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林业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上报方案,涉及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暂时未确定,以机构改革实际批复为准】

1、负责全区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中、省、市、区关于林业、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订林业和草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林业、草原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动态监测、评估和管理;负责全区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

2、组织全区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以及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负责林木种子管理和林木种苗基地建设;组织林业、草原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3、负责区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编制本行政区义务植树的发展规划与年度实施计划;开展义务植树、国土绿化宣传动员;指导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国土绿化计划的实施,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适用技术,开展考核评比;贯彻执行市、区资源开采企业造林绿化方针、政策,指导并组织开展资源开采企业造林绿化和检查验收。

4、负责全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采伐和采集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珍贵树木和林区内具有特殊价值的植物资源审批(县级以上河道林木采伐更新审批和省级以上重点生态公益林的采伐更新审批);负责林地管理,制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承担应由市、区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管理区属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开发利用等监管工作;负责湿地生态修复保护工作,制订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开展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监督管理全区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制订全区防沙治沙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负责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沙城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6、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森林、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苗圃)的建设和管理;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区境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物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区境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的预测预报、防治和检疫。

7、负责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执行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依法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做好世界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8、负责推进全区林业和草原改革。贯彻执行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农村林业、草原发展、维护林业、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负责指导全区农村林(草)地承包经营和流转工作;负责林(草)权纠纷调处和林(草)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开展退耕还林(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9、贯彻执行省、市级林业和草原部门关于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制订林业、草原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林草产品质量监督;开展山区综合开发;组织开展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10、负责区属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区属森林公园建设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森林旅游管理;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负责监督管理林业、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1、指导全区森林公安工作。负责林草安全工作;组织、指导、监督破坏森林资源和草原的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国有林场林区、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监督检査等防火工作;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必要时,可提请应急管理部门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3、监管全区林业、草原国有资产和建设资金。贯彻执行上级林业和草原部门关于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管理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完成公益林补偿基金兑付工作;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中、省、市、区财政林业和草原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提出林业和草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及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对林业、草原重点工程资金进行稽查监督管理;负责林业、草原建设项目的组织、申报、审核及监督管理,编制全区林业、草原年度生产计划和固定资产投资建议计划。

14、负责全区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负责林业、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草原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5、负责全区林业产业管理工作。负责对林产品质量及木材加工、木浆造纸、林产化工、林果产品加工、森林旅游、林业机械、林木花卉、林业多种经营等林业产业实施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16、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7、职能转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

(二)机构设置【上报方案,涉及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暂时未确定,以机构改革实际批复为准】

2019年度本部门内设 6个行政科室,主要包括政秘岗位、生态保护修复岗位、资金管理岗位、法规科技和宣传岗位、森林和湿地资源管理岗位、草原管理岗位。

1、政秘岗位。负责局机关党务、政务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并检查落实;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重要文件起草、会议组织、议案和提案办理以及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和接待工作;负责全区林业、草原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保险福利、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林业、草原统计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出国(境)人员审查工作;负责全区林业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2、生态保护修复岗位。拟定全区林业和草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区林业、草原年度生产计划和固定资产投资建议计划;负责林业、草原建设项目组织、申报、审核及监督管理;拟定全区造林治沙、林木经营方面的规划,制定有关技术操作和管理规程、规范,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植树造林、采种育苗、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和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治沙工程;负责造林成果的检查验收;负责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发展;负责森林旅游管理,承担国有林场、森林公园新建和变更业务;负责编制年度、季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计划,组织指导林木病虫预测预报、防治和检疫工作;承担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的改革工作;协调指导全区林业产业发展,负责各类商品林、风景林的培育;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围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负责宣传、贯彻落实有关林业产业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划实施林业产业发展战略、产业布局、产业结构的优化;负责林业产业研究、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工作。

