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林业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榆阳区林业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林业及其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区林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2、依法管理和利用森林资源和林业用地;起草有关林业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林业行政处罚和执法稽查工作;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负责全区林业统计工作。

3、审核、指导全区林业系统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管理、监督全区各项林业资金;负责全区林业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4、负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拟订全区造林绿化规划,拟订相关地方标准和造林技术规程,并负责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实施负责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防护林体系建设、防沙治沙工程等国家生态建设重点工程,负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全程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协调防治荒漠化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负责全区荒漠化治理;依法实施对林木种子和苗木的管理,指导全区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负责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办区绿化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全区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

5、负责全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组织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管理工作,会同区财政局完成公益林补偿基金兑付工作;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监督检查林木的采伐与运输;负责林地、林权管理,承办依法应由区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承办应由上级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审核工作;负责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并监督林地开发利用;负责全区林地调查、上报等管理工作。

6、组织实施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森林、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苗圃)的建设和管理;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区境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物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区境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林业有害生物的预测预报、防治和检疫。负责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7、负责全区各类公益林(包括防护林、特种用途林)和商品林(包括用材林、薪炭林、经济林)的培育、管理工作。

8、提出全区林业发展的建议,拟定全区农村林业发展、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监管全区国有林业资产;审批重点林业建设项目。

9、承担全区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拟订全区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苗圃)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负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10、负责全区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区湿地保护规划、有关地方标准和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湿地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

11、负责全区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重大案件。

12、负责全区林业产业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区林产品质量及木材加工、木浆造纸、林产化工、林果产品加工、森林旅游、林业机械、林木花卉、林业多种经营等林业产业实施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13、负责全区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

14、负责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本部门内设4个行政科室,主要包括政秘岗位、植树造林岗位、财务管理岗位、资源管理岗位:

1、政秘岗位

负责局机关党务、政务及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重要文件的起草、会议组织、议案和提案办理以及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和接待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并检查落实;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林业统计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2、植树造林岗位

拟定全区造林治沙、林木经营方面的规划,制定有关技术操作和管理规程、规范,并监督执行;组织编制、申报和审查全区林业生产和基本建设的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全区采种育苗、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和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治沙工程、外援造林项目;负责造林成果的检查验收;负责全区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负责各类商品林、风景林的培育;负责林业宣传和林业适用技术的应用以及科技成果推广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工作;负责林业产业发展、建设工作;负责编制年度、季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计划,组织指导全区林木病虫预测预报、防治和检疫工作。

3、财务管理岗位

组织编制全区林业工程项目财务预算方案;组织筹集林业发展资金,指导林业资金的使用并实施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监管国有林业资源资产及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资产;负责局机关财务报账工作。

4、资源管理岗位

负责全区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物资源、湿地资源的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保护和管理;负责全区林业改革;实施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组织并审核监督全区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年度采伐计划和运输计划;承办树木采伐许可证;监督林木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管理全区林木、林地权属,对依法应由区政府、市政府、省政府、国务院审批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负责林地调查、定级、评估,承办林地定权发证工作;指导全区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林权流转、林权纠纷调处;监督、指导林业案件的查处;负责全区封山(沙)禁牧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负责全区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编制,制定全区森林防火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森林防火工作。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全面完成市上下达我区营造林任务11.5万亩。其中,完成京津风沙源治理人工造林1.5万亩,退耕还林工程造林2.135万亩,中央财政补贴人工造林2.915万亩,经济林基地建设0.25万亩,资源开采企业异地造林0.5万亩,灌木平茬2万亩,森林抚育2.2万亩,封沙育林5.5万亩;绿色廊道绿化300公里,村庄绿化60个;义务植树170万株,完成率100%,涌现出榆补路、榆乌路绿化等一批亮点工程。

(一)重点园区、景区绿化。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目标,安排资金4300万元对全区范围内重要园区、景区、镇村进行绿化美化。一是投资2300万元完成汽车产业园、农业科技示范园、麻黄梁工业园区、青云寺景区、黑龙潭景区、红石峡至头道河则道路绿化等18项重点绿化项目,累计绿化面积120万平方米。二是根据区委、区政府确定的振兴计划重点村,投资1000万元完成小壕兔乡街镇绿化、鱼河镇集镇绿化、芹河政府绿化、芹河镇前湾滩村绿化等25项重点镇、村绿化。三是投资1000万元完成60个美丽乡村绿化、美化工作。四是根据市区安排部署,安排资金267万元,重点完成了78处城乡学校、机关、居民区等重点区域创园绿化工程。

