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设麻黄梁镇鑫成社区等7个城镇社区及63个村(居)民小组的通知

关于增设麻黄梁镇鑫成社区等7个城镇社区及63个村(居)民小组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社区设置有关规定和社区治理服务工作需要,经2023年9月24日区政府第13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在麻黄梁镇、金沙路街道等部分乡镇、街道增设7个城镇社区、60个居民小组和3个村民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设城镇社区

(一)麻黄梁镇鑫成社区。治理服务区域东至东洼大桥,西至双山煤矿,南至过境线,北至麻黄梁中学。新设4个居民小组。

(二)朝阳路街道三岔湾社区。治理服务区域东至脑畔梁和徐家洼组,西至韦家梁社区和上郡南路西侧,南至向阳山村,北至南川社区。新设6个居民小组。

(三)金沙路街道白龙路社区。将原恒安路社区以长虹北路为界,划分为恒安路社区(长虹北路以东)和白龙路社区(长虹北路以西)。划分后恒安路社区治理服务区域东至知行路,西至长虹北路,南至恒安路,北至易马路;白龙路社区治理服务区域东至长虹北路,西至东岳北路,南至恒安路,北与鼓楼街道、长城路街道相接。原恒安路社区居民小组由12个增加至17个,划分后的恒安路社区设10个居民小组,白龙路社区设7个居民小组。

(四)金沙路街道公园社区。将原钟阳社区以金苑路和楠苑路为界,划分为钟阳社区(金苑路以南、楠苑路以西)和公园社区(楠苑路以东)。划分后钟阳社区治理服务区域东至楠苑路,西至福利路,南至榆阳东路,北至金苑路;公园社区治理服务区域东至210国道,西至福利路、楠苑路,南至榆阳东路,北至恒安路。原钟阳社区居民小组由12个增加至20个,划分后的钟阳社区和公园社区各设10个居民小组。

(五)崇文路街道葡萄园社区。将原寨城庄社区以人民西路延伸段为界,划分为寨城庄社区(人民西路延伸段以南)和葡萄园社区(人民西路延伸段以北)。划分后寨城庄社区治理服务区域东至松林路,西至芹河镇行政区域界线,南至农垦路,北至人民西路延伸段;葡萄园社区治理服务区域东至松林路,西至芹河镇行政区域界线,南至人民西路延伸段,北至口则队。原寨城庄社区居民小组由18个增加至21个,划分后的寨城庄社区设11个居民小组,葡萄园社区设10个居民小组。

(六)崇文路街道富庆路社区。将原春苑社区以寨平路、清苑路9排、长丰巷5排、尚安巷1排及元顺路3排为界,划分为春苑社区(上述边界以南)和富庆路社区(上述边界以北)。划分后春苑社区治理服务区域东至榆林大道,西至松林路,南至人民西路延伸段,北至寨平路、清苑路9排、长丰巷5排、尚安巷1排及元顺路3排;富庆路社区治理服务区域东至榆林大道,西至松林路,南至寨平路、清苑路9排、长丰巷5排、尚安巷1排及元顺路3排,北至迎宾大道。原春苑社区居民小组由13个增加至16个,划分后的春苑社区和富庆路社区各设8个居民小组。

(七)航宇路街道畅达路社区。将航宇路街道乡企城社区以畅达路为界,划分为乡企城社区(畅达路以北)和畅达路社区(畅达路以南)。划分后乡企城社区治理服务区域东至榆溪河畔,西至航宇路,南至畅达路,北至粮食小区南侧;畅达路社区治理服务区域东至榆溪河畔,西至航宇路,南至富康路,北至畅达路。原乡企城社区居民小组由15个增加至18个,划分后的乡企城社区和畅达路社区各设9个居民小组。

二、增设村(居)民小组

(一)上述7个增设的城镇社区共增设32个居民小组。

(二)现有城镇社区增设28个居民小组。

1、航宇路街道增设14个居民小组。其中航宇路社区增设5个、建榆路社区增设5个、林校路社区增设1个、龙洋社区增设1个、松林路社区增设2个。

2、沙河路街道增设8个居民小组。其中榆康社区增设1个、开源社区增设4个、阳光城社区增设3个。

3、朝阳路街道增设5个居民小组。其中西闫社区增设3个、农科社区增设2个。

4、驼峰路街道望湖路社区增设1个居民小组。

(三)鱼河镇南沙村增设3个村民小组。

以上新增城镇社区及村(居)民小组,由区民政局会同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等部门和相关乡镇、街道,按照有关政策和程序完成社区办公服务场所标准化建设,进行社区“两委一站”组建和村(居)民组长推选,并落实好社区工作经费和人员待遇。同时由相关乡镇、街道按照不留死角、盲区的原则,做好增设社区和原有村(社区)治理服务区域之间的无缝衔接。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