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应急管理局 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工作规划。(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三)加强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职责,依法对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四)负责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中、省、市驻区和区属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负责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审查、申报、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全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查、申报、管理工作。

(七)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区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

(八)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题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九)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分析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对策,并组织实施。

(十)组织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十一)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组织,负责全区从事安全生产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

(十三)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拟定全区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和先进技术示范和推广工作。

(十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铁路道口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六)承担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本部门内设安委会办公室、非煤矿山科、危化科、烟花爆竹科、综合科。

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事故总体情况

今年1-12月份,全区共发生安全事故16起,死亡8人,受伤15人,直接经济损失233.7万元。同比事故起数下降44.8%,死亡人数下降69%,受伤人数上升25%,经济损失下降32.5%。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2起,死亡6人;农机事故2起,无死亡;其他事故2起,死亡2人。全区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责任体系一是严格落实党政监管责任。坚持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贯穿于安全生产工作全过程,落实到安全监管、执法检查、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各个环节。安委办(安监局)聘请专家,邀请部分区级领导,组织全区各乡镇、街道(镇)办事处、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各部门、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集中学习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确保做到知责、守责、尽责。政府向各乡镇、街道(镇)办事处和17个专项整治部门颁发了《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书》;各乡镇、街道(镇)办事处、部门与所辖生产经营单位和下属科所站队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二是严格落实行业直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专项整治部门、乡镇办事处、园区严格落实各级监管职责,形成各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强大合力。三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照《企业主体责任对照检查手册》46条标准,通过专家参与检查和停产、停电、行政处罚等强制措施,督促企业按照要求,切实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四是抓好安全生产改革。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在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起草我区改革实施细则,9月30日,以区委区政府印发了《榆阳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将改革任务分解落实。

2)、精准发力,全面开展安全三项攻坚行动。安全“三项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安监、交运、煤炭部门按照区政府安排部署,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认真研究,精心部署,扎实推进,集中解决了一批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道路交通方面,以客货运企业、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营转非大客车等车辆和驾驶人为重点,加强源头安全管控。一是开展运输企业安全大检查。按月开展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大检查,共检查客运、货运、危运、驾培、维修等企业616户,发现隐患50多项并全部落实整改,处罚超限运输企业16家。二是开展机动车及驾驶人安全隐患大排查。组织公安交管、安监、农机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督促清理逾期未检验车辆570辆次,逾期未报废163辆次,逾期未审验227人次,满分学习985人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42550起。三是排查治理乡村公路隐患。排查农村公路207.14公里,排查出水毁隐患1298处,落实资金1499.5万元(其中保险公司支付437万元)。安排专项经费300万元对警示标志牌、禁令标志牌、指路标志牌、震荡减速标线等安全标识进行治理。落实专项治理经费180万元,对三鱼路、凉石路、张庞路等3条东部南部山区农村公路13处重大险情路段进行治理。四是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组织管理体系建设。落实区级经费150万元,19个乡镇4个办事处已完成交安办建设任务,完成村组交管站、劝导站29个并投入使用。

煤矿方面,以煤炭上级公司、正常生产建设煤矿、责令停产停工整改煤矿、职业病防护措施不力煤矿、托管煤矿、长期停产停工或“僵尸”煤矿等7方面内容为重点,围绕煤矿水患、火灾、冒顶等灾害治理和安全“体检”、安全大检查等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深入组织开展煤矿安全攻坚行动。一是督促煤矿开展自查。4月份以来,督促各煤矿按照区上统一安排,制定了攻坚行动方案,并根据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共发现各类安全隐患589条,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组织开展专家诊断。5月11日起,按照省市统一安排,对全区35处煤矿全部进行了专家隐患排查诊断。先后排查诊断35矿次,发现隐患642条,未发现重大隐患。其中,省级专家组共排查煤矿7处,发现隐患130条;市级专家组排查煤矿7处,发现隐患88条;区级专家组排查煤矿21处,发现隐患424条。截止12月底,已整改637条,剩余5条安全隐患责成驻矿安监员督促按要求落实整改。

