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健康榆阳行动的实施意见

图解 |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推进健康榆阳行动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促进健康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全民整体健康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陕西行动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20〕7号)、《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榆林行动的实施意见》(榆政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推进健康榆阳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30”规划纲要》,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人民至上、共建共享、统筹兼顾,逐步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到2025年,全民健康优先的政策体系初步建立,影响健康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体育健身服务更加完善,绿色安全的健康环境基本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优于全市平均水平。

到2030年,建成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全民健康服务体系,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全面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全面下降,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8.5岁,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4.0‰、4.5‰、10/10万,人人享有高质量的健康服务和高水平的健康保障,健康榆阳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实现。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全民健康素养

1.推进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全面推进健康促进和知识普及,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传播健康知识,制作优质健康科普节目,提高群众健康知识知晓率。引导群众学习掌握预防疾病、早期发现、紧急救援、及时就医、合理用药等健康知识与技能。进一步完善区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为各类媒体、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开展健康科普提供支持。强化医疗机构健康促进功能,发挥医务人员专业引领示范作用。加强健康教育科普基地建设,组织群众性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培训,提升全民自救互救能力。到2025年和2030年,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2%和30%。(牵头单位:区卫健局;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

2.推进合理膳食行动。针对一般人群、特定人群和家庭,加强有针对性的营养和膳食指导,推广使用限量盐勺、限量油壶和健康腰围尺等健康工具,促进减盐、减油、减糖。在养老机构、校园等集体供餐单位配备营养师。开展人群营养健康状况、食物消费状况监测和总膳食研究。建立区级营养指导委员会,开展营养健康科普常态化宣教活动,普及食品营养标签知识,引导居民形成科学膳食习惯。到2025年和2030年,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6%和5%,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牵头单位:区卫健局;配合单位: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3.推进控烟限酒行动。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利用“世界无烟日”等卫生健康主题日,通过多种载体形式,广泛宣传烟草的危害和戒烟方法技巧,大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引导全社会主动参与控烟,自觉远离烟草,并把机关干部、青少年作为控烟宣传的重点,党政机关率先示范做好控烟工作,有效减少青少年吸烟人群。开展“无烟医院”“无烟机关”“无烟学校”创建活动,在全区二级以上医院规范开设戒烟门诊,开展戒烟咨询热线服务,提高戒烟干预能力。加强控烟督查,严厉查处违法发布烟草广告行为,推动控烟工作深入开展。倡导适度饮酒和文明饮酒,不劝酒、不酗酒,提高群众控烟限酒认知水平。到2025年和2030年,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50%和80%以上。牵头单位:区卫健局;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公安榆阳分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4.推进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依托城乡社区综治中心等综合服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和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提升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减缓心理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及常见精神障碍早期筛查,完善临床心理健康服务,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服务管理,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工作。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人才培训,拓宽培养渠道,壮大人才队伍。形成较为完善的“党政统筹、政法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专业支撑、群众受益”的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格局。到2025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分别提升到25%和30%,心理疾病发生趋势减缓。(牵头单位:区卫健局;配合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教体局、公安榆阳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残联、团区委)

(二)提高全民身体素质

5.推进全民健身行动。高标准建设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社区健身中心、户外健身营地等全民健身设施,推动“15分钟体育健身圈”向城乡一体化发展。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设施的建设、管理和运营,推动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推动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向基层群众身边覆盖延伸,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大力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引导群众养成健身运动习惯。实施特殊人群体质健康干预,有针对性地为各类人群提供运动健身方案。推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操等职工健身活动,促进在职人群体育制度化、常态化。整合公共体育和医疗卫生资源,推广建设体医融合服务机构和平台,创新体医融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培训可开运动处方的全科医生、家庭医生、健康管理师。到2025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达到91%和93%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分别不低于45%和50%。(牵头单位:区教体局;配合单位:区发改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局、区残联)

