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阳区林业局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林业、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区林业和草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负责林业、草原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林草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全区森林、草原、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动态监测、评估和管理;负责全区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

2、组织全区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以及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负责林木种子管理和林木种苗基地建设;组织林业、草原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3、负责区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编制本行政区义务植树的发展规划与年度实施计划;开展义务植树、国土绿化宣传动员;指导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国土绿化计划的实施,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适用技术,开展考核评比;贯彻执行市、区资源开采企业造林绿化方针、政策,指导并组织开展资源开采企业造林绿化和检查验收。

4、负责全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制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采伐和采集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珍贵树木和林区内具有特殊价值的植物资源审批(县级以上河道林木采伐更新审批和省级以上重点生态公益林的采伐更新审批);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管理区属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开发利用等监管工作;负责湿地生态修复保护工作,制订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开展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监督管理全区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制订全区防沙治沙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负责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沙城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6、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森林、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苗圃)的建设和管理;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区境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区境的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执行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依法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做好世界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8、负责推进全区林业和草原改革工作;贯彻执行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农村林业草原发展、维护林业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和流转工作;负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开展退耕还林(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9、贯彻执行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相关政策,负责林草产品质量监督;负责山区综合开发;落实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10、负责区属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区属森林公园建设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森林旅游管理;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1、指导全区森林公安工作;负责林草安全工作;指导监督林业和草原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贯彻落实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国有林场林区、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监督检査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提请应急管理部门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3、监督管理全区林业、草原国有资产和建设资金;贯彻执行上级关于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管理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完成公益林补偿基金兑付工作;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中省市区财政林业和草原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提出林业和草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及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配合相关部门对林业、草原重点工程资金进行稽查监督管理;负责林业、草原建设项目的组织、申报、审核及监督管理,编制全区林业、草原年度生产计划和固定资产投资建议计划。

14、负责全区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负责林业、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草原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5、负责全区林业产业管理工作;对林产品质量及木材加工、木浆造纸、林产化工、林果产品加工、森林旅游、林业机械、林草花卉、林草多种经营等林草产业实施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16、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区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二)机构设置2020年度本部门内设 7个行政科室,主要包括政秘岗位、生态保护修复岗位、资金管理岗位、法规科技和宣传岗位、森林和湿地资源管理岗位、草原管理岗位、鱼河林场。1、政秘岗位。负责局机关党务、政务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并检查落实;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重要文件起草、会议组织、议案和提案办理以及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和接待工作;负责全区林业、草原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保险福利、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林业、草原统计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出国(境)人员审查工作;负责全区林业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2、生态保护修复岗位。拟定全区林业和草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区林业、草原年度生产计划和固定资产投资建议计划;负责林业、草原建设项目组织、申报、审核及监督管理;拟定全区造林治沙、林木经营方面的规划,制定有关技术操作和管理规程、规范,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植树造林、采种育苗、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和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治沙工程;负责造林成果的检查验收;负责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发展;负责森林旅游管理,承担国有林场、森林公园新建和变更业务;负责编制年度、季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计划,组织指导林木病虫预测预报、防治和检疫工作;承担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的改革工作;协调指导全区林业产业发展,负责各类商品林、风景林的培育;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围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负责宣传、贯彻落实有关林业产业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划实施林业产业发展战略、产业布局、产业结构的优化;负责林业产业研究、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工作。3、资金管理岗位。统筹监管林业、草原资金,对全区林业、草原重点工程资金进行稽查监督管理;编制和组织实施部门预算;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监管国有森林资源资产及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资产;负责局机关财务报账工作;贯彻执行市级林业和草原部门生态效益补偿制度;负责收取林草植被恢复费;负责兑现各级各类涉林草项目资金。4、法规科技和宣传岗位。贯彻执行上级林业和草原部门及地方性政策法规;组织开展林业、草原政策,法律、法规、经营体制改革等方面的研究工作;负责指导林业、草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林业、草原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指导林业行政许可审核相关工作;负责全区林业、草原科技外事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林业、草原科学发展、专业人才的培养培训和教育的规划计划,指导林业、草原科技体制改革;组织开展林业、草原科学研究,科技项目的检查验收和鉴定评议;组织林业、草原适用技术的应用和科技成果管理和技术推广;负责指导基层林业、草原科技机构及林业、草原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指导林业、草原标准化,林业、草原技术监督,林产品质量监督和有关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林业、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制定全区林业、草原专业技术人才及林农、牧农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林业草原宣传。5、森林和湿地资源管理岗位。负责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物资源、湿地资源和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保护和管理;负责林业改革;实施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组织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制订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技术规程;负责森林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指导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制订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管理全区林木、林地权属,监督林地征用、占用和林地开发利用,承办依法应由市、区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初审工作;负责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林政案件稽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组织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普查、专项调查,指导保护监测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及其专用标识、疫源疫病监测;承办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其履约的有关工作;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区境;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的有关工作;监管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负责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工作;监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参与履行国际植物新品种公约、生物安全议定书;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6、草原管理岗位。指导全区草原保护建设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重点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工程;依法开展草原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编制全区草原保护建设、技术推广规划与计划;承担草地管理、保护、建设、合理利用的技术推广和技术指导工作;承担天然草原改良建设和合理利用、人工草地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承担草原鼠、虫、病、毒草及其它有害生物的预测预报及防治工作;承担草原保护建设利用项目及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工作;承担饲草料、牧草种子基地建设利用的技术指导工作;指导草原改革工作;负责草原保护建设的技术培训、咨询、服务、信息交流,推广利用等工作;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7、鱼河林场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20年是助力脱贫攻坚、推动乡村振兴战略重要一年,我区林草建设将紧紧围绕市、区两级政府决策部署,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着眼于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全局,以全域生态保护和林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按照“八化同步”(沙地效益化、山区林果化、农田林网化、城区园林化、乡村森林化、廊道林荫化、区域景观化、管护科学化)的总要求,坚持“整乡推进、板块联动、造管并重、全域治理”的治林思路,围绕“三环三带七园七廊道”全域生态建设的总体布局,重点实施环城生态圈建设工程、重点景观提升工程、防护林带建设工程、绿色生态通道建设工程、森林质量提升和修复工程、农村道路和乡村振兴建设工程、林草产业示范带建设工程、林业科技示范工程等八大工程,实现大地增绿、生态增彩、群众增收。2020年,市上下达我区营造林任务15万亩,其中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人工造林4.5万亩、封山(沙)育林1万亩;集体林场试点造林2万亩;“育苗造林一体化”1万亩;生态修复面积2.5万亩(其中退化草场改良1.5万亩,灌木平茬1万亩);优质饲草种植3万亩;义务植树170万株。