3、资金管理岗位。统筹监管林业、草原资金,对全区林业、草原重点工程资金进行稽查监督管理;编制和组织实施部门预算;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监管国有森林资源资产及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资产;负责局机关财务报账工作;贯彻执行市级林业和草原部门生态效益补偿制度;负责收取林草植被恢复费;负责兑现各级各类涉林草项目资金。

4、法规科技和宣传岗位。贯彻执行上级林业和草原部门及地方性政策法规;组织开展林业、草原政策,法律、法规、经营体制改革等方面的研究工作;负责指导林业、草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林业、草原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指导林业行政许可审核相关工作;负责全区林业、草原科技外事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林业、草原科学发展、专业人才的培养培训和教育的规划计划,指导林业、草原科技体制改革;组织开展林业、草原科学研究,科技项目的检查验收和鉴定评议;组织林业、草原适用技术的应用和科技成果管理和技术推广;负责指导基层林业、草原科技机构及林业、草原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指导林业、草原标准化,林业、草原技术监督,林产品质量监督和有关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林业、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制定全区林业、草原专业技术人才及林农、牧农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林业草原宣传。

5、森林和湿地资源管理岗位。负责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物资源、湿地资源和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保护和管理;负责林业改革;实施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组织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制订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技术规程;负责森林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指导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制订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管理全区林木、林地权属,监督林地征用、占用和林地开发利用,承办依法应由市、区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初审工作;负责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林政案件稽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组织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普查、专项调查,指导保护监测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及其专用标识、疫源疫病监测;承办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其履约的有关工作;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区境;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的有关工作;监管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负责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工作;监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参与履行国际植物新品种公约、生物安全议定书;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6、草原管理岗位。指导全区草原保护建设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重点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工程;依法开展草原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编制全区草原保护建设、技术推广规划与计划;承担草地管理、保护、建设、合理利用的技术推广和技术指导工作;承担天然草原改良建设和合理利用、人工草地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承担草原鼠、虫、病、毒草及其它有害生物的预测预报及防治工作;承担草原保护建设利用项目及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工作;承担饲草料、牧草种子基地建设利用的技术指导工作;指导草原改革工作;负责草原保护建设的技术培训、咨询、服务、信息交流,推广利用等工作;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9年是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关键一年,也是加快追赶超越、助力脱贫攻坚、推动乡村振兴战略重要一年,我区林业建设将紧紧围绕市、区两级政府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森林生态体系、森林产业体系、森林文化体系、森林支撑体系“四体联动”的总体布局,加快育苗造林一体化、育苗造景一体化、育林购绿一体化的“三育一体”造林机制改革,重点完成“三环三带五园七廊道”环榆生态圈建设工程,补齐生态建设短板,实现生态效益向经济效益、文化效益转型发展。2019年,市上下达我区营造林任务17.142万亩,其中人工造林9.562万亩,封山(沙)育林1万亩,森林抚育6.58万亩;千村万户绿化10个,义务植树170万株。

具体如下:

(一)天然林保护工程

1、完成天保二期工程480.2万亩森林资源管护工作。

2、完成284.46万亩国家级公益林和12万亩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工作。

3、完成2018年森林抚育10.08万亩。

4、完成2019年森林抚育6.58万亩和2019年灌木平茬13.3万亩。

(二)退耕还林工程

1、完成2017-2018年2.9496万亩的新一轮退耕还林的补植补造工作。

2、完成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0.5504万亩工作。

3、完成2004-2006年国家退耕还林完善政策兑现工作。

4、完成2015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第三次政策兑现和自查验收工作,迎接国家阶段验收。

(三)完成京津风沙源治理人工造林8.562万亩,封山(沙)育林1万亩。

(四)完成2018年中央财政补贴试点造林1万亩。

(五)在东沙季鸾公园建设榆阳区沙地治理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自然体验与环境教育中心。

(六)市区共建绿化工程

1、完成绕城景观环线、季大景观环线、纪青景观环线、长城防护林带、未新防护林带、纪农防护林带、城郊榆树园、城西桃树园、城北松树园、城东花卉园、城南动物园、榆佳高速、榆绥高速、榆神高速、包茂高速、榆乌路、榆补路、三鱼路“三环三带五园七廊道”绿化工作。