(三)加强健康环境建设

6.推进健康环境促进行动。顺应自然禀赋、历史沿革和发展趋势,科学合理规划城乡布局。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健全环保责任制和追究制,严格执行主要污染物阶段性排放标准,强化重点区域流域治理,严厉查处环境违法案件,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加强“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和“平安交通”建设,有效防范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强化源头管控,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扎实推进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不断巩固扩大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成果。开展好国家和省级卫生城市、乡镇以及卫生村庄创建和迎审工作。强化病媒生物防治工作措施,有效治理病媒生物孳生环境。扎实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创造健康宜居城乡环境。深入推进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以健康社区、健康机关和健康家庭为重点,以有益健康的生活方式、文明和谐的社会单元、健康优先的城市环境为主要内容,持续推进“健康细胞”建设。从2023年起,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逐年提升,城乡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持续改善。(牵头单位:生态环境榆阳分局;配合单位:区发改科技局、公安榆阳分局、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环卫局)

(四)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

7.推进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加快推进区中医院新院区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全区中医药资源,完善中医药管理体系和服务网络,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全覆盖,不断增加中医药资源供给。推进区中医医院提标建设,培育发展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加强区域中医诊疗水平。加强中医药传承工作室建设和“师带徒”等制度,提升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开展以乡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重点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和诊疗方法。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推动中医药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提升居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深化中医药特色技术在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防治领域和重点人群中的推广应用。到2025年,全区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6类10项中医非药物疗法,8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4类6项中医非药物疗法。到2030年,9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4类6项中医非药物疗法。(牵头单位:区卫健局;配合单位:区发改科技局、区工贸局、区教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残联)

(五)保护重点人群健康

8.推进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严格落实妊娠风险筛查评估、高危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五项母婴安全制度,健全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提升救治能力。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健全三级防治体系,提高婚前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覆盖面。持续促进儿童早期发展,指导家长科学育儿,倡导母乳喂养,建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促进女性生殖健康,预防乳腺、宫颈等妇女常见疾病,深化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工作。到2025年和2030年,全区婴儿死亡率控制在4.5‰和4‰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2/10万和10/10万以下。(牵头单位:区卫健局;配合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妇联)

9.推进青少年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学校健康教育,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配齐人员和设备,每年组织学生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加快健康校园示范建设,完善学校卫生保健机构,配齐卫生保健人员。按规定开设体育与健康课程,确保学生每天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引导学生从小养成健康生活习惯,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维护学生身心健康。建立健全学生常见病监测和传染病预警网络,全面开展学生近视检测,预防近视、肥胖等疾病,力争青少年儿童总体近视率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到2025年和2030年,学生体质健康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40%和60%以上。(牵头单位:区教体局;配合单位: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团区委)

10.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强化政府监管职责和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坚持源头治理,引导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开展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研发、推广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和职业病健康风险评估,加强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落实新建改扩建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监测与评价等措施。规范用工管理,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加强农民工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对未参加工伤保险、相关用人单位仍存在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或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其医疗和生活保障费用。对未参加工伤保险、相关用人单位不存在的,按规定通过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渠道保障其合法医疗权益,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到2025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总例数的比例明显下降和持续下降。(牵头单位:区卫健局;配合单位:区发改科技局、区工贸局、区能源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榆阳分局、区财政局、区医保局、区司法局、区总工会)

11.推进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加强老年病医院、公立医院老年病科等老年健康服务机构建设,推进中医药特色服务,构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促进基本医保与医养结合政策配套衔接。完善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政策,培养、培训养老护理员和失能家庭护理人员,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不断健全完善养老服务网络。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创建老年友好型社区。到2025年和2030年,65岁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明显下降和持续下降,65岁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牵头单位:区卫健局;配合单位:区民政局、区环卫局、区教体局、区医保局、区住建局、区交运局)

12.推进残疾预防行动。全面推进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完善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推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机制,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残疾人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社区康复能力,依托各级医疗卫生及专业康复机构,指导社区和家庭为残疾人提供专业化康复服务。实施精准康复,为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配套完善残疾人文化体育康复场地设施,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康复活动,促进残疾人身心健康。到2025年残疾预防和健康体系持续完善,有基本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家庭签约率达到90%以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置康复医学科比例达到95%。到2030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置康复医学科比例达到100%。(牵头单位:区残联;配合单位: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教体局)