(一)天然林保护工程

1、完成天保二期工程480.2万亩森林资源管护工作。

2、完成284.46万亩国家级公益林和12万亩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工作。

3、完成2018-2019年森林抚育1.6372万亩。

(二)完成京津风沙源治理人工造林4.5万亩,封山(沙)育林1万亩。

(三)市区共建绿化工程:完成绕城生态景观环线、三鱼路生态旅游环线、草滩风情观光环线;南部山区经济林果带、北部沙区生态治理带、中部长城防护林带;榆林沙漠国家森林公园、榆林野生动物园、麻黄梁黄土地质公园、小纪汗森林康养园、榆林镇北台生态公园、城西桃树园、城南花卉园;榆佳高速、榆绥高速、榆神高速、包茂高速、榆乌路、三鱼路为主的“三环三带七园七廊道”绿化和2018-2019年绿化工程的补植补造工作。

(四)园区、景区绿化工程。完成补浪河女子民兵治沙连、红石桥乐沙戏水、金鸡滩白舍牛滩景区、孟家湾国际沙漠文化休闲度假区、小壕兔刀兔海则、孟家湾三道河则等绿化工作。

(五)“十乡十村十件事”和美丽乡村绿化工程。完成鱼河镇房家沟、青云镇色草湾、小壕兔乡刀兔、孟家湾乡大圪堵、麻黄梁镇双锁山、牛家梁镇高家伙场等乡村绿化工作。

(六)精准扶贫绿化工程。完成村庄道路、庭院绿化、美化工作,完善贫困村林业产业、防火道路、经济林浇灌、抚育管护等基础性建设。

(七)全民义务植树工程。完成全民义务植树170万株,其中城区49.7万株,乡村120.3万株。一是各乡镇要组织所辖的各党政企事业单位适龄公民积极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每一个乡镇要选定一块义务植树基地,完善义务植树档案,建立义务植树标志碑;二是城区义务植树由城郊林场组织实施,3月12日在中心广场组织义务植树宣传,城区各党政企事业单位适龄公民积极参加义务植树活动。

(八)森林保险。一是完成大扁杏种植保险参保面积5万亩,大扁杏种植保险保费标准40元/亩,保险费用由参保杏农自筹15元,区财政补贴25元;二是完成森林参保面积394万亩,保费标准为1元/亩,保险费用按照中央配套50%、省级配套25%,市财政补贴10%、区级财政补贴5%、农户自筹10%。

