工程,打造城市特色风貌。(责任单位:生态环境榆阳分局、区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完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强化治安防控、交通和消防管理,健全公共安全管理机制,完善应急体系,推进紧急医学救援网络建设,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能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建立完善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网络,提高劳动者职业健康和安全水平。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推动实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食源性疾病报告网络全覆盖,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防范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全面实施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实现药品全品种、全过程可追溯。加强公众应急知识普及和急救技能培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减少伤害特别是对青少年的伤害发生。(责任单位:公安榆阳分局、区教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坚持日常性健身活动与全民健身品牌活动相结合,举办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全民健身活动,打造具有特色的区域性、持续性、品牌性赛事,推进我区群众体育和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落实职工工间操制度,提高职工健康意识和水平。在机关单位、居民小区、校园、医院开辟健康步道,为群众提供更多健身场所。(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文旅文广局、区直工委、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9年7月-9月)。出台全区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启动健康城市建设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并于9月底前将方案报送至区卫健局健康办。

(二)持续建设阶段(2019年10月-2021年6月)。围绕五大领域和七项重点任务开展建设工作。区卫健局健康办根据工作进展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及区级各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健康城市建设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每年6月1日、12月1日前向区健康办报送半年及全年工作总结。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1年7月-12月)。区健康办组织开展区级评估,接受市级阶段性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榆阳区健康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局,负责健康城市建设工作的方案制定、任务分解、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成立相应机构,把健康城市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工作。  

(二)明确目标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本计划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现状调查评估,查找影响人群健康的主要因素,列出问题清单,于2019年9月底前制定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清晰、可操作性强的规划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扎实开展健康城市各项建设工作。区创建办负责健康城市建设工作的协调、督查、督导和宣传工作。要充分考虑和评估对健康的影响,探索建立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机制。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城市理念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支持率,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支持健康城市建设。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作用,形成各方力量有序参与健康城市建设的良好格局。

(四)强化保障措施。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优先保障健康城市建设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健康城市建设工作的培训、宣传、基线调查和督导检查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工作网络,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确保健康城市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五)加强督导检查。要将健康城市建设工作纳入全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定期检查、考核、通报制度,对工作主动扎实、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健全群众投诉机制,广泛听取民众意见建议。

附件:榆阳区健康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

年)任务分解表

附件

榆阳区健康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任务分解表

序号

主 要 任 务

牵头部门

备注

1

1、组织各级各类媒体开展健康城市建设、公民道德建设和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2、加强健康城市建设正面宣传和媒体监督,发挥舆论监督引导作用。

区委宣传部


2

3、监督监测互联网信息,协调打击各类不健康不文明信息、广告,建设健康网络平台,推动实施“互联网+健康”行动计划,催生更多健康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牵头调查民意指标。

区委网信中心


3

4、“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把爱国卫生工作和建设健康城市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5、积极争取国家、省农村改水改厕、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病媒防制等环境卫生计划项目。

区发改和科技局


4

6、依法查处各类治安、刑事、经济案件,打击食品安全、医疗安全犯罪。

7、严格规范交通秩序,纠正各类违章行为,缓解停车难、行车难,各类交通设施、标识整洁、美观。

8、完成非正常死亡、交通事故死亡等基线调查评估和市民对社会治安、交通状况满意度调查,满意度>85%。

公安榆阳分局


5

9、积极开展健康学校示范建设,无烟学校创建活动,中小学健康教育课开课率达到100%,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5%。健康学校覆盖率达100%。

10、对学校环境卫生、食品安全、除害防病、传染病防治等各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督导检查,中小学生肥胖率控制在14%以下,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3%,确保学校不发生群体性感染疾病和食品、饮水安全事件。

区教体局


11、设置规范的校医务室和保健室,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务人员和保健人员,常见病预防矫治覆盖率达到100%,计划免疫率达到100%,市民对教育状况满意度>85%。

6

12、落实失业、养老等各类社会保障制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0%,城镇登记失业率≤5%,市民对社会保障满意度>85%。