危险化学品方面,以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薄弱的民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对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全面检查。一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区正常生产的13户化工企业进行隐患排查,共发现各类隐患196条,下达整改指令,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目前除要求2020年底完成的4条SIS系统隐患正在整改外,其余隐患均已整改到位。二是对涉及易制毒、易制爆和巨毒的危险化学生产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检查,对所有危险化学生产企业开展了风险评估辩识。三是严把准入关口,严格按照行政审批程序办理许可事项35项,组织相关专家对全区加油站双层罐改造项目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受理并竣工验收80户。

3)、有序推进,深入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和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活动。按照省市区要求,区安委办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分别于5月份、9月份制定下发了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和集中执法行动两个行动方案,明确了行动内容、步骤及工作要求。目前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一是非煤矿山安全方面。开展石油天然气集输管道及钻采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聘请专家参与执法检查,检查企业40家(采石场6家、石油钻采企业34家),下达整改指令书33份,查出安全隐患156条,已全部整改到位,处罚企业11家,处罚11万元。二是烟花爆竹安全方面。目前全区共有烟花爆竹企业70家(批发公司4家,长期经营门店66家)。重点加强节假日期间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共出具现场检查记录28份,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3份,查出安全隐患12条,全部整改到位,处罚企业1家,罚款2万元。三是工矿商贸安全方面。排查摸底工贸企业31家,对11家电厂“三同时”情况进行检查,开展了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粉尘涉爆安全等专项整治,聘请省市专家对3家重点工贸企业进行检查。共发现安全隐患22起,现场整改18起,下达限期整改责令4份,处罚企业1家,处罚6万元。

活动开展以来,全区发现各类违法违规行为12329起,约谈企业13家,立案查处99起,出动执法2246人次,开展联合执法24次,经济处罚111.4万元,有效维护了全区安全环境。

4)、夯实责任,全面落实整改任务。6月份,省督察组代表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对榆阳区安全三项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察,共反馈隐患和问题68项,其中道路交通领域7项,煤矿领域24项,危险化学品领域37项。各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印发了整改方案,明确了工作责任和时限,区安委办先后开展4次专项督查督办,目前66个已整改到位,还有2个正在推进。

5)、重拳打击,深化安全打非治违。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存在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坚决落实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措施。共查处非法经营、储存成品油窝点6处,暂扣成品油40余吨,关闭取缔货运企业34家,临时查封136家,责令“三停”85家,暂扣各类成品油30余吨,查获饮酒醉酒驾驶380起,安全销毁非法烟花爆竹124箱,收缴各类枪支14支,枪支零部件50余件,各类子弹2238发,电雷管341枚。有效打击了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6)、注重教育培训,营造浓厚安全文化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网站、短信群发平台、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七进、“安全生产咨询日”、企业安全生产大培训等活动,不间断在《榆阳报》、榆阳宣传微信平台宣传安全“三项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在辖区酒店、商场、生产企业的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制作了“三项攻坚行动”专题短片,在榆阳电视台播报11次。开展以“畅行中国,交警同行”为主题的大直播活动30余次。

7)、重点推进,扎实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按照全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实施意见》。通过对重点危化企业的风险辨识、评估,进一步明确了企业风险点、风险等级、风险类型,逐步建立起了“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点分布图、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措施清单。及时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风险防控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监管体系,健全和完善工作长效机制,有效杜绝了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在15家生产企业开展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现场会,要求所有企业全面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

8)、坚持常态化监管,确保重点时段安全稳定。按照区委、区政府重点时段和节假日期间安排部署,组织煤矿、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民爆、特种设备、消防、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进行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区安委办对四季度和“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各部门、乡镇、街道(镇)办事处党政主要领导重视,提早安排部署,确保了重点时段和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稳定。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2个,包括:1.榆阳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2.榆阳区应急指挥中心(详见附表)。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7人,实有81人,复转军人44人不占编制。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26人;

实有人员81人,其中行政11人、事业70人;