(九)森林资源保护。一是继续抓好“挂图作战、精准护林”资源管护工作,全面提升区、镇、村三支队伍管护水平,试行推广“林长制”资源管护机制,进一步落实生态资源管护行政首长负责制,建力全民共管的资源管护体系;二是推进依法治林进程,继续开展完善国家林业局下发的“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严厉打击乱砍滥伐、乱捕滥猎、毁林开垦、非法占用林地、湿地等各种破坏生态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狠抓封山(沙)禁牧监督检查,严格按照我省最新出台的《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扎实开展工作,全力保护生态建设成果;四是加快森林生态修复进程,在南部山区完成退耕还林抚育10.08万亩,在北部沙区完成灌木平茬15万亩;五是加强森林防火工作,重新组建林业系统“森林防火队伍”,强化日常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全区防火基础工作,提升防扑火能力;六是全面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彻底摸排全区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时间,做好日常登记和保护措施。对全区目前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地进行摸排登记,对没有合法手续的坚决予以取缔。对非法猎杀、贩卖、交易、饲养、运输、加工、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从重、从快、重拳出击,确保全区野生动物安全;七是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强化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和防控减灾能力,落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责任,着力抓好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十)林业产业化建设:一是按照整乡推进模式,建设以小纪汗镇、芹河镇、岔河则乡、马合镇、孟家湾乡、小壕兔乡为主的优质饲草基地20万亩和3万亩优质苜蓿示范区建设;二是建立以巴拉素镇、红石桥乡、补浪河乡为主的沙地桑产业基地10万亩。三是创新苗木产业,提倡“育苗造景一体化”的发展模式,发展壮大苗木花卉产业基地,扶持和服务林业龙头企业,鼓励发展林下经济、庭院经济、森林康养等新型林业产业。

(十一)林业科技创新:2020年林业科研课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升绿色生态通道、新品种特色经济林引进、森林资源保护、林业产业为目标,以科技创新和严格标准化管理为手段,培养创新型科技人才,将林业科研试验与智慧林业相结合。

三、部门预算单位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4个,包括(见单位明细表):

序号

单位名称

拟变动情况

1

榆林市榆阳区林业局


2

榆林市榆阳区林业工作站


3

榆林市榆阳区林木种子站


4

榆林市榆阳区治沙试验站


5

榆林市榆阳区苗圃


6

榆林市榆阳区小纪汗林场


7

榆阳区森林资源林政稽查队


8

榆林市榆阳区牛家梁林场


9

榆林市榆阳区昌汗界森林公安派出所


10

榆林市榆阳区城郊林场


11

榆林市榆阳区巴拉素林场


12

榆林市榆阳区森林公安派出所


13

榆林市榆阳区草原工作站


14

榆林市榆阳区绿化工作站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662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事业编制630人;实有人员733人,其中行政32人、事业70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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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10163.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163.3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收入0.00万元,实户资金余额(2019年年底非财政性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收入0.00万元,其他自有资金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1574.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经费分批下达、项目投入力度减小;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10163.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163.3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00万元,事业收入支出0.00万元,实户资金余额(2019年年底非财政性资金)支出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支出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支出0.00万元,其他自有资金支出0.00万元,上年结转支出0.0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1574.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经费分批下达、项目投入力度减小。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163.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163.30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1574.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经费分批下达、项目投入力度减小。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0163.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163.30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1574.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经费分批下达、项目投入力度减小;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163.30万元,较上年减少1574.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经费分批下达、项目投入力度减小。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163.30万元,其中: (1)培训支出(2050803)9.50万元,较上年增加1.7万元,原因是培训力度增强。 (2)行政运行(2130201)1263.58万元,较上年增加1015.52万元,原因是1、鱼河林场未上线,与林业局一起预算,2、两个派出所支出从事业机构(2130204)转为行政运行(2130201)。 (3)事业机构(2130204)7719.72万元,较上年减少1335.64万元,原因是1、鱼河林场未上线,与林业局一起预算,2、两个派出所支出从事业机构(2130204)转为行政运行(2130201)。 (4)森林资源管理(2130207)150.0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150万元,原因是项目支出科目调整。 (5)动植物保护(2130211)10.0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10万元,原因是项目支出科目调整。 (6)防灾减灾(2130234)30.0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7)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2130299)980.5万元,较上年减少927.5万元,原因是专项业务经费分批下达。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163.30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8345.72万元,较上年增加162.38万元,原因是工资调整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162.55万元,较上年减少2133.68万元,原因是项目科目之间调整。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150.05万元,较上年减少107.79万元,原因是经费科目之间调整。 资本性支出(310)20.00万元,较上年增加20万元,原因是项目科目之间调整。 其他支出(399)485.00万元,较上年增加485.00万元,原因是项目科目之间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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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163.30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1065.22万元,较上年增加307.29万元,原因是工资调整增加。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210.59万元,较上年减少354.5万元,原因是国家要求压减一般性公务运行支出。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8232.44万元,较上年减少1924.11万元,原因是项目科目之间调整。 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506)20.00万元,较上年增加20.00万元,原因是项目科目之间调整。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150.05万元,较上年减少107.79万元,原因是项目科目之间调整。 其他支出(599)485.00万元,较上年增加485.00万元,原因是项目科目之间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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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9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46.73万元,较上年减少3.77万元(7.4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报废,相应费用减少;其中:2019年和2020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2019年和2020年,本部门无公务接待费经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46.73万元,较上年减少3.77万元(7.4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报废,相应费用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减少34.80万元(100.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购置车辆。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培训费支出9.50万元,较上年增加1.70万元(21.7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加大培训力度。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6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7台(套)。2020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当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2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2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0.0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政府采购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2020年,本部门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继续实施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496.55万元,较上年减少60.62万元,主要原因是国家要求压减一般性公务运行支出。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2.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用支出。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2020年榆阳区林业局预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