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交通运输局 2019年部门综合决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19年年度部门完成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19年部门决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决算“三公”经费等支出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榆阳区交通运输

2019年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市、区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行业标准,起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公路、水路、铁路行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及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拟订全区公路、水路、铁路等设施养护管理的政策、制度、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2)协调编制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推进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全区公路、水路、铁路行业发展,协调建立与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机制;统筹管理和协调全区道路、水路、铁路等交通运输工作,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3)组织实施全区公路、水路、铁路及重点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督促、指导全区农村道路建设和改造提升;负责交通工程项目的评估、评优等事项;承担区内中、省、市重点公路、水路、铁路建设项目环境保障等工作。

(4)承担全区公路、水路、铁路建设市场和运输市场的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水路、铁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监督指导全区公路、水上设施、铁路及其附属设施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公路、水路、铁路建设和工程质量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5)负责农村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工作;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平等竞争秩序;负责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负责城乡客货运输、机动车辆维修的行业管理;推进交通运输企业改革,指导所属企业建立新的运行体制等。

(6)负责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污染防治、救助打捞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航道疏浚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7)负责提出全区公路、水路、铁路交通投资规模和方向及中省市区财政资金安排意见,审定年度投资计划项目并监督实施;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交通投资项目。

(8)负责交通运输、农村道路建设、水上施设建设行政审批工作;承担道路、水路、铁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拟订道路、水路、铁路运输有关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监督指导道路、水路、铁路运输服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领导道路客货运输经营、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行业、驾驶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

(9)负责职责范围内道路交通、公路建设、水上活动、铁路建设和运输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负责全区交通战备工作,按规定组织调控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区农村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

(10)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铁路行业环境保护工作。

(11)贯彻实施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智慧交通建设,推动技术进步;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交流与合作;指导行业投融资工作。

(12)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运政、路政、海事、质量监督)综合执法。

(13)负责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综合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新闻宣传、督查、信访、接待、值班及后勤管理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市民服务热线转办及网民留言事项的办理等工作; 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采购有关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组织建设、纪检监察、思想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等工作。

(2)财务审计岗。负责局机关各项经费的计划和财务管理;负责全区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筹措和公路养护费等的监管管理;负责交通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各项经费的预决算和劳动工资;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固定资产的管理与监督;负责局机关财务报帐及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3)建设管理岗。负责拟订全区公路、水路、铁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公路、水路、铁路等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维护全区公路、水路、铁路等建设市场平等竞争秩序;监督全区公路、水路、铁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负责全区公路、水路、铁路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监管;监督全区公路、水路、铁路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公路、水路、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负责公路养护、生命防护、桥梁配套、危桥、联网、完善、安保、灾害路段治理、水毁修复等工程项目并检查、监督、验收;负责交通科技工作。

(4)应急管理岗。负责组织拟订全区公路、水路、铁路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督促全区公路、水路、铁路行业安全生产体系建设;负责指导公路施工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依法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局系统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分析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统筹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应急体系建设;负责行业维稳、反恐、扫黑除恶、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及全区交通战备工作。

(5)铁路管理岗。负责境内重大铁路建设项目的协调服务和环境保障工作;参与拟定铁路建设项目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内铁路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铁路项目建设期间社会维稳工作;负责涉铁路项目信息报送工作。

(6)行政审批岗。负责涉及公路建设项目施工、附属设施、路产路权保护、项目竣工验收、公路工程质量检测鉴定等审批许可事项;负责交通运输涉及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及道路运输等相关事项审批许可备案;负责涉及渡口设置、船舶登记、船舶报废、航运安全作业区、船舶年检等海事管理、船舶检验、水路运政、港口行政、航道行政等许可备案事项。

(7)行政执法岗(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协调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牵头行使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区级承担的综合行政执法职责;根据区政府安排部署,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和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配合起草综合交通运输重要文件草案和公路、水路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所属单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负责相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做好行政执法领域有关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指导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交通运输领域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二、2019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聚焦优化路网、全力推进项目建设。严格落实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人马、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统筹抓好农村公路建设各个环节。2019年累计落实建设项目投资2.3亿多元(包括安防项目),新建改建农村公路278公里。续建项目:投资780万元的鱼河峁拐上1、2号桥、谢家峁小川峁3座桥梁5月底完工并交付使用;全力配合做好靖神铁路建设环境保障工作,主线已投入运营。新建项目:完成投资1052万元的三岔湾至赵庄复线项目;完成投资5400万元的19.2公里中耳路三级路;争取区政府投资3600多万元完成65.603公里非贫困村通村路建设;完成投资1300万元的21公里千安路养护工程。扶贫项目:完成投资6070万元的166.34公里“油返砂”整治项目;完成投资700多万元的16个贫困村12公里通村路建设。企地共建项目:完成投资1120万元的2公里兖矿进场道路;完成投资1100万元的15.5公里圪求河至包兔村通村路及壳牌长北项目部进场道路。

