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促进岗位

负责人:王凌云

工作职责:

贯彻中省市有关就业政策,负责全区人力资源规划、预测工作;拟订全区城乡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职业介绍机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本级人力资源市场;实施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相关政策;拟订全区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政策措施,贯彻中省市有关劳动者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拟订劳动预备制实施办法和就业失业登记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失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建立全区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属企业经济性裁员的备案工作;负责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负责创业担保贷款审查工作;负责全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对在促进就业创业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负责全区就业援助和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创业促就业工作的综合管理;负责全区就业政策的研究制定及就业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和管理;负责全区失业保险经办工作。

办公电话:0912—3525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