(六)预防控制重大疾病

13.推进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心脑血管疾病监测工作,开展全区心脑血管疾病患病率及危险因素调查,强化预防、筛查、干预和患者规范化服务管理。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加强区级胸痛、卒中中心建设,提高院前急救、静脉溶栓、动脉取栓等应急处置能力,形成心脑血管急症救治体系。引导群众学习掌握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知识技能。鼓励社会组织和医疗机构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到2025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80/10万和265.2/10万以下。(牵头单位:区卫健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科技局、区总工会、区医保局、区民政局、区红十字会)

14.推进癌症防治行动。加强肿瘤登记报告与随访信息管理,完善与死因监测、电子病历等数据库的对接交换,提高癌症登记信息化水平和癌症监测数据质量。组织防癌抗癌科普宣传,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强化癌症患者康复管理,发挥慈善救助在困难癌症患者救助中的积极作用,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开展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报告,有序扩大癌症筛查范围,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到2025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不低于44%和46.6%。(牵头单位:区卫健局;配合单位: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发改科技局、区总工会、区医保局、区民政局)

15.推进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建立以健康查体、重点人群筛查和医院机会性筛查为主要途径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网络,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及以上人群常规体检内容,积极控制空气污染等相关危险因素。加强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为慢阻肺高危人群和患者提供筛查干预、诊断、治疗、随访管理、功能康复等全程防治管理服务。提高慢阻肺的早诊早治率和规范管理率。到2025年和2030年,70岁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8.8/10万和8.1/10万以下。(牵头单位:区卫健局;配合单位: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发改科技局、区医保局、区民政局、区工贸局、区能源局)

16.推进糖尿病防治行动。落实对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提供规范的健康管理服务。加大糖尿病防治知识宣传,引导居民关注自身血糖水平,促使糖尿病前期人群科学降低发病风险,指导糖尿病患者加强健康管理,延迟或预防糖尿病的发生发展。健全糖尿病防治服务体系,推进糖尿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防治能力,促进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提高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健康服务水平。到2025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5%和70%以上。(牵头单位:区卫健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

17.推进传染病防控行动。新建标准化的区疾控中心,建立职责清晰、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疾病防控和监测预警体系。引导居民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宣传疫苗对预防疾病的重要作用,倡导高危人群在流感流行季节前接种流感疫苗。强化联防联控,从源头管控狂犬病、布病、禽流感等人畜共患病,巩固提升艾滋病、结核病、出血热等10种重点传染病专病专防工作成果,落实结核病救治保障政策,加大耐药结核病防治力度,努力降低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治愈率。支持社会组织、企业和志愿者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感染者扶贫救助等公益活动。完善预防接种信息系统与儿童预防接种标准化门诊,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的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到2025年和2030年,艾滋病全人群感染率分别控制在0.15%和O.2%以下,肺结核发病率下降到55/lO万以下。(牵头单位:区卫健局;配合单位:区教体局、公安榆阳分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区畜牧局、区乡村振兴局)

18.推进地方病防控行动。落实地方病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大骨节病等地方病防治力度,实施精准救治,落实综合防控措施。实行改水降氟降砷,关闭高氟高砷煤矿,大力推广新能源,从源头上阻断氟砷中毒病区形成。分类指导、科学补碘,持续开展碘盐免费发放惠民工程,碘盐覆盖率、合格率达到国家标准。到2030年,地方病危害持续消除。(牵头单位:区卫健局;配合单位:区工贸局、区发改科技局、生态环境榆阳分局、区水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区能源局)

(七)强化健康细胞示范建设

19.推进健康细胞示范建设行动。强化政府领导和行业部门协同,建立分类包抓包联机制,动员社会各界和群众广泛参与,持续深化8类健康细胞示范建设。健康机关要突出健康理念融入和健康行为养成;健康社区要突出健康环境改善和健康服务供给;健康村庄要突出环境卫生整治和公共卫生服务;健康学校要突出健康教育促进和健康习惯培养;健康医院要突出就医体验改善和职工健康关怀;健康企业要突出健康制度建设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健康家庭要突出健康理念培育和健康行为养成;健康军营要突出健康军营文化和健康主题活动。到2025年,健康细胞建设广泛深入开展,形成一批特色鲜明、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健康细胞,健康机关、健康社区、健康企业、健康村庄、健康学校、健康医院、健康军营示范建设率至少达到75%,健康家庭示范建设率达到35%。到2030年,健康细胞建设覆盖社会各个方面,健康服务落实到社会所有居民。(牵头单位:区卫健局;配合单位:区直工委、区教体局、区工贸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妇联、区人武部)