(二)绿色廊道建设。一是采取“生态优先、适地适树、形成树阵、注重实效”的模式,高标准完成了榆补路、榆乌路、季小路、三鱼路百公里绿色通道建设。其中榆补路道路两侧各20米绿化55.2公里,全线共栽植以新疆杨为主的绿化苗木42万株;榆乌路道路绿化51.46公里,绿化面积76万平方米,共栽植以垂柳为主的绿化苗木64万株。二是以打造精品生态旅游线路为目标,完成季小路、三鱼路百公里生态展示线路建设工程,其中三鱼路道路绿化46公里、季小路道路绿化50公里。

(三)苗木花卉示范区建设。一是安排240万元,会同市交通局完成210国道过境线镇川至牛家梁段的绿化美化提升改造工程,累计提供樟子松、圆柏等绿化苗木2.3万多株。二是投资7万元购置波斯菊、蜀葵花籽各700公斤,完成芹河镇、小壕兔乡等17个乡镇,小纪汗林场等3个国有林场,汽车产业园等4个园区(景区)和重点道路两侧、城区空闲地、城乡机关单位及学校的美化、彩化,美化道路里程达455公里。

(四)河道绿化治理情况。全面启动芹河、沙河河道绿化、美化治理工作。一是投资178万元,对沙河上游进行绿化治理,栽植沙地柏3.5万株、1.5米樟子松1.9万余株。同时对河道周边乔灌木进行了平茬和抚育,栽植油用牡丹370亩,提升了沙河景观效应。二是投资20万元,完成芹河水源涵养林栽植110亩,同时对河道两岸7公里原有林木进行了抚育,提升了芹河绿化、亮化水平。

(五)深化林业改革工作。一是卧云山森林环境教育体验中心、陕北野生动物园等重大项目已签订合作协议,正在开展项目前期规划设计工作。二是继续开展“精准护林、挂图作战”森林资源管护工作,采取边验收边交付的办法,精准管护林业重点工程4.06万亩。三是为加强民营林管护,完成长城路街道办事处吴家梁、孟家湾乡营盘壕、鱼河峁朱庄、鱼河镇武警世纪林等20个民营林木管护分站组建工作。四是建立了鱼河峁镇李甫沟村黑枸杞示范基地、朱庄村两杏示范基地、鱼河镇李家沟村大果榛子等13个示范基地。

(六)林业课题研究试验工作。在北部沙区开展了长柄扁桃栽培试验研究、胡杨树种引种栽培试验,白杨派、青杨派及欧美杨派杨树品种的选育与栽培试验、沙区灌木平茬对比试验研究;在南部山区开展了李杏优良品种种质资源圃建设项目、大果榛子引种试验、退耕还林地桑树管护抚育及其产品深加工、核桃新品种适应性研究、山楂、海红果引进,林下经济及林药间作模式应用研究等24项林业科研课题试验,其中李杏优良种质资源收集圃、长柄扁桃等4项项目得到了市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七)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一是优化营商环境,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林业局窗口,专门受理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树木采伐、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等事项,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和用地单位,提高了办事效率。目前,共办理林业永久性用地85宗,共计745.0652公顷;办理林业临时性用地121宗,共计451.4821公顷;办理树木采伐109宗,蓄积1918.844立方米;办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42个。二是森林防火常抓不懈,对辖区森林防火进行网格化管理,确保中元节等特防期间的森林防火安全,实现了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零伤亡事故。利用3.12植树节、“科技三下乡”、农村集会、庙会等活动,以陕北说书、二人台等形式开展了50余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联系区教育局,在各中小学开展了一次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讲座,并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宣传笔等森林防火宣传材料,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全年累计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8000余份,发放森林防火宣传手册等3000多本。为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资金100万元,新建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3处;安排资金1400多万元,新建及维修重点林区防火道路300多公里;安排资金68万元,对重点林区道路两侧、坟头周围杂草进行全面清理,全年累计发生一般森林火灾13起,较大森林火灾3起,查破森林火灾案件2起,罚款0.3万元,协调当事人赔偿所涉国有林场5.4万元。三是加强森林公安、森林资源管护督查队职能工作,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结合国家林业卫片执法,对辖区所有毁林推地、树木采伐案件进行清查,办理林业行政执法案件48起,刑事案件99起,追究责任126人,收缴处罚款143万元,有效震慑了非法毁林行为。同步推进植被恢复工作,对临时性使用林地项目进行跟踪清查,对用地到期的单位和个人责令办理长期使用林地手续,不办理的限期恢复植被,并责令违法毁林单位和个人限期恢复植被,完成98块毁林地块植被恢复验收工作。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全力推进封山(沙)禁牧工作。全区累计发现乱牧羊子318群15000只,收缴罚没款60 多万元。

(八)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完成2018年度296.46万亩国家级、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兑付工作。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兑付面积284.46万亩,兑付集体经济组织(个人)补偿基金3511.43万元,兑付国有林场及国有单位兑付资金147.5万元。省级公益林补偿兑付面积12万亩,兑付集体经济组织(个人)补偿基金56.4万元。