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已移交养老经办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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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8辆,价值115.89元(其中:财政拨款8辆,115.89万元),纳入固定资产账面的设备509台,价值283.64元,其中单价20万元以上设备共有0台,价值0元;单价50万元以上设备共有0台,价值0元;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共有0台,价值0元。2018年度当年购置公务用车3辆,40.89万元(是属于财政拨款车辆),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设备0台,价值0元;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设备0台,价值0元;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价值0元。

六、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中大于50万元的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3%(详见附表)。

七、2018年部门决算收支说明

(一)2018年度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本部门收入共计1105.19万元,较上年增加133.3万元,原因是增加1个下属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相应增加。

22018年度本部门支出共计1105.19万元,较上年增加133.3万元,原因是增加1个下属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相应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部门总收入共计1105.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105.19万元,占总收入100%,主要是财政拨款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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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度部门总支出共计1105.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5.19万元,占总支出84%,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180万元,占总支出16%,主要用于隐患治理、安全文化宣传、应急救援、专家会诊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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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本部门财政收入共计1105.19万元,较上年增加133.3万元,原因是增加1个下属单位,人员和经费相应增加。

22018年度本部门财政支出共计1105.19万元,较上年增加133.3万元,原因是增加1个下属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相应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05.19万元,较上年增加133.3万元,原因是增加1个下属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相应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05.19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主要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运行(2150601)支出224.52万元,用于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36.06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以及工作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全生产监管(2150699)支出880.67 万。较去年增加97.24万。原因是安监大队、应急指挥中心人员、工作经费支出用此科目,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以及工作经费增加。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05.19万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主要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794.9万元,具体包括30101基本工资341.36万,30102津贴补贴39.03万,30103奖金25.99万,30104其他社会保障费9.05万,30105伙食补助17.49万,30106绩效工资236.26万,30107职工医保31.45万,30108公务员医保14.16万,30109 住房公积金65.7万,30110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5,较上年增加153.82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及人员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246.11万元,具体包括办公费35.16万,印刷费35.14万,咨询费3.6万,邮电费5.12万,差旅费10.05万,维修费5.31万,劳务费86.47万,工会经费3.9万,公车运行费11.36万,其他交通费16.17万,其他商品支出10.13万。 委托业务23.7 万,较上年减少63.47万元,原因是节约开支;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5万元,具体为退休费,较上年减少18.47万元,原因是科目调整,上年的公积金、医保、养老等不再预算至本科目。

4)资本性支出61.43万元,具体包括,较上年增加61.43万元,原因是购买业务车辆(安监局2辆、应急救援指挥中心1辆)以及增加新成立下属单位购置设备。

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明细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25.19万元,较上年增加158.5万元,原因是增加1个下属单位,人员工资和经费相应增加。

其中,人员经费797.65万元,用于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135.34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费用相应增加;公用经费127.54万元,用于办公等机关运行费支出,较上年增加23.16万元,原因是单位数量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本年度及上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以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2.25 万元,较上年增加46.15万元,原因是新购买3辆车。

其中因公出国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无此支出;公务接待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无此支出;公务用车购置40.89万元,较上年增加40.89万元,原因是根据榆政管发(2018168号文件榆阳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购置2辆车,应急指挥中心新成立购车1台;公务用车维护11.36万元,较上年增加5.26万元,原因是车辆增加,运行费相应。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数52.25万元,预算数1.8万元,实现了预算数的290%,较上年增加756.56%。原因是按省市要求榆阳区应急局新配2辆车,应急指挥中心新成立新增1辆车。

因公出国团组情况: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团组0个,共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8年度本部门新购置公务用车3辆,2018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8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2018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次。

2、部门会议费决算支出情况

2018年度会议费共计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无会议费预算和支出。

3、部门培训费决算支出情况

2018年度会议费共计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无培训预算和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共计246.1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所需要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188.45万元,原因是增加1个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增加。其中行政单位1个,运行经费82.5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33.52%;事业单位2个,运行经费163.6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66.48%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80.64万元,其中货物类(车辆)40.89万元、服务类39.75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2-2018年度应急局决算公开报表格式.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