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阳区盐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强化盐业管理、盐政执法、食盐专营和盐资源开发监管等职能,保证合格盐品的市场供应和人民群众食盐安全,促进盐资源科学开发和盐化工业健康发展。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在坚持学习教育不松懈,切实巩固理论教育学习成果方面。

2、贯彻落实盐业新体制运行,保障市场供应,确保市场稳定。

3、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加大盐政执法力度,确保食盐市场秩序健康。

4、加强碘盐科普知识宣传,维护消费者权益,引导人民群众科学用盐理念。

5、继续巩固碘盐配给成果,不断改进和完善服务举措

6、合理保护和开发盐资源。

7、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8、遵守行业管理规范,持续改进作风,树立盐行业良好形象。

9、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一级全额预算管理单位,无下属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我单位10人事业编。实有11人,其中5人事业编,6人行政编(2人离岗),正科级3人(1人离岗)副科级2人(1人离岗)科员5人,办事员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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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本单位固定资产总量为26.53万元,其中:主要办公设备有(空调8台,4个固定电话,16台电脑,3台笔记本电脑,1台复印机,3台打印机、照相机1台,传真机1台,投影仪1台,执法记录仪2台,书柜6组,沙发1套,摄像机一台,办公桌椅16套,厨房灶具一套,四门冰箱1台,餐桌餐椅一套,)无公车,无20万元以上的设备。2018年暂时没有购买计划。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绩效目标考核。预算绩效目标说明:由于我单位无相关项目,因此暂时未开展绩效目标评审工作。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预算收入140.13(万元),预算支出140.13(万元)较2017年总预算增加12.73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工资普调和2018年公用经费标准提高,项目经费没有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部门财政拨款为140.13万元,较上年增加12.73万元,由于人员增加工资的普调和公用经费标准的提高。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计为140.1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6.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71万元。较2017年增加增加了12.73万元,其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工资普调和2018年公用经费标准提高。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为:单位编码为:216020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商业流通事务-行政运行140.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6.42万元,公用经费33.71万元。2017年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单位编码为:216020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商业流通事务-行政运行12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96.19 万元,公用经费 31.21 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2.73万元,其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普调和2018年公用经费标准的提高。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人员分类;工资福利支出97.22万元。(基本工资39.32万元,津贴补贴9.28万元,奖金3.07万元,绩效工资37.3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缴费6.3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71万元。(办公费15万元,差旅费4万元,水电费2万元,邮电费0.5万元,取暖费1万元,维修费0.5万元,印刷费1万元,工会经费0.5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7万元,手续费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2万元。(住房公积金9.2万元)较上年增加12.73万元,其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工资普调和2018年公用经费标准的提高。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

1.“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0.5万元,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去年相比降低了100%,其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2017年和2018年无因公出国,公务用车。

2.本部门2017年2018年无会议费。

3.本部门2017年2018年无培训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年预算33.71万元,与上年 31.21万元相比增加,增加主要原因为2018年公用经费标准提高。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不含人员经费)支出,如按定额分配的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等。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附件:

区盐务管理局2018年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