2、完成2017-2018年绿化工程的补植补造工作。

(七)园区、景区、绿化工程。完成汽车产业园、麻黄梁工业园、红石桥乐沙戏水景区、孟家湾乡西营盘壕树木园、大河塔建安堡、尤家峁水库、古塔镇卧云山植物园、青云寺景区等17个园区、景区绿化工作。

(八)乡村振兴战略绿化工程。完成巴拉素集镇、大河塔镇集镇、红石桥乡集镇、红石桥乡西左界村、牛家梁镇集镇、芹河集镇、古塔镇古塔新村杭庄组、金鸡滩镇曹家滩村、马合镇补兔村、小壕兔乡刀兔村等29个乡村振兴战略绿化工作。

(九)美丽乡村绿化工程。完成巴拉素镇讨忽兔村、新庙滩村,补浪河乡圪流沟水库、蒿老兔村、巴石壕村、点连素村,朝阳路街道办事处花园沟村、刘官寨村等38个美丽乡村绿化工作。

(十)精准扶贫。完成大河塔镇牛圈沟村绿化、大河塔镇杨会塔村绿化、古塔镇曹家洼村绿化、青云镇太平沟村绿化、上盐湾镇陈崖窑村高墕组绿化、上盐湾镇郭家沟绿化、上盐湾镇郭兴庄村苏墕组绿化、上盐湾镇马家梁村苏石盘畔组绿化、鱼河峁镇岔上村绿化、鱼河峁镇沙墕村绿化、鱼河峁镇田园村绿化、鱼河峁镇白家沟绿化、鱼河峁镇高家峁村绿化、鱼河镇房家沟村贫困村村庄道路、庭院绿化、美化工作,完善贫困村林业产业、防火道路、经济林浇灌、抚育管护等基础性建设。

(十一)全民义务植树工程。完成全民义务植树170万株,其中城区49.7万株,乡村120.3万株。一是各乡镇要组织所辖的各党政企事业单位适龄公民积极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每一个乡镇要选定一块义务植树基地,完善义务植树档案,建立义务植树标志碑;二是城区义务植树由城郊林场组织实施,3月12日在中心广场组织义务植树宣传,城区各党政企事业单位适龄公民积极参加义务植树活动。

(十二)森林保险。一是完成大扁杏种植保险,大扁杏种植保险的保险费率6%,保险费为40元/亩,保险金额为625元/亩;保险费杏农自筹50%,区财政补贴50%;二是完成森林保险300万亩,保险费率为0.24%,保险费为1元/亩,保险金额为500元/亩,森林保险费中央配套50%、省级配套25%、区级财政补贴25%。

(十三)森林资源保护。一是要提升区、镇、村三支队伍“挂图作战、精准护林”的资源管护能力,健全民办林木管护站职能,试行推广林长制资源管护机制,进一步落实生态资源管护行政首长负责制,建全全民共管的资源管护体系;二是推进依法治林进程,继续开展“卫片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乱砍滥伐、乱捕滥猎、毁林开垦、非法占用林地、湿地等各种破坏生态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狠抓封山(沙)禁牧监督检查,严格按照《榆阳区封山(沙)禁牧工作实施方案》、《榆阳区封山(沙)禁牧工作管理及追究办法(试行)》扎实开展工作,加大乡镇责任金扣减力度,提升基层护林意识,全力保护生态建设成果;四是加快森林生态修复进程,在南部山区完成退耕还林抚育15万亩,在北部沙区完成灌木平茬15万亩;五是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强化火源管控和监督检查,完善应急预案,借助2018年已建成 “天眼工程”提升我区防扑火能力;六是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强化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和防控减灾能力,落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责任,着力抓好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十四)林业产业化建设:一是继续做好以大扁杏为主的木本油料产业,重点完成全区15.8万亩大扁杏管理管护工作,提升壮大以杏树为主的生态旅游文化活动;二是北部沙区注重发展沙区草产业、中药材产业,南部山区进一步提升大扁杏产业,依托退耕还林发展以山地苹果为主的林果产业1.5万亩,加快提升桑产业建设,建立桑产业助推脱贫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广山地苹果、大果榛子、山楂、中药材等特色林产品;三是创新苗木产业,提倡“育苗造景一体化”的发展模式,发展壮大苗木花卉产业基地,扶持和服务林业龙头企业,鼓励发展林下经济、庭院经济、森林康养等新型林业产业。