(二)聚焦示范引领、创建“四好农村路”。推进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区是2018年以来我局工作的首要目标,我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措施、推进创建,目前已通过市级初验,并已上报省厅最后验收。

(1)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出台《榆阳区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区”实施方案》《榆阳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为推进创建工作提供了保障。

(2)坚持示范引领。投资740多万元创建资金,改造提升了古塔和巴拉素2个农管所及三鱼路、榆补路、榆乌路等示范路,2个市级示范乡镇及120公里市级示范路通过市级初验。

(3)创新建管养举措。

1.公路建设方面:创新推行“政府监督、社会监理、第三方检测、项目法人管理”四级质量监管体系,全区农村公路建设既实现了量的扩张,更得到了质的提升,同时将项目主体工程与安全生命防护、排水设施等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避免了大量重复建设,公路水毁修复量降低30%。

2. 公路管养方面:一是探索推行“四好农村路”区乡村三级路长制,初步探索出“路联管、路全管、路共管、路常管”的农村公路管理新路子。二是积极推行农村公路区乡村管护员制度,在县乡村道沿线采取优先聘用贫困户为管护员的办法,每3—5公里配备一名管护员,落实包段管护等责任,确保了农村公路管护质量。三是创新推行“建养一体化”新模式。与建设项目施工企业签订养护合同,在长可路等重点路段试行“建养一体化”服务模式,既缓解了政府筹集养护资金的压力,又提升了公路养护机械化作业水平。四是建设美丽公路,推行“交通部门修路、林业部门绿化”机制,建成长可路、榆乌路、榆补路、刀红路等一批生态路、景观路。五是坚持公路投保。投入保险经费240万元,将农村公路纳入保险范围,持续提升水毁修复能力。

3.优化运营条件。投资200多万元建成巴拉素综合服务站和55个客运招呼站点,争取区政府通村客运燃油补助15.82万元,在“三鱼路”新开通19座客车4辆、网约7座车7辆,乡镇、行政村通客车率达100%,既满足了旅客出行需求,又助推乡村旅游健康发展。

(三)聚焦脱贫摘帽,全力推进脱贫攻坚。一是配强帮扶干部。局党组先后到帮扶村调研走访4次,选派优秀干部9人到结对帮扶村开展工作,重点落实产业发展和贫困户帮扶政策措施,宣传最新扶贫政策。二是注重认定退出。在圆满完成全年扶贫路建设任务的同时,我们进一步强弱项、补短板,完善了交通脱贫认定软硬件,全区31个计划退出贫困村认定达标。三是加大帮扶力度。局系统各单位累计协调资金60多万元,硬化了桐条沟村1.6公里通组路、维修了村委会和爱心超市、改造了董家湾村100Kva变压器、为刘崖窑小组配置了健身器材;协助贫困村和贫困户销售价值近10万元的小杂梁、大扁杏、黑毛土猪等土特产品;局系统副科以上领导干部深入贫困户慰问,筹集帮扶资金2万元为贫困户送去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确保困难群众稳定脱贫。四是认真整改反馈问题。按照要求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增强了交通扶贫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严格执行帮扶单位主要领导和帮扶干部按时限要求进村入户制度;解决了贫困村和非贫困村部分道路不畅问题,弥补完善了相关软件档案资料,推动交通脱贫取得实效。

(四)聚焦平安和谐、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一是从严夯实监管责任。年初召开道路交通安全专题会议,并细化下达局属单位安全责任书,同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谁分管、谁主抓、谁负责”的要求,从严扛实分管领导和下属单位监管责任,做到安排部署到位、任务明确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二是从严夯实主体责任。通过与企业签订安全承诺书、强化企业负责人和监管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间断督促检查企业落实安全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教育培训等情况,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隐患企业停业整顿等措施,切实夯实企业负责人第一责任。三是扎实开展隐患排查。道路运输隐患整治,全区有13个客运企业、45个危运企业、360个货运企业、251个维修企业、11个驾培企业、47个货运站场。通过加强源头管理、强化隐患排查整改、开展“道路客运安全月”活动等措施,共开展安全检查354次,对问题隐患企业责令现场整改43家、限期整改27家、停业整顿16家,全年未发生重特大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事故。农村道路隐患治理。完成投资780万元的2018年第三批25条道路安防工程和投资660万元的5条公路高危边坡治理工程;投资1621万元的2019年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完成40%工程量;完成投资770万元的水毁修复工程,保险理赔255万元;投资230万元完善了18座桥梁护栏防护设施。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落实专项经费56万元,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夯实了乡镇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及交通安全劝导员“摸、签、劝、宣、报”五项职责,提升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水平。水上安全监管。按照水运安全有关要求,组织80多人次深入13个监管点进行督查检查,先后查扣违法营运船只10条,并限期进行了整改。建设项目施工安全。按照“谁主管、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采取企业自查、业主督查的方式,由分管领导带队对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通过召开座谈会、建立问题整改台账、下达整改通知书等措施进行整改,全年未发生施工安全事故。