区人社局


7

13、开展客运车辆文明卫生评比活动,车况良好、内外干净,有禁烟标志和提示、劝阻吸烟措施。

14、监督榆林汽车站持续开展健康教育宣传、病媒生物防制、禁烟控烟、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整治。配合做好市民对交通状况满意度>85%的基线调查。

15、抓好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环境整治工作,做到路面整洁,排水沟渠畅通,路域内无杂草、垃圾,无乱堆乱放,行道树木无缺损。

区交运局


8

16、合理规划设计城乡道路、停车场、环卫基本设施和集贸市场,建成一批富有文化特色、彰显地域特征的标志性建筑,不断提高城市整体形象。

17、把健康融入基础设施建设各方面,抓好建筑工地规范管理,大力实施“文明卫生工地”建设,开展病媒生物防制、环境卫生整治和工地安全教育、健康教育,保障建筑工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完成工地安全事故死亡基线调查。

18、构建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完成市民对住房条件满意度调查,满意率达>85%。

19、加强园林绿化管护,实施精细管理、精细修剪,形成特色,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

20、加强生活污水收集处置,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90%。加强自来水厂管理。

21、建立生活垃圾处置系统,提升生活垃圾处理厂能力,规范管理,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

区住建局



9

22、继续加大大气污染治理,全年空气优良天数达到中省考核要求,其它指标达到国家规定的指标要求。完成市民对大气环境质量满意率调查,满意率>85%。

23、持续开展水源地保护和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

24、加强对环境噪声污染治理,区域环境噪声达到功能区划要求。

生态环境榆阳分局


25、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置监督管理,医疗废物处理率达100%。

10

26、抓好各类屠宰场规划建设及执法监管,做好屠宰场肉品检验检疫工作,强化活禽市场管理。推进地方特色畜牧产品生产。

27、做好发展绿色农业产业,培育壮大苹果、小杂粮等特色农产品,推进地方特色农产品生产。帮助贫困人口发展健康、绿色、环保产业。加强对农药市场监督管理,引导群众科学安全用药,实施农产品农药残留、化肥残留检测。抓好农村秸秆综合推广利用,禁止焚烧。

28、牵头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确保按年度完成建设任务。

区农业

农村局


11

29、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改善农村群众的饮水条件,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30、加强自来水厂管理,坚持定时对水源水、出厂水进行检测,各项检测管理资料齐全,集中式供水水质合格率达100%,确保生活饮水安全。

区水利局


12

31、加强对各类文化市场、各种娱乐场所及网吧的文化市场监督管理,打击传播各类不健康、不文明行为。

32、大力繁荣健康文化,把健康元素融入民间艺术、文艺作品及文化演出活动之中,积极推出文艺影视剧作品,讲好榆林故事。

33、积极开发旅游产业,督促各旅游公司开展卫生单位、文明单位建设,引导游客爱护讲究卫生,文明旅游。完成旅游环境满意度调查。

34、抓好文物管理单位、纪念馆、旧址等场所卫生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35、牵头抓好文物旅游景区周边环境卫生、食品安全、小商小贩管理,做到证照齐全有效,环境干净卫生、行为文明规范。

区文旅文广局


13

36、加强市场监管,做到基础设施完善,商品划行归市,管理制度健全,环境卫生整洁,定期对病媒生物进行消杀,蚊蝇鼠蟑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

37、加大烟草、医疗、药品广告清理、整顿。

38、依法查处各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39、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专项执法监督活动,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准入关口,规范小餐饮食品安全经营行为,加大小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的监督检查力度。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90%。

40、持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场所)建设活动,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95%。

41、严把药品生产、经营市场准入,加强药品经营许可和药品经营企业规范认证工作,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国家基本药物生产品种抽验完成率达到100%。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药品处置率达到100%。

42、抓好健康相关产品、包装材料的监督管理工作。

43、加快对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比例≥70%,公厕达到二类标准以上,垃圾收集和排污设施符合要求。

区市场

监管局


14

44、着力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和全民健身活动新机制,积极推进全民健身活动生活化、常态化和时尚化,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30%。

45、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比例>2‰。

46、加快公共体育场地配套设施建设,城市人均体育设施用地面积>2m2以上。80%以上的社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市民对体育锻炼条件满意度>85%