(九)种苗检验检疫、执法工作。一是加强整顿和规范林木种苗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制售假劣种苗行为,责成区林木种子站种苗检验员70多人,累计下乡600余次,完成2018年各项绿化工程用苗质量检验工作,全年累计检验绿化苗木765万株。二是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投资63万元,完成油松松针小卷蛾、天牛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14.95万亩,完成大扁杏、油松、樟子松、沙柳和侧柏等病虫害无公害化学防治19.6万亩,无公害防治率达90%。完成苗木产地检疫1600万株,办理产地检疫证392份,产地检疫率达96%;检疫调运苗木1590万株,办理检疫证书1100多份;松木检疫800立方米,复检木材500立方米、花卉30万株,并对全区已调回的城区绿化大油松、新疆杨、白蜡、槐树、五角枫等苗木进行了全面复检,未发现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外来有害生物。严格绿化工程外调苗木检疫程序,对所有绿化工程用苗种类、数量、来源逐一登记调查,现场复检,签订防控责任承诺书100余份,检疫复检绿化工程标段苗木120多处,对带疫苗木,立即就地销毁或责令返回产地,共发现违章调运、伪造检疫证等行为22起,其中烧毁2起、清退2起,罚款处理18起,罚款金额2.4万元。

(十)生态脱贫工作。一是安排资金280.6万元,按每村投资14万元的标准,在大河塔等8个乡镇有条件的贫困村新建桑叶初加工点25个,着力解决5.9万亩桑园桑叶销路问题,桑叶初加工点已进入运营阶段。二是投资634万元,由乡村组织实施,完成40个贫困村绿化,大幅改善了村容村貌。同时,绿化工程雇佣当地贫困户投劳,为43户贫困户带来2.4万元的收入。三是选聘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89人,严格按照护林员管理办法进行日常考核、监管。7月份为89名护林员全部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9月份与89名护林员全部续签了雇佣合同,并完成了全部护林员年度培训任务。四是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兑现,向630户贫困户兑付2003-2006年原政策3250.65亩退耕还林资金29.17万元,涉及贫困人口1436人;完成2016年度退耕还林第二轮验收兑付工作,兑付资金4.29万元,涉及贫困人口49户103人;完成2017年度退耕还林验收兑付工作,兑付资金22万元,涉及贫困人口75户158人。五是公益林政策补偿资金兑现,为2508户贫困户8.09万亩公益林兑现102.62万元,涉及贫困人数4991人,享受政策贫困户覆盖率达49.17%。六是抽调林业技术人员组成专业培训队伍,采取集中授课、实地培训、以会代课等方式,重点培训贫困户造林育苗、特色林果丰产管理、森林有害生物防治等,完成贫困人口培训200人次,林业技术能手培训10人次。同时,开通林业“110”技术服务热线,选派35名基层一线林业技术骨干,对80个贫困村开展林业技术服务指导工作。七是抓好驻村扶贫工作,选派8名驻村第一书记、21名扶贫工作队员,组成15个扶贫工作队,赴8个贫困村、7个软弱涣散村开展驻村扶贫工作。林业系统党员领导干部结队帮扶贫困户208户383人,各项扶贫措施开展有力。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5个,包括:1.榆阳区林业局本级;2.榆阳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3.榆阳区林业工作站;4.榆阳区林木种子站;5.榆阳区治沙试验站;6.榆阳区苗圃(差额);7.榆阳区小纪汗林场;8.榆阳区牛家梁林场;9.榆阳区森林资源林政稽查队;10.榆阳市榆阳区昌汗界森林公安派出所;11.榆阳区城郊林场;12.榆阳区巴拉素林场;13.榆阳区森林公安派出所;14.榆阳区鱼河林场;15.榆阳区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详见附表)。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669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655人;实有人员735人,其中行政17人、事业718人、工勤0人。

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28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已移交养老经办中心。

人员情况表.png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71辆(含部分毁损待报废车辆),价值977.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1辆,977.82万元),纳入固定资产账面的设备962台(含部分毁损待报废设备),价值487.51万元,其中单价20万元以上设备0台,价值0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设备0台,价值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价值0万元。2018年度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0万元(是/否属于财政拨款车辆),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设备0台,价值0万元;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设备0台,价值0万元;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价值0万元。

六、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中大于50万元的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8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0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9.30%(详见附表)。

七、2018年部门决算收支说明

(一)2018年度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本部门收入共计42323.74万元,较上年增加21614.99万元,原因是将项目收入纳入部门收入。

(2)2018年度本部门支出共计42323.74万元,较上年增加21614.99万元,原因是将项目支出纳入部门支出。

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部门总收入共计42323.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2323.74万元,占总收入100%,主要是财政预算拨款所得;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收入结构表.png