(五)聚焦问题整改,强化大气污染治理。一是整治维修企业。通过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逐户上门抓整改,全区251户烤漆维修企业完成升级改造143户,30户已关门或歇业,78户采取“两断三清”措施停止了烤漆业务。落实资金19.8万元采购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辖区维修企业烤漆房进行了不定期检测。二是加强扬尘治理。投资80多万元硬化了90个重点道路平交道口;落实资金600多万元即将硬化城区30平方公里范围内500多个国省干线及重点县乡道平交道口;由环卫局购置2辆垃圾清扫车和1辆洒水车,加强运煤专线保洁;组织道工对公路沿线环境卫生进行大清理大整治,落实乡镇政府、运输企业及路政、运政执法责任,扎实开展道路抛洒物治理,重点道路及运煤专线环境明显改善。三是推动老旧车淘汰。通过部门合力攻坚、强化资金保障等措施,完成2083辆老旧车淘汰任务,超额完成606辆,完成率141%。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决算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4个,包括:1.榆阳区地方海事处,2.榆阳区道路运输管理所,3.榆阳区农村公路管理站,4.榆阳区古道研究室(详见附表)。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5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240人;

实有人员254人,其中行政18人、事业236人;

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84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已移交养老经办中心。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19年部门决算收支说明

(一)2019年度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9年度本部门收入共计24028.16万元,较上年增加7970.46万元,增加50%,原因是项目增加。

(2)2019年度本部门支出共计24028.16万元,较上年增加7970.46万元,增加50%,原因是项目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9年度部门总收入共计24028.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4028.16万元,占总收入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2、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9年度部门总支出共计24028.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81.18万元,占总支出19%;项目支出19546.98万元,占总支出81%。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2019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共计24028.16万元,较上年增加7970.46万元,增加50%,原因是项目增加。

2、2019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共计24028.16万元,较上年增加7970.46万元,增加50%,原因是项目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028.16万元,占总支出100%,较上年增加7970.46万元,增加50%,原因是项目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4028.16万元,调整预算数24028.16万元,决算数24028.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主要包括:

(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2140101),年初预算数398.13万元,调整预算数398.13万元,决算数398.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140199),年初预算数22644.5万元,调整预算数22644.5万元,决算数2264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3)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项)(2140402),年初预算数183.53万元,调整预算数183.53万元,决算数183.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4)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项)(2140602),年初预算数802万元,调整预算数802万元,决算数8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情况。

(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481.18万元,较上年增加1317.82万元,原因是人员普调工资增加,目标责任考核奖金提高。

其中,人员经费4091.61万元,具体包括基本工资1240.49万元、津贴补贴177.21万元、奖金852.78万元、伙食补助26.06万元、绩效工资832.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35.1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6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1.0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23万元、住房公积金227.5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83万元、生活补助22.99万元,较上年增加1283.1万元,原因是人员普调工资增加,目标责任考核奖金提高;公用经费389.57万元,具体包括办公费66.69万元、印刷费4.78万元、咨询费3.06万元、手续费0.33万元、水费12.22万元、电费52.87万元、邮电费8万元、取暖费54.71万元、差旅费13.61万元、维修(护)费30.29万元、租赁费5.4万元、培训费1.18万元、专用材料费2.2万元、劳务费30.2万元、工会经费7.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36万元、其他交通费12.5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3.4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18万元,较上年增加34.72万元,原因是办公费费用增加,劳务费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本年度及上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决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43.66万元,调整预算43.66万元,支出决算数43.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数43.6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34.3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79%;公务用车维护9.36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2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团组0个,共0人次。年初预算数0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新购置公务用车3辆。年初预算数34.3万元,调整预算数34.3万元,支出决算数3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9辆。年初预算数9.36万元,调整预算数9.36万元,支出决算数9.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4、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次;国际接待累计0批次,0人次。年初预算数0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三)部门会议费决算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年初预算数0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四)部门培训费决算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培训费年初预算数1.36万元,调整预算数1.36万元,支出决算数1.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9辆,价值60.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辆,50.65万元),纳入固定资产账面的设备521台,价值513.16万元,其中单价50万元以上设备共有0台,价值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共有0台,价值0万元。

2019年当年购置公务用车3辆,34.3万元(属于财政拨款车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设备0台,价值0万元;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价值0万元。

八、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654.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654.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0万元。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54.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54.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九、部门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中大于50万元的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2010.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共反映2019年日常养护、2019年水毁、2019年运煤专线环保治理工程等3个一级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19年日常养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450.24万元,执行数1450.24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按期完成全区道路养护工作,明显提升交通运输水平,改善群众生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节约出行成本。

2、2019年水毁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465.5万元,执行数465.5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按期完成完成全区道路水毁抢修工作,公路养护运营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交通运输水平,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3、2019年运煤专线环保治理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94.83万元,执行数94.83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按期完成运煤专线100米内环保治理工作,服务群众安全出行,完善绿化,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沿线经济增长。

(详见附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389.5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调整预算数389.57万元,支出决算数389.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见附表)

附注:各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附件2-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格式.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