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福利岗位

负责人:高雪榕

工作职责:

负责全区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因公伤残、死亡有关政策待遇的落实;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统计年报;具体组织全区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工龄认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审批;负责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工作人员退休后享受生活补助费的审核上报工作;承办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具体工作。

办公电话:0912—3525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