(十五)林业科技创新:2019年林业科研课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升绿色生态通道、新品种特色经济林引进、森林资源保护、林业产业为目标,以科技创新和严格标准化管理为手段,培养创新型科技人才,将林业科研试验与智慧林业相结合。进行沙区灌木平茬对比试验、大果榛子引种试验等科研课题研究,做好芹河镇前湾滩田园综合体、青云镇色草湾经济林示范、古塔镇杭庄桑果示范等基地建设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5个,包括:1.榆阳区林业局本级;2.榆阳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3.榆阳区林业工作站;4.榆阳区林木种子站;5.榆阳区治沙试验站;6.榆阳区苗圃(差额);7.榆阳区小纪汗林场;8.榆阳区牛家梁林场;9.榆阳区森林资源林政稽查队;10.榆阳市榆阳区昌汗界森林公安派出所;11.榆阳区城郊林场;12.榆阳区巴拉素林场;13.榆阳区森林公安派出所;14.榆阳区鱼河林场;15.榆阳区草原工作站。(详见附表17)

2019年下属事业单位和2018年相比增加1个减少1个,分别是:划出全额事业单位榆阳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划入全额事业单位榆阳区草原工作站;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669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655人;实有人员735人,其中行政17人、事业718人、工勤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28人。

人员情况表.png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71辆(含部分毁损待报废车辆),价值977.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1辆,977.82万元),纳入固定资产账面的设备962台(含部分毁损待报废设备),价值487.51万元,其中单价20万元以上设备0台,价值0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设备0台,价值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价值0万元。办公场所占用53248.9平方米,价值9244.20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价值0万元,安排购置设备0台,价值0万元,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设备0台,价值0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设备0台,价值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价值0万元。

2019年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列权责发生制核算支出。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2019年将继续推进绩效目标管理,已将林业局等3个单位的4个项目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63.47万元。

2019年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列权责发生制核算支出。

七、扶贫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预算安排扶贫项目0个,涉及扶贫项目资金0万元。

八、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2019年度本部门预算收入共计11737.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737.4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8年结转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4238.46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下属单位转隶及工资调整增加,养老金财政部分预算到单位缴纳,项目支出纳入年初预算公开口径。

(2)2019年度本部门预算支出共计11737.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737.4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8年结转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4238.46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下属单位转隶及工资调整增加,养老金财政部分预算到单位缴纳,项目支出纳入年初预算公开口径。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2019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共计11737.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737.4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8年结转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4238.46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下属单位转隶及工资调整增加,养老金财政部分预算到单位缴纳,项目支出纳入年初预算公开口径。

(2)2019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1737.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737.4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8年结转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4238.46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下属单位转隶及工资调整增加,养老金财政部分预算到单位缴纳,项目支出纳入年初预算公开口径。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收入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737.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737.4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8年结转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4238.46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下属单位转隶及工资调整增加,养老金财政部分预算到单位缴纳,项目支出纳入年初预算公开口径。

(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737.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737.4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8年结转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4238.46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下属单位转隶及工资调整增加,养老金财政部分预算到单位缴纳,项目支出纳入年初预算公开口径。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737.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98.35万元,项目支出2739.06万元:

