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阳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省市区有关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政策,拟订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实施方案;
2、制定城市环卫设施、设备的发展规划,负责环卫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3、负责中心城区(不含经济开发区管辖范围)道路的清扫保洁工作,负责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生活垃圾的中转清运、餐厨垃圾的收集清运、粪便的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4、负责中心城区(不含经济开发区管辖范围)政府投资建设公厕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单位、个体公厕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中心城区(不含经济开发区管辖范围)的除尘降霾工作;
6、负责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规范运输和处置管理工作,对违规倾倒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行为进行处罚;
7、负责中心城区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体门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和建筑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和环卫执法工作;
8、负责中心城区以外区域的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乡镇环卫经费的核定拨付和环卫执法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办公地址:榆阳区上郡北路272号
办公电话:0912-8176006