2、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度部门总支出共计42323.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96.29万元,占总支出19%,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和办公支出支出;项目支出34127.45万元,占总支出81%,主要用于林业建设支出。

支出结构表.png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本部门财政收入共计42323.74万元,较上年增加21614.99万元,原因是将项目收入纳入部门收入。

(2)2018年度本部门财政支出共计42323.74万元,较上年增加21614.99万元,原因是将项目支出纳入部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2323.74万元,较上年增加21614.99万元,原因是将项目支出纳入部门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2323.74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主要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运行(2130201)支出247.77万元,用于保障行政单位运转支出,较上年增加18.95万元,原因是财政预算增加;

(2)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2110503)支出830.45万元,用于林业政策性社会性补助支出,较上年增加576.76万元,原因是预算增加;

(3)社会保险补助(2110502)支出292.21万元,较上年增加292.21万元,原因是新增科目,此科目下上年未预算资金;

(4)退耕现金(2110602)支出1649.8万元,用于林业退耕还林支出,较上年增加1095万元,原因是预算增加;

(5)其他退耕还林支出(2110699)支出716.80万元,用于林业退耕还林支出,较上年增加704.98万元,原因是其他科目下达至退耕还林资金预算;

(6)林业事业机构(2130204)支出8156.72万元,用于保障事业单位运转支出,较上年增加208.2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财政预算增加;

(7)森林培育(2130205)支出7933万元,用于森林培育支出,较上年增加7173.12万元,原因是其他科目向森林培育资金预算调整;

(8)森林资源管理(2130207)支出2036.46万元,用于森林资源管理支出,较上年增加1276.58万元,原因是其他科目向森林资源管理资金预算调整;

(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130209)支出4184.62万元,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与上年预算相同;林业执法与监督(2130213)支出5万元,用于林业执法与监督支出,较上年增加5万元,原因是新增科目,此科目下上年未预算资金;

(10)林业产业化(2130221)支出527万元,用于林业产业化支出,较上年增加497万元,原因是预算增加;

(11)林业防灾减灾(2130234)支出50万元,用于林业防灾减灾支出,较上年增加32万元,原因是预算增加;

(12)其他林业支出(2130299)支出15653.91万元,用于其他林业支出,较上年增加10780万元,原因是预算增加;

(13)其他扶贫支出(2130599)支出0万元,用于林业扶贫支出,较上年减少35万元,原因是其他扶贫支出向其他科目预算调整;

(14)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130803)支出0万元,用于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较上年减少225万元,原因是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向其他科目预算调整;

(15)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2130799)支出40万元,用于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较上年增加40万元,原因是新增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2323.74万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主要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7264.52万元,基本工资2625.20万元;津贴补贴437.49万元、奖金219.2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6.67万元、伙食补助费14.65万元、绩效工资2392.5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49.3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4.93万元、住房公积金740.2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4.11万元,较上年增加1727.15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25028.4万元,具体包括办公费122.61万元、印刷费13.85万元;手续费1.5万元、水费24.35万元、电费68.03万元、邮电费25.35万元、取暖费80万元、差旅费81.17万元;维修维护费225.67万元、专用燃料费1.5万元、劳务费19.79万元、委托业务费24130.71万元、工会经费33.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3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9.2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8.82万元,咨询费1万元、物业管理费45.69万元,较上年增加12872.78万元,原因是林业建设投资预算增加,委托业务费相应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81.72万元,具体包括:抚恤金18.84万元;生活补助29.22万元;奖励金150.12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2366.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94万元,支出较上年增加1327.55万元,原因是新增个人农业生产补贴科目。

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明细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196.29万元,较上年增加990.35万元,原因是基本支出预算调整增加。

其中,人员经费7480.29万元,用于人员工资及各项津补贴支出,较上年增加789.9万元,原因是预算整体增加;公用经费716万元,用于单位日常办公运转支出,较上年增加200.45万元,原因是预算整体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本年度及上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以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并以公开空表。

(六)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44万元,较上年减少21.42万元,原因是严格控制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其中因公出国0万元,较上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公务接待0万元,较上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原因是未安排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维护17.44万元,较上年减少19.34万元,原因是严格控制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数17.44万元,预算数57.7万元,实现了预算数的30%,原因是年内有效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因公出国团组情况:2018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团组活动。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8年度本部门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2018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28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2018年本部门无公务接待活动。

部门会议费决算支出情况

2018年度会议费共计0万元,主要用于0,较上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原因是未安排预算会议活动。

部门培训费决算支出情况

2018年度会议费共计0万元,主要用于0,较上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原因是未安排预算培训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共计716.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支出,较上年增加200.45万元,原因是预算基数调整增加。其中行政单位1个,运行经费58.79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8%;事业单位12个,运行经费450.1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63%;参公单位2个,运行经费207.11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29%。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本年及上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以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