(1)其他税收事务支出(2010799)495.99万元,较上年增加495.99万元,原因是项目支出纳入年初预算公开口径。

(2)行政运行(2130201)248.06万元,较上年增加32.68万元,原因是人员待遇调整增加,养老金财政部分预算到单位缴纳。

(3)事业运行(2130204)9055.36万元,较上年增加1772.05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下属单位转隶及工资调整增加,养老金财政部分预算到单位缴纳,项目支出纳入年初预算公开口径。

(4)林业防灾减灾(2130234)30万元,较上年增加30万元,原因是项目支出纳入年初预算公开口径。

(5)其他林业支出(2130299)1908万元,较上年增加1908万元,原因是项目支出纳入年初预算公开口径。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737.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98.35万元,项目支出2739.06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301)8183.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541.92万元,津贴补贴488.56万元,奖金17.42万元,绩效工资2577.4万元,养老保险缴费979.5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91.1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8.4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57.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2.29万元,住房公积金632.7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73万元,较上年增加(或减少)1503.59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下属单位转隶及工资调整增加,养老金财政部分预算到单位缴纳。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3296.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7.87万元;印刷费7万元;水费18.5万元;电费64万元;邮电费23.36万元;取暖费124.04万元;物业管理费1万元;差旅费52万元;维修费216.65万元;培训费7.8万元;劳务费22万元;委托业务费8.5万元;工会经费29.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5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37.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76.42万元。 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66.62万元,原因是国家要求压减一般性公务运行支出5%,项目支出较上增加2739.06万元,原因是项目支出纳入年初预算公开口径。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257.84万元,主要包括抚恤金1.97万元,生活补助40.69万元,其他对个人家庭补助215.18万元,较上年增加62.44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下属单位转隶及工资调整增加。

支出按经济分类图.png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737.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98.35万元,项目支出2739.06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757.9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516.2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80.21万元,住房公积金60.1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4万元。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16.06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下属单位转隶及工资调整增加,养老金财政部分预算到单位缴纳。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565.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150.42万元;培训费5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维修维护费134.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9.82万元。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324.99万元,原因是上年度2个参公单位预算公开按照事业单位执行,项目支出纳入年初预算公开口径。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3)257.84万元,主要包括抚恤金1.97万元,生活补助40.69万元,其他对个人家庭补助215.18万元,较上年增加254.2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下属单位转隶及工资调整增加,下属事业单位对个人家庭补助与行政单位预算进入同一政府经济科目。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支出(505)10156.5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425.4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731.14万元,较上年增加3543.21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下属单位转隶及工资调整增加,养老金财政部分预算到单位缴纳,项目支出纳入年初预算公开口径。

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图.png

4、2018年结转列权责发生制核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列权责发生制核算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原因是本部门本年及上年均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原因是本部门本年及上年均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2019年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原因是本部门本年度及上年度均无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2019年度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原因是本部门本年度及上年度均无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2019年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本内容为新增内容,切勿删除)

(六)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

1、2019本部门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0.5万元,较上年减少7.2万元(12%),原因是全面停止公务接待。其中因公出国0万元,较上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0%),原因是2018年和2019年,本部门均无因公出国经费预算;公务接待0万元,较上年减少8万元(100%),原因是全面停止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0%),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公务用车维护50.5万元,较上年增加0.8万元(2%),原因是纳入预算经费管理的车辆经费较上年增加。

2、2019年度会议费共计0万元,主要用于会议费支出,较上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会议费支出。

3、2019年度培训费共计7.8万元,主要用于林站2.8万元;公安派出所3万元;昌汗界森林公安派出所2万元,较上年减少5.2万元,原因是计划安排培训减少。

2019年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拨款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共计557.17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日常办公运转支出,较上年减少66.62万元,原因是国家要求压减一般性公务运行支出5%。其中行政单位1个,运行经费57.47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10%;事业单位12个,运行经费341.55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62%;参公单位2个,运行经费158.15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28%。

2019年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机关运行经费拨款支出。(本内容为新增内容,切勿删除)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暂未进行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2019年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政府采购支出。

九、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等其他费用。


附件:附件2-2019年度林业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