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榆阳区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榆区政中企发〔2018〕20号

榆林市榆阳区中小企业促进局

榆林市榆阳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2018年榆阳区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镇)办事处、有关园区:

为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经济效益和政策引导作用,根据《榆阳区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将区中小企业促进局、财政局《2018年榆阳区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印发你们,请认真做好申报工作,确保申报项目真实可行,申报资料完整、准确。

联系人:区中小企业促进局 王瑞

电 话:3525127

邮 箱:631801014@qq.com

              榆林市榆阳区中小企业促进局 榆林市榆阳区财政局

2018年6月7日

2018年榆阳区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为支持促进全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和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持续高效服务,根据榆阳区《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2018年榆阳区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一、支持重点及方式

1.梯队企业培植项目——支持用以梯队企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转变发展方式、改善生产环境、实现扩大生产、增大规模和效益等所形成的固定资产贷款以及保障原材料供应、日常运转等所形成的流动资金贷款。支持方式为贷款贴息。

2.小微企业孵育项目——支持小微企业为进一步扩大产能而进行的办公设施升级、厂房及周边环境改造、生产设备更换添置等。支持方式为无偿资助。

3.中小企业助力扶贫项目——支持中小企业参与精准扶贫,重点扶持中小企业解决贫困户就业、采取“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带动农户增收、保护和发展当地特色农副产品深加工等项目。支持方式为奖励补助。

4.“榆阳好产品”提升项目——支持本土中小企业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拓展市内外市场,塑造企业良好对外形象,

对积极申报并认定为“榆阳好产品”的企业,给予奖补。支持方式为奖励补助。

5.中小企业服务体系项目——支持各类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机构开展的特色公益性服务,包括人员培训、企业品牌宣传等;支持众创空间建设,包括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双创孵化基地、创客空间平台建设等;支持中小企业专家顾问团、市外展会补助等其它服务项目。支持方式为奖励补助。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类

1.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各类证件齐全、财务制度健全、帐表规范,数字真实;

2.申报单位纳税贡献较大、辐射带动产业优势明显或解决劳动就业岗位较多;

3.企业诚信经营,无拖欠工资、安全事故、借贷纠纷等不良记录,资产负债率低于70%;

4.企业产品符合质量、卫生、安全等行业要求;

5.申报第一类贷款贴息的,贷款主体为企业或企业法人,额度不低于50万元,贷款期限不低于半年,已产生利息不低于5万元;贷款利息发生时间为2017年3月至2018年9月,申报利息不超过12个月;

6.申报第二类的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8年9月;

7.申报第三类的申报主体,需解决贫困户就业岗位达5人以上或带动贫困户及其它低收入农户20户以上脱贫致富或购买贫困村农特产品8万元以上。

(二)服务体系类

1.申报机构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规范,帐表齐全,并长期面向全区中小企业开展服务活动;

2.宣传、培训、专家顾问等服务体系项目实施方案须经区中小企业部门审定;

3.开展培训服务的,受训企业户数不低于40户,其中辖区纳税实体生产性企业不低于80%,总培训人数不低于100人次,培训时间须2018年9月底前完成;

4.开展创业基地、众创空间建设的,入驻企业户数须达10户以上或服务孵化企业15户以上;

5.申报展会补助的,需有上级文件依据,并由区中小企业促进局选派参加。

以上项目须遵从财政资源共享,不重复扶持的原则:申报贷款贴息的已连续两年给予贴息,不予申报;申报无偿或奖补的上年度财政资金扶持过,以及本年度通过其他部门已获取财政资金的企业(项目),不予申报;申报“榆阳好产品”奖补的企业,不在重复之列。

三、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主体向所在的乡镇、街道办及园区提出申请,辖区筛选、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项目一并行文汇总上报区中小企业促进局。

区属重点中小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可直接向区中小企业促进局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乡镇、街道(镇)办事处、园区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

2.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需网络下载并电脑打印)。

(二)企业类项目材料

1.申请报告(须附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汇总表);

2.专项资金申请表及汇总表(需网络下载并电脑打印);

3.营业执照副本及彩色复印件;

4.本年度任意月份国地税缴税票据及彩色复印件或免税证明;

5.生产经营许可证及质检、安全、卫生、流通等行业要求的相关证件及彩色复印件;

6.企业及项目情况详细说明:(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主营业务及产品、上年度生产经营状况等;(2)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建设期限、带动家庭工业或个体户经营情况及具体的投资环节等;

7.申报贷款贴息的另需提供:(1)放贷银行审核意见表(需网络下载并电脑打印);(2)贷款借据;(3)利息清单;(4)贷款合同;(5)所贷款额进帐单;(6)人行征信报告;(7)法人身份证;(8)如所贷款额直接打入第三方,需提供订货合同及打款凭证;(9)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留存加盖放款行公章的彩色复印件。

8.申报无偿资助的另需提供2016、2017两年度纳税、利润及吸纳就业、带动产业发展情况详细说明;

9.申报“榆阳好产品”奖补的,另需提供认定文件;

10.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三)服务体系项目材料

1.申请报告(需附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

2.专项资金申请表(需网络下载并电脑打印);

3.2017——2018年榆阳区中小企业社会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中小企业活动情况表(需网络下载并电脑打印);

4.营业执照副本彩色复印件;

5.2018年度任意月份地税缴税票据及彩色复印件;

6.行业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件彩色复印件;

7.另外需提供的资料有:(1)项目详细实施方案;(2)服务场地自有或租赁证明;(3)已投入的服务业务费用资金凭证;(4)相关服务活动开展证明材料(含开展活动的通知、总结、照片、合同及协议书等);

8.申报单位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五、项目申请书装订要求

以上各类项目申报材料须用A4纸,要有封面(注明申报类型)、目录、封底,一式两份装订成书册(每页须双面打复印),7月20日前上报至区中小企业促进局,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附件1:2018年榆阳区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doc

附件2:2018年榆阳区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doc

附件3:2017—2018年榆阳区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中小企业活动情况表.doc

附件4:2018年榆阳区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贷款贴息项目放贷银行审核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