47、发展体育健身产业,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兴办体育健身休闲业、兴办体育设施,开发多种体育经营活动。

48、健全全民健身组织网路,督促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间操制度,营造全民健身的良好氛围。

区教体局


15

49、加强对再生资源市场的监管,废旧物资回收市场做到分类摆放,进场入室,环境整洁,病媒生物防制有效。

50、监督厂矿企业等用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和职业病防治各项措施,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推进健康教育“进工厂(单位)”活动,宣传普及健康常识和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职工健康素养的水平。

51、组织开展健康企业示范建设,确保按年度完成建设任务。

区工贸局


16

52、组织实施以健康城市建设为主要目的健康教育、控烟等工作,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倡导群众戒烟限酒、适量运动、平衡膳食、控盐控油,积极开展健康医院等8类细胞示范建设,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0%,人均期望寿命达76.8岁,健康医院示范建设覆盖率达到60%以上。

53、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中医药医疗服务网络,优化医疗服务,健全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体系,每万人拥有全科医师>2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70%的乡镇卫生院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鼓励具备条件的村卫生室为群众提供中医药服务。

54、继续加强传染病、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管理,肺结核发病率<58/10万,糖尿病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达>5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75%。

55、加强孕产妇和儿童管理,规范免疫接种,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婴儿死亡率<6.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6.7‰,孕产妇死亡率<12/10万。

56、继续强化卫生监督,公共场所管理规范,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安全卫生,无偿献血100%,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规范,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

57、继续抓好健康扶贫工作,确保扶贫人口不得病或少得大病,不因病返贫、因病致贫。

58、开展健康医院示范建设等8类健康细胞示范建设,确保按年度完成建设任务。

59、切实抓好全区爱国卫生的组织协调,巩固卫生城市成果,深入开展以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置、卫生厕所普及、农村饮水安全为重点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提高病媒生物防制水平。

60、深入推进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工作,组织实施卫生评比检查。国家卫生县城>80%。

区卫健局


17

61、组织开展健康社区示范建设,确保按年度完成建设任务。

62、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扩大社会救助范围,努力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扎实做好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维护受助对象合法权益。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63、发展建设疗养、康复护理、养老保健、老年互助、临终关怀等养老产业,形成一条龙服务产业链,不断壮大养老产业,适应人口老龄化的现状,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区民政局


18

64、建设健康城市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纳入同级政府预算,足额予以保障。落实城市卫生检查评比、卫生镇村创建补助、农村改厕、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治等专项工作经费;

区财政局


19

65、组织城乡团员、青年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和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

团区委


20

66、开展妇女健康知识、预防儿童意外伤害等宣传教育活动。

67、牵头组织开展健康家庭示范建设活动,引导广大妇女树立文明卫生、追求健康的生活理念。

区妇联


21

68、着力解决城乡脏乱差问题,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分类化、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69、抓好河道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做到无乱堆乱倒、无垃圾、无污物,监督河道各类乱排放。

区环卫局


22

70、做好残疾人康复救助和扶贫解困工作,维护其社会权利,积极发展残疾人康复事业,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

区残联


23

71、把健康城市建设融入精准扶贫工作,减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早日实现脱贫致富。

区扶贫办


24

72、制定健康城市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培训计划、工作制度、干预措施,并监督部门单位落实。

73、组织各级各部门宣传健康城市建设,实施健康细胞工程,推动健康城市建设进程。

74、评估健康城市建设效果,总结经验和成效,提出下一周期工作目标。

75、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文明单位检查评比中融入健康、卫生内容,让健康理念成为城市文明的重要元素。

区健康办


25

76、成立健康城市建设组织机构,制定相应的规划、方案和措施,配合市级部门搞好各项基线调查,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干预措施。

77、继续抓好卫生城市各项巩固工作和文明城市的创建,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城市保洁、养护力度,持续整治城市“十乱”现象,强化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78、大力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和理念,开展健康细胞示范建设。健全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健康保障制度,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培育健康生活人群,改善健康生活环境,发展健康产业文化,提高健康素养水平。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