(八)加快“智慧健康”建设步伐。

20.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行动。配合全省“健康云”平台建设工作,构建集成高效、统一权威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不断提升互联互通水平;加强医疗健康信息标准化建设,提高数据归集质量,健全医疗健康数据资源目录,提升信息资源管理水平;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共享和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深度挖掘、广泛应用。推行“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捷惠民服务模式,利用好医学人工智能技术,大力发展智慧医疗。建立卫生健康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管控机制,确保数据信息和网络安全。到2025年,卫生健康信息化体系初步完善。到2030年,健康信息化服务能力达到全省先进水平。(牵头单位:区卫健局;配合单位:区政府办、区财政局)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康榆阳建设工作委员会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统筹推进健康榆阳行动各项工作,组织开展行动监测评估和考核评价,指导基层编制具体实施方案。各有关责任部门要按照预防为主的方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细化措施、通力协作,扎实推动健康榆阳行动有力有序开展。

(二)健全工作体系。健康榆阳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业务指导组、监测评估组、宣传引导组。健康榆阳行动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

确定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健康榆阳行动工作任务的落实。各乡镇、街道和部门要组建相应工作机构,保障必需的人员力量和工作经费。健康榆阳建设工作委员会将从相关部门单位抽调专业人员,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健康榆阳行动的组织实施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

(三)落实经费保障。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健全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引导鼓励社会和企业投资健康领域。区财政要按照专项资金申报审核和绩效评价情况,为健康榆阳建设行动安排相应工作经费,确保各专项行动按步骤顺利推进。

(四)营造浓厚氛围。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各类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知识宣传活动,引导群众不断增强健康意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要发挥预防医学会等各类行业学会、协会、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作用,多渠道组织开展健康促进、健康科普工作。要强化舆论引导,加强政策解读,大力宣传健康榆阳行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创新举措,不断提高群众对此项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健康榆阳、人人行动、人人受益”的社会共识和良好氛围。

(五)强化监测考核。要围绕健康榆阳建设总体目标要求,将健康榆阳行动纳入各乡镇、街道和责任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由健康榆阳建设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考核,并作为各乡镇、街道和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评优树模的重要参考。要加大督查督办和跟踪问效力度,对因工作不力影响目标任务落实和省、市考核的,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追责问责。要建立健康榆阳行动指标监测评价机制,抽调专业人员组成考核评价工作组,将健康榆阳行动指标监测评估系统纳入“十四五”卫生健康项目规划,为健康榆阳行动提供科学、快捷、有效的数据支撑。由健康榆阳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监测指标体系进行评估运用,并根据监测情况及时改进完善专项行动内容,确保各项行动取得实效。

附件:健康榆阳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1日    

附件

健康榆阳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序号

指    标

榆林考核目标值

2025年

2030年

1

人均预期寿命(岁)

78.1

78.5

2

婴儿死亡率(‰)

≤4.5

≤4

3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6

≤5

4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12

≤10

5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91

≥93

6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5

≥30

7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45

≥50

8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15.9

≤15.3

9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3.2

3.5

10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27左右

25左右

11

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实现

实现

12

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实现

实现

13

产前筛查率(%)

≥96

≥98

14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96

≥98

15

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

≥85

≥90

16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40

≥60

17

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100

100

18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小时)

≥1

≥1

19

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70

≥90

20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

≥80

≥90

21

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

明显

下降

持续

下降

22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

≥80

≥90

23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65

≥70

24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65

≥70

25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100%;80%

100%;90%

26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5

≥97

27

各牵头部门、各地组织推进健康细胞示范